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114年度預算案-衛生局主管第61頁
預算機關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承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預算金額
13,282,766,000 元(
計畫內容
 1.加強本市醫院營運管考、強化急救醫療管理及災害演習;管理醫療機構設立、變更及取締違規行為;推動醫療觀光及原住民醫療保健;強化衛生所在地化健康服務。 2.辦理婦幼健康管理及優生保健補助、推動營業衛生管理及外國人健檢管理、辦理癌症、成老健檢、 B.C肝炎及慢性病防治及推動健康促進,營造運動、營養與失智友善社區計畫。 3.布建整合本市長期照顧資源及身心障礙相關服務,辦理長照單位評鑑、查核、督考、輔導及教育訓 練等規劃。 4.辦理心理健康促進服務、自殺防治及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以及家暴、性侵處遇工作,並強化社會安 全網;菸酒及藥物成癮等相關防治工作。 5.辦理食安衛生講習、食品抽驗稽查及取締違規廣告,以及獎勵優良食品業者;管理藥商、藥師(生) 執業。取締無照藥商、查核偽劣禁藥及不良醫療器材及管制藥品;食品化學、食品微生物、中藥、 食品摻西藥等檢驗,辦理實驗室認證。 6.推動全方位傳染病防治工作、登革熱整合醫療照護及登革熱等蟲媒傳染病防治研究工作,強化防疫 整備及應變動員效能,降低疫病威脅及個案死亡風險。
預期成果
 1.建構市立醫院永續經營、強化醫療管理品質及安全就醫環境, 婦幼健康照護品質及民眾癌症防治認知、增進各營業場所環境衛生之改善、定期接受篩檢,營造高齡與失智友善社區等。 2.提供多元化及普及優質的長照服務,促進長照單位永續經營及民眾心理諮詢及諮商服務,提升自我 復元能力及社區回歸;強化各區心衛中心功能,提升多重議題個案服務效能等。 3.強化食品業者衛生管理及安全,維護民眾飲食健康;確保藥物品質,消弭偽劣禁藥及不良醫療器 材,遏止管制藥品之流(濫)用。建構食在安心用藥安全環境及提升防疫動員能量、落實醫療分級分 流、探究登革熱病毒變異,達到預警與防治目標。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7 食品衛生業務 市款2,822,000元,收支併列5,053,000元 7,875,000
1000 人事費 市款119,000元 119,000
1040 加班費 119,000
急辦各項業務所需加班費用。 1 119,000 119,000
2000 業務費 市款2,203,000元,收支併列3,559,000元 5,762,000
2009 通訊費 70,000
電話、郵資費及食品稽查用無線網路租賃費用。 1 70,000 70,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190,000
食安地圖系統及加水站系統維護費用。 1 190,000 190,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3,429,758
辦理食品衛生罰款清理及相關業務約用人員1名及食品製造
業輔導與推動食安教育工作聘
用約用人員所需費用。
1 379,781 379,781
衛生福利部補助辦理高雄市食品製造業輔導與推動食安教育
工作計畫所需約用人員相關費
用。(中央補助)
1 3,049,977 3,049,977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60,000
辦理餐飲分級認證計畫及各項食品稽查、抽驗及各類食品專
家審查、諮詢會議之委員、專
家學者出席費。
1 360,000 360,000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8,800
藥師、營養師、護理師(士)、醫檢師等醫事人員常
年會費。
1 8,800 8,800
2051 物品 260,000
食品衛生業務檢查器材、配件用具、宣導、訓練課程所需原
物料、器材、稽查用物及其他
零星小項物品購置等。
1 260,000 26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666,942
辦理各項業務所需文宣講義、場地布置、茶水餐點、執行費
用其雜支等。
1 157,919 157,919
衛生福利部補助辦理高雄市食品製造業輔導與推動食安教育
工作計畫所需費用。(中央補
助)
1 509,023 509,023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0,000
食品衛生業務用相關器具、傳真機等辦公用具維護費。 1 10,000 10,000
2072 國內旅費 388,500
出席各項會議及外聘專家學者所需差旅費用。 1 388,500 388,500
2081 運費 30,000
食品檢體、考核資料、宣導品及器材等運費。 1 30,000 30,000
2084 短程車資 348,000
辦理緊急食品中毒及先行放行等食品相關業務所需之計程車
資。
1 348,000 348,000
4000 獎補助費 市款500,000元,收支併列1,494,000元 1,994,000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1,494,000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56條之1規定,按罰鍰收入前年度
決算數(29,865,000元)5%提撥
衛生福利部食品安全保護基
金。
1 1,494,000 1,494,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500,000
依據檢舉違法食品衛生案件獎勵辦法核發獎金予檢舉人,以
資獎勵。
1 500,000 5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