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2頁
預算機關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0,281,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刑事案件、民事執行及行政訴訟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3.辦理家事事件業務。 4.辦理少年事件業務。 5.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6.推動國民法官新制,打造國民安心參與審判場域。 7.購置不斷電系統、法庭用顯示器及升降辦公桌等設備。
預期成果
本年度預計辦理民事事件業務20,000件、刑事案件業務9, 000件、民事強制執行業務37,000件、家事事件業務3,650 件、家事事件調查業務40件、少年事件業務850件、少年 事件調查及保護、輔導業務645人、公證業務1,700件、提 存業務630件及行政訴訟業務1,90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7 辦理行政訴訟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791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85千元,係郵資費。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75千元,係特約通譯報
 酬。
3.物品25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
4.國內旅費206千元,包括:
(1)行政訴訟事件出外調查證據旅費19千元
  。
(2)行政訴訟事件證人、鑑定人旅費12千元
  。
(3)特約通譯旅費175千元。
791,000 1,265,000 -474,000 -37.47%
2000 業務費 791,000 1,265,000 -474,000 -37.47%
2009 通訊費 85,000 135,000 -50,000 -37.04%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75,000 760,000 -285,000 -37.50%
2051 物品 25,000 40,000 -15,000 -37.50%
2072 國內旅費 206,000 330,000 -124,000 -3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