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114年度預算案-衛生局主管第61頁
預算機關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承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預算金額
13,282,766,000 元(
計畫內容
 1.加強本市醫院營運管考、強化急救醫療管理及災害演習;管理醫療機構設立、變更及取締違規行為;推動醫療觀光及原住民醫療保健;強化衛生所在地化健康服務。 2.辦理婦幼健康管理及優生保健補助、推動營業衛生管理及外國人健檢管理、辦理癌症、成老健檢、 B.C肝炎及慢性病防治及推動健康促進,營造運動、營養與失智友善社區計畫。 3.布建整合本市長期照顧資源及身心障礙相關服務,辦理長照單位評鑑、查核、督考、輔導及教育訓 練等規劃。 4.辦理心理健康促進服務、自殺防治及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以及家暴、性侵處遇工作,並強化社會安 全網;菸酒及藥物成癮等相關防治工作。 5.辦理食安衛生講習、食品抽驗稽查及取締違規廣告,以及獎勵優良食品業者;管理藥商、藥師(生) 執業。取締無照藥商、查核偽劣禁藥及不良醫療器材及管制藥品;食品化學、食品微生物、中藥、 食品摻西藥等檢驗,辦理實驗室認證。 6.推動全方位傳染病防治工作、登革熱整合醫療照護及登革熱等蟲媒傳染病防治研究工作,強化防疫 整備及應變動員效能,降低疫病威脅及個案死亡風險。
預期成果
 1.建構市立醫院永續經營、強化醫療管理品質及安全就醫環境, 婦幼健康照護品質及民眾癌症防治認知、增進各營業場所環境衛生之改善、定期接受篩檢,營造高齡與失智友善社區等。 2.提供多元化及普及優質的長照服務,促進長照單位永續經營及民眾心理諮詢及諮商服務,提升自我 復元能力及社區回歸;強化各區心衛中心功能,提升多重議題個案服務效能等。 3.強化食品業者衛生管理及安全,維護民眾飲食健康;確保藥物品質,消弭偽劣禁藥及不良醫療器 材,遏止管制藥品之流(濫)用。建構食在安心用藥安全環境及提升防疫動員能量、落實醫療分級分 流、探究登革熱病毒變異,達到預警與防治目標。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8 藥政業務 市款1,064,000元,收支併列1,542,000元 2,606,000
1000 人事費 市款81,000元 81,000
1040 加班費 81,000
急辦各項業務所需加班費用。 1 81,000 81,000
2000 業務費 市款963,000元,收支併列1,542,000元 2,505,000
2009 通訊費 120,000
公務所需郵票及與中央、其他相關單位接洽之公務電話費。 1 120,000 120,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20,000
辦理藥政相關業務所需資訊設備維修、升級及購買軟體費用
等。
1 20,000 20,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562,049
辦理藥品及醫療器材媒體廣告申請內容審核等相關約用人員
1名所需各項費用。(含規費收
入收支併列370,000元)
1 562,049 562,049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60,000
辦理藥事法等相關計畫外聘專家學者出席費及鐘點費。(含
規費收入收支併列150,000
元。)
1 260,000 260,000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12,600
醫事人員常年會費。 1 12,600 12,600
2051 物品 60,000
辦理各項業務所需物品、法規書籍、文具紙張等。(含規費
收入收支併列25,000元。)
1 60,000 6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311,000
辦理藥政相關業務所需各項表報印製、紅布條、廢棄藥品處
理費、銷毀費用、強制執行
費、用藥安全宣導、場地布置
及茶水餐點等雜支。(含規費
收入收支併列313,000元)
1 456,000 456,000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補助辦理各縣市衛生局加強監控
食品、藥物、化粧品違規廣告
計畫所需各項費用。(中央補
助684,000元,配合款171,000
元)
1 855,000 855,000
2072 國內旅費 76,351
藥政業務稽查、出席各項會議及外聘專家學者所需差旅費
用。
1 76,351 76,351
2081 運費 14,000
檢體、宣導品寄送等運費。 1 14,000 14,000
2084 短程車資 69,000
藥政業務稽查所需計程車資。 1 69,000 69,000
4000 獎補助費 市款20,000元 20,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20,000
依藥事法規定,民眾檢舉不法案件,經查獲禁藥或偽藥時,
核發檢舉獎勵金。
1 20,000 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