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9,074,000 元()
計畫內容
1.提高民刑事及行政訴訟辦案維持率及速度。 2.加強事實審法院認定事實功能。 3.清理並防止民事遲延案件。 4.加強重大刑案之辦理。 5.辦理與審判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1.妥適仲裁及審理民事糾紛。 2.提高民刑事辦案、調解及強制執行功能。 3.落實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之進行。 4.本計畫預計辦理民事事件68,413件,刑事案件39,088件  ,民事執行事件139,200件,行政訴訟事件1,016件,合  計247,717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105預算 105差異 105比例
03 辦理民事執行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3,558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通訊費16,102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56千元
  。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16,046千元。
2.委辦費1,706千元,係辦理民事執行業務委
 外拍賣變賣代辦經費,包括:
(1)101-104年度委外案件,計畫總經費12,3
  48千元,分7年編列,本年度編列第6年
  經費98千元。
(2)105-108年度委外案件,計畫總經費6,80
  1千元,分7年編列,本年度編列第2年經
  費1,608千元。
3.物品95千元,包括:
(1)文具紙張20千元。
(2)例稿印製費75千元。
4.國內旅費5,655千元,係民事執行人員出外
 執行民事事件旅費。
23,558,000 30,901,000 -7,343,000 -23.76%
0200 業務費 23,558,000 30,901,000 -7,343,000 -23.76%
0203 通訊費 16,102,000 20,631,000 -4,529,000 -21.95%
0251 委辦費 1,706,000 2,877,000 -1,171,000 -40.70%
0271 物品 95,000 122,000 -27,000 -22.13%
0291 國內旅費 5,655,000 7,271,000 -1,616,000 -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