預算機關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承辦單位
綜企科、區審科、都規科、都設科、社造科、都更科、都開處、住發處
預算金額
153,171,000 元()
計畫內容
1.研擬都市發展及開發等推動策略或教育訓練。2.辦理多功能經貿園區都市計畫檢討執行。3.審議國土及都市計畫相關擬定變更案件。4.國土現行法令之研究建議。5.依都市計畫法辦理都市計畫規劃及
檢討變更案相關作業與辦理法令規劃業務。6.辦理都市設計規劃及相關法令。7.辦理都市設計審議案
件。8.社區環境改善規劃、設計。9.辦理都市公共空間環境改善工程。10.補助社區發展協會、社團等
共同營造社區生活空間。11.辦理住宅政策規劃、工程設計施工、經管房地維護等業務。12.辦理輔助
自購住宅及勞工建購、修繕等住宅貸款補貼、租金補貼等業務。13.都市與城鄉工程規劃、執行及維
護。都市計畫樁位勘測、分區證明服務、土地使用管制、容積移轉等。14.公辦都更開發案推動及追
蹤列管、輔導民間自主都更重建、整建及維護。15.法令檢討及研訂、更新地區劃定及更新計畫訂
定;事業概要、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之受理報核、審議及核定。
預期成果
1.檢討多功能經貿園區都市計畫,促進土地有效利用。2.發揮國土及都委會功能,使計畫之擬定與變更更周延。3.提供民眾參與國土及都市計畫平台,使計畫審議更公平公正公開。4.法令呼應發展需
求,帶動都市良性發展。5.落實都市計畫,增進環境品質及美化市容。6.協調開發建設都市,增進土
地利用,繁榮都市經濟。7.改善社區環境與提升整體市容及都市生活品質。8.強化市民參與機制,營
造社區特色生活空間。9.興辦社宅並維護管理,協助市民租賃、購置及修繕住宅以解決市民居住需
求,確保居住安全及品質。10.都市與城鄉場域管理維護,維持優質環境。都市計畫樁位測設、提供
分區證明,確保都市土地合法使用。11.健全都更法令及執行機制。12.促進公有土地再開發利用。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3預算 |
|---|---|---|---|---|---|---|
| 03 | 都市規劃業務 | 市款2,103,000元 | 2,103,000 | |||
| 1000 | 人事費 | 市款100,000元 | 100,000 | |||
| 1040 | 加班費 | 100,000 | ||||
| 處理都市規劃業務加班費。 | 1 | 年 | 100,000 | 100,000 | ||
| 2000 | 業務費 | 市款2,003,000元 | 2,003,000 | |||
| 2009 | 通訊費 | 461,880 | ||||
| 電話費、數據通訊費、郵資等。 | 1 | 年 | 461,880 | 461,88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10,000 | ||||
| 邀請專家學者參與都市計畫分區管制座談、法令修訂等出席 費。 |
4×1 | 人x次 | 2,500 | 10,000 | ||
| 2051 | 物品 | 293,120 | ||||
| 業務用碳粉、墨水匣及文具用品紙張等耗材。 | 1 | 年 | 244,120 | 244,120 | ||
| 購置文書事務機、顯示器、參考書籍及刊物等。 | 1 | 年 | 49,000 | 49,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800,000 | ||||
| 印製曬圖、簡報、宣傳資料、變更計畫書圖、都市計畫通盤 檢討規劃書、製作費。 |
1 | 年 | 348,000 | 348,000 | ||
| 都市計畫公開展覽、公告實施登報等。 | 1 | 年 | 350,000 | 350,000 | ||
| 1.宣導資料製作。2.印製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 管制相關法令資料及整理。 3.資料裱褙、曬圖、地籍圖、 參考書籍、刊物及雜支等費 用。 |
1 | 年 | 102,000 | 102,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378,000 | ||||
| 因公出差旅費及邀請專家學者參與都市計畫研究、規劃等會 議交通費。 |
1 | 年 | 378,000 | 378,000 | ||
| 2078 | 國外旅費 | 60,000 | ||||
| 台、日、韓、越都市計畫研討會暨例行年會。 | 2×5 | 人x天 | 6,000 | 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