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2,942,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第一審民事、刑事審判事項、行政及簡易訴訟程序
等案件。
2.辦理少年案件審理、家事調查及少年保護輔導管束等業
務。
3.辦理加強公證及提存事件處理。
4.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提高辦案維持率及結案速度,預計辦理案件數:
1.民事事件業務28,000件。
2.刑事案件業務15,000件。
3.民事執行業務40,000件。
4.行政訴訟業務600件。
5.少年事件業務1,200件。
6.家事事件業務7,300件。
7.家事事件調查業務60件。
8.少年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810人。
9.公證業務2,600件。
10.提存業務700件。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7預算 |
|---|---|---|---|---|---|---|
| 06 | 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65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152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52千元 。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100千元。 2.物品70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所需文具用品、紙張費6千元。 (2)資料書表印製費64千元。 3.國內旅費43千元,係提存所、公證處人員出 外辦理提存、公證、認證及宣導等現場確認 旅費。 |
265,000 | |||
| 0200 | 業務費 | 265,000 | ||||
| 0203 | 通訊費 | 152,000 | ||||
| 0271 | 物品 | 70,000 | ||||
| 0291 | 國內旅費 | 4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