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59,149,000 元()
計畫內容
一、提高民、刑事及行政訴訟辦案維持率及辦案速度。二
、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重大刑案之辦理。三、辦理國家
賠償事件及勞工事件。四、清理並防止遲延案件。五、辦
理民事強制執行業務。六、有效防制竊盜、贓物犯罪及保
護智慧財產權等犯罪。七、加強辦理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
。八、加強民事調解、和解。九、辦理家事事件業務。十
、辦理家事事件調查業務。十一、辦理少年事件業務。十
二、辦理少年事件調查及保護、輔導業務。十三、加強公
證內容適法之審核,提昇公證文書品質。十四、辦理清償
提存及擔保提存事件。十五、辦理行政訴訟簡易訴訟程序
事件。十六、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一、仲裁民事糾紛,以達成民事事件上訴維持率、結案速
度。二、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及重大刑案之辦理,以提高
刑事案件維持率及辦案速度。三、加強清理遲延及視為不
遲延案件,預期每月結案件數超過總數95%。四、加強民
事調解、和解,協助當事人平和解決紛爭,以疏減訟源。
五、加強再犯少年之輔導個案調查及假日生活輔導工作。
六、對失學、失業有犯罪習慣之少年或兒童施予高度輔導
。七、選任合適程序監理人以守護兒童、少年或身心障礙
等弱勢族群的權益。八、妥速辦理公證事件,力求便民,
並切實依據法令加強審核。九、受理提存事件,在法定期
限內辦理完畢。十、行政訴訟庭成立得兼顧救濟程序簡便
及保障當事人權益。十一、預計辦理件(人)數:民事事件
業務107,355件,刑事案件業務52,000件,民事強制執行1
51,310件,家事事件業務17,500件,家事事件調查業務18
0件,少年事件業務4,900件,少年事件調查及保護、輔導
業務3,200人,公證業務9,000件,提存業務5,500件,行
政訴訟業務1,000件。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0預算 | 109預算 | 109差異 | 109比例 |
|---|---|---|---|---|---|---|---|---|---|
| 03 | 辦理民事執行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3,311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通訊費35,296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19千元。 (2)郵資費35,277千元。 2.委辦費2,262千元,係辦理民事執行業務委 外拍賣變賣代辦經費,包括: (1)105至108年度委外案件,計畫總經費10, 584千元,分7年編列,本年度編列第6年 經費29千元。 (2)109至112年度委外案件,計畫總經費10, 584千元,分7年編列,本年度編列第2年 經費2,233千元。 3.物品21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 4.一般事務費41千元,係各類書表等印製費。 5.國內旅費5,691千元,係民事執行人員出外 執行民事事件旅費。 |
43,311,000 | 42,911,000 | 400,000 | 0.93% | |||
| 2000 | 業務費 | 43,311,000 | 42,911,000 | 400,000 | 0.93% | ||||
| 2009 | 通訊費 | 35,296,000 | 35,296,000 | 0 | 0.00% | ||||
| 2039 | 委辦費 | 2,262,000 | 1,862,000 | 400,000 | 21.48% | ||||
| 2051 | 物品 | 21,000 | 21,000 | 0 | 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41,000 | 41,000 | 0 | 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5,691,000 | 5,691,000 | 0 | 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