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2頁
預算機關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0,281,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刑事案件、民事執行及行政訴訟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3.辦理家事事件業務。 4.辦理少年事件業務。 5.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6.推動國民法官新制,打造國民安心參與審判場域。 7.購置不斷電系統、法庭用顯示器及升降辦公桌等設備。
預期成果
本年度預計辦理民事事件業務20,000件、刑事案件業務9, 000件、民事強制執行業務37,000件、家事事件業務3,650 件、家事事件調查業務40件、少年事件業務850件、少年 事件調查及保護、輔導業務645人、公證業務1,700件、提 存業務630件及行政訴訟業務1,90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3 辦理民事執行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8,706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通訊費6,071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58千元。
(2)郵資費6,013千元。
2.委辦費1,713千元,係辦理民事執行業務委
 外拍賣變賣代辦經費。
3.物品26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
4.一般事務費20千元,係各類書表等印製費。
5.國內旅費876千元,係民事執行人員出外執
 行民事事件旅費。
8,706,000 8,706,000 0 0.00%
2000 業務費 8,706,000 8,706,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6,071,000 6,071,000 0 0.00%
2039 委辦費 1,713,000 1,713,000 0 0.00%
2051 物品 26,000 26,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0,000 20,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876,000 876,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