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A04.中華民國113年度金門縣總預算各機關單位預算案(第四冊)第153頁
預算機關
金門縣衛生局
承辦單位
藥物食品檢驗科
預算金額
5,950,000 元(
計畫內容
 1.加強藥政、化妝品、食品衛生管理、確保消費大眾健康。2.辦理藥政衛教宣導、管制藥品業者、持證廚師繼續在職教育衛生等講習。3.辦理食品衛生稽查及抽驗。
預期成果
 提升民眾用藥安全、減少食物中毒發生、維護消費者安全。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03 食品衛生管理 縣款4,271,250元,收支併列1,678,750元 5,950,000
1000 人事費 縣款818,000元 818,000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599,664
約僱人員1人薪資(5等49,972元)依112年6月19日府人一字
第1120050139號函核定(長期
照顧)。
1×12 人×月 49,972 599,664
1030 獎金 74,958
約僱人員1人年終獎金(5等49,972元)。 1×1.5 人×月 49,972 74,958
1035 其他給與 16,000
約僱人員1人休假補助費。 1×1 人×年 16,000 16,000
1040 加班費 18,657
應業務需要加班費。 1×10 人×時 200 2,000
編列員工未休假加班費。 1 16,657 16,657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30,600
約僱人員1人勞退金。 1×12 人×月 2,550 30,600
1055 保險 78,121
約僱人員1人健保。 1×12 人×月 2,500 30,000
約僱人員1人勞保。 1×12 人×月 3,950 47,400
調尾差。 1 721 721
2000 業務費 縣款3,373,250元,收支併列1,678,750元 5,052,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26,000
配合計畫或業務赴台訓練、研習所需之住宿、交通、報名費
等費用。
3×1 人×次 8,666 26,000
2009 通訊費 32,000
非屬數據通訊之檢驗食品寄送郵資、宅配等費用。 12 2,666 32,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20,000
相關資訊設備之保養維修、設備租賃、網站更新維護等費
用。
1 20,000 20,000
2027 保險費 2,000
相關活動平安意外醫療保險(含團體險)費用。 1 2,000 2,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3,850,287
約用人員4人薪資1,705,368元;年終
213,171元。(34,817+35,
581+35,858*2)
勞保151,200元。(3,150*4)
健保86,400元。(1,800*4)
勞退金105,600元。(2,200*4)
4×12 人×月 47,119 2,261,739
日薪人員1人薪資371,712元;年終46,464
元。(1,408元*22天)
勞保33,000元,健保19,200
元,勞退金23,400元。
1×264 人×天 1,870 493,776
加強監控違規廣告計畫監錄日薪人員1人
薪資1,408元*264天=354,816
元,年終獎金46,464元,勞保
1×264 人×天 1,870 493,776
33,000元,健保19,200元,勞
退金23,400元(食品藥物管理署
補助收支併列445,896、縣配
合款47,880元)。
0
貢糖產業食品安全輔導事務管理計畫,月薪人員1人:薪資
35,322元x13.5月=476,847元
(含年終),勞健保58,524元,
勞退金26,136元,合計561,507
元(衛生福利部收支併列
561,507元)。
1×12 人×月 46,792 561,507
應業務需要加班費。 5×10 人×時 200 10,000
編列員工未休假加班費。 1 29,489 29,489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0,000
講習訓練、座談會等聘僱講師授課之鐘點費、出席費。2.公
務或特定工作計畫所需之專業
服務費:如評審之評鑑費及專
家、學者出席費。3.考試相關
費用。
20×1 人×次 2,000 40,000
辦理加強監控食品、藥物、化粧品違規廣告計畫相關講習、
訓練座談會等聘請講師演講或
授課之鐘點費、專家、學者出
席費等(食品藥物管理署補助
收支併列20,000元、縣配合款
30,000元)。
20×1 人×次 2,500 50,000
2039 委辦費 30,000
委託醫療院所、機關團體等辦理藥物食品宣導、檢驗等費
用。
1 30,000 30,000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29,000
處理一般公務或特定工作所需參加國內專業組織或學術團體
應繳納之會費。
1 29,000 29,000
2051 物品 289,493
辦公事務用品耗材、宣導品、報章雜誌、電腦及3C周邊耗
材、油料等。
1 40,000 40,000
辦理加強監控食品、藥物、化粧品違規廣告計畫相關活動所
需用品、電腦及周邊耗材、油
1 50,000 50,000
料等(食品藥物管理署補助收
支併列20,000元、縣配合款
30,000元)。
0
辦理貢糖產業食品安全輔導事務管理計畫購置黃麴毒素檢驗
用之耗材等(衛生福利部補助
收支併列99,493元)。
1 99,493 99,493
食安五環獎勵金計畫購置相關用途之食品、耗材及非消耗品
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獎勵收
支併列100,000元,收入由建
設處統一納特別統籌分配稅)
(金門縣議會112年7月26日金
議事字第1120300137文號函同
意墊付)。
1 100,000 10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629,220
1.辦理藥政、藥物濫用、化粧品、食品衛生宣導及稽查等所
需印刷、廣告、獎勵活動、文
宣品等活動費用91,768元。
2.應業務需要邀請學者專家蒞
金指導等相關費用50,000元。
1 141,395 141,395
辦理加強監控食品、藥物、化粧品違規廣告計畫相關活動、
會議等場地布置、文宣、印刷
等費用(食品藥物管理署補助
收支併列168,104元、縣配合
款55,620元)。
1 223,724 223,724
辦理食安五環獎勵金計畫之相關印刷、佈置、清潔及活動經
費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獎勵
收支併列263,750元,收入由
建設處統一納特別統籌分配
稅)(金門縣議會112年7月26日
金議事字第1120300137文號函
同意墊付)。
1 263,750 263,750
調尾差。 1 351 351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2,000
辦公器具及機電設備等所需的保養維修、校正等費用。 1 12,000 12,000
2072 國內旅費 42,000
奉派赴國內參加會議、觀摩等及邀請專家學者、講師蒞金等
交通、住宿及相關雜支等差旅
9×1 人×次 4,666 42,000
費用。 0
4000 獎補助費 縣款80,000元 80,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20,000
食品安全衛生檢舉案件處理及獎勵金。 1 20,000 20,000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60,000
食品安全保護基金提撥款。 1 60,000 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