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98,495,000 元()
計畫內容
1.提高民刑事及行政訴訟辦案維持率及速度。 2.加強事實審法院認定事實功能。 3.清理並防止民事遲延案件。 4.加強重大刑案之辦理。 5.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1.妥適仲裁及審理民事糾紛。 2.提高民刑事、行政訴訟辦案、調解及強制執行功能。 3.落實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之進行,賡續公認證及提  存業務便民政策。 4.本計畫預計辦理民事事件72,000件,刑事案件46,700件  ,民事執行事件129,000件,行政訴訟事件1,630件,公  認證業務6,864件,提存業務3,890件,合計260,084件  。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106預算 106差異 106比例
03 辦理民事執行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2,149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通訊費16,102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56千元
  。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16,046千元。
2.委辦費1,791千元,係辦理民事執行業務委
 外拍賣變賣代辦經費105-108年度委外案件
 ,(修正後)計畫總經費7,115千元,分7年
 編列,本年度編列第3年經費1,791千元。
3.物品95千元,包括:
(1)文具紙張20千元。
(2)例稿印製費75千元。
4.國內旅費4,161千元,係民事執行人員出外
 執行民事事件旅費。
22,149,000 23,558,000 -1,409,000 -5.98%
0200 業務費 22,149,000 23,558,000 -1,409,000 -5.98%
0203 通訊費 16,102,000 16,102,000 0 0.00%
0251 委辦費 1,791,000 1,706,000 85,000 4.98%
0271 物品 95,000 95,000 0 0.00%
0291 國內旅費 4,161,000 5,655,000 -1,494,000 -2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