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428,099,000 元()
計畫內容
1.推動有形文化資產永續經營管理及無形文化資產與保存
技術推廣。
2.發展多面向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發展工作。
3.推動國定文化資產保存、管理維護及再利用相關工作。
4.文化資產國際交流合作計畫及推動臺灣文化資產潛力點
工作。
5.輔導縣市、有關機關及民間社區等推動文化資產事務及
合作事宜。
6.強化文化資產相關政策及法規擬制。
7.文化資產人才培育及知識推廣計畫。
8.辦理文化資產保存修復科學、技術、材料研究傳習業務
。
9.辦理產業性文化資產創意開發及推動文化資產守護與眷
村文化保存。
10.建構文化體驗空間場域及青創培力。
11.推動文物普查列冊追蹤及古物保存管理維護、改善古
物保存環境工作,辦理臺灣世界記憶推動計畫。
12.推動考古遺址普查資料更新、監管保護、場域優化及
出土遺物典藏計畫。
13.辦理臺灣周邊海域水下文化資產調查工作,培訓水下
文化資產管理各類人才。
14.辦理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基礎研究,建置保護機制
及技術人才深耕等工作。
15.辦理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發展工作。
16.辦理文化資產學院學習平臺計畫。
17.辦理臺灣文化路徑推動計畫。
18.賡續推動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系統計畫。
預期成果
1.培訓文化資產保存與維護人才。
2.推廣世界遺產觀念、積極與國際接軌。
3.落實在地居民共同守護文化資產機制。
4.健全古蹟修復與再利用機制,保存歷史文化資產。
5.建立產業文化資產再利用營運管理模式。
6.提升文化資產經濟效能,厚植觀光資源。
7.建立國家文化資產共享與數位學習平臺。
8.扶植文創特色產業,豐富文化觀光內涵。
9.完善古物(可移動文化資產)之保存維護機制及提升保存
環境,推廣臺灣世界記憶,促使我國文獻資產保存與世
界接軌。
10.活化考古遺址保存及再利用機制,重現多元歷史記憶
。
11.健全水下文化資產資料,精進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
人員技術。
12.提升國家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管理工作,並與國際
接軌。
13.守護原住民族文化資產,恢復歷史場域,並培育傳承
人才。
14.提升文化資產學院學習平臺能量。
15.完備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系統建置。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2預算 | 111預算 | 111差異 | 111比例 |
|---|---|---|---|---|---|---|---|---|---|
| 04 | 文化資產場域系統治理計畫 | 「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發展(第四期)計畫─ 文化資產場域系統治理計畫」奉行政院108年4 月26日院臺文字第1080012257號函、110年5月 14日院臺文字第1100014229號函,及111年4月 18日院臺文字第1110010663號函核定,計畫總 經費2,189,121千元,中央公務預算負擔1,796 ,621千元,分年辦理,109至111年已編列1,27 1,862千元,本年度續編357,649千元,其中本 計畫編列341,538千元,其內容如下: 1.綜合規劃業務,計列153,143千元,其項目 包括: (1)辦理文化資產資料徵集推廣,計列12,34 6千元,內容如下: <1>國家文化資產資料中心營運,資料徵 集及回溯、數位化檔案建置、推廣教 育等業務(含勞務承攬人力5人3,100 千元),計列6,816千元。 <2>文資資源典藏空間優化,計列5,250千 元(設備及投資)。 <3>本局年報出版,計列280千元。 (2)產業文化資產再發展計畫,計列84,811 千元,內容如下: <1>辦理產業文化資產之調查、展示、輔 導、出版及經營推廣等業務(含勞務 承攬人力4人2,400千元),計列22,03 5千元(設備及投資500千元)。 <2>辦理「產業文化資產交流合作計畫 」 :強調跨區文化互動與資源整合,建 立區域、國家層級的合作機制,計列1 7,706千元。 <3>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 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輔 助直轄市、縣(市)政府、中央政府 機關及其附屬機關(構)、公營事業 機關(構)、民間團體等推動產業文 化資產再生計畫,計列45,070千元( 獎補助費資本門24,070千元)。 (3)辦理臺灣世界遺產潛力點整體保存暨文 化資產國際(含新南向國家)交流合作 計畫,計列55,986千元,內容如下: <1>辦理臺灣世界遺產潛力點教育推廣暨 國際(含新南向國家)交流合作等業 務(含臨時人員4人3,000千元),計 列24,875千元。 <2>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 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輔 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等辦理臺灣 世界遺產潛力點推動計畫等業務,計 列31,111千元(獎補助費資本門16,11 1千元)。 2.辦理聚落建築群、文化景觀(史蹟)保存及 眷村文化場域再生計畫,計列148,922千元 ,其項目包括: (1)辦理聚落建築群及文化景觀(史蹟)保 存整合計畫推廣、出版及法制建構等相 關業務,計列6,660千元。 (2)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 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補助直 轄市、縣(市)政府、中央政府各機關 (機構)及其所屬行政法人、國營事業 等辦理文化景觀(史蹟)保存維護計畫 及聚落建築群保存再發展計畫、保存區 劃設、建物及環境保存修復、區域發展 等相關業務,計列140,922千元(含原住 民族經費20,000千元、獎補助費資本門1 00,589千元)。 (3)辦理眷村文化資產保存顧問團隊、人才 培育及交流推廣等業務,計列1,340千元 。 3.辦理古物之場域系統治理工作,計列19,333 千元,其項目包括: (1)辦理臺灣世界記憶推動計畫及教育推廣 等業務,計列2,554千元。 (2)輔助縣市及保管單位辦理臺灣世界記憶 計畫與文獻遺產之保存維護及展藏設施 提升等計畫,計列16,779千元(獎補助 費資本門16,111千元)。 4.辦理文化資產學院計畫,計列20,140千元, 其項目包括: (1)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 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遴選補 助大專院校、民間團體等辦理人才培育 業務,計列8,056千元。 (2)建置各項人才培育設備及空間改善規劃 與配置,計列12,084千元(設備及投資 )。 |
341,538,000 | 380,530,000 | -38,992,000 | -10.25% | |||
| 2000 | 業務費 | 84,492,000 | 66,776,000 | 17,716,000 | 26.53% | ||||
| 2009 | 通訊費 | 20,000 | 70,000 | -50,000 | -71.43% | ||||
| 2033 | 臨時人員酬金 | 3,000,000 | 3,000,000 | 0 | 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2,091,000 | 2,240,000 | -149,000 | -6.65% | ||||
| 2039 | 委辦費 | 60,756,000 | 39,613,000 | 21,143,000 | 53.37% | ||||
| 2051 | 物品 | 580,000 | 735,000 | -155,000 | -21.09%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13,539,000 | 15,804,000 | -2,265,000 | -14.33% | ||||
| 2072 | 國內旅費 | 2,861,000 | 3,794,000 | -933,000 | -24.59% | ||||
| 2081 | 運費 | 1,350,000 | 1,390,000 | -40,000 | -2.88% | ||||
| 2084 | 短程車資 | 295,000 | 130,000 | 165,000 | 126.92%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17,834,000 | 32,681,000 | -14,847,000 | -45.43% | ||||
| 3015 |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 4,850,000 | 26,103,000 | -21,253,000 | -81.42% | ||||
| 3030 |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450,000 | 234,000 | 216,000 | 92.31% | ||||
| 3035 | 雜項設備費 | 12,284,000 | 6,344,000 | 5,940,000 | 93.63% | ||||
| 3040 | 權利 | 250,000 | |||||||
| 4000 | 獎補助費 | 239,212,000 | 281,073,000 | -41,861,000 | -14.89% | ||||
| 4005 |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51,760,000 | 91,157,000 | -39,397,000 | -43.22% | ||||
| 4010 |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 123,211,000 | 126,313,000 | -3,102,000 | -2.46% | ||||
| 4025 |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 39,350,000 | 32,739,000 | 6,611,000 | 20.19% | ||||
| 4030 |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20,230,000 | 18,300,000 | 1,930,000 | 10.55% | ||||
| 4040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2,661,000 | 9,964,000 | -7,303,000 | -73.29% | ||||
| 4045 | 對私校之獎助 | 2,000,000 | 2,600,000 | -600,000 | -2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