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58,189,000 元()
計畫內容
一、提高民、刑事及行政訴訟辦案維持率及辦案速度。二
、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重大刑案之辦理。三、辦理國家
賠償事件及勞工事件。四、清理並防止遲延案件。五、辦
理民事強制執行業務。六、有效防制竊盜、贓物犯罪及保
護智慧財產權等犯罪。七、加強辦理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
。八、加強民事調解、和解。九、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審
理業務。十、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
十一、加強公證內容適法之審核,提昇公證文書品質。十
二、辦理清償提存及擔保提存事件。十三、辦理行政訴訟
簡易訴訟程序事件。十四、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
預期成果
一、仲裁民事糾紛,以達成民事事件上訴維持率、結案速
度。二、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及重大刑案之辦理,以提高
刑事案件維持率及辦案速度。三、加強清理遲延及視為不
遲延案件,預期每月結案件數超過總數95%。四、加強民
事調解、和解,協助當事人平和解決紛爭,以疏減訟源。
五、加強再犯少年之輔導個案調查及假日生活輔導工作。
六、對失學、失業有犯罪習慣之少年或兒童施予高度輔導
。七、選任合適程序監理人以守護兒童、少年或身心障礙
等弱勢族群的權益。八、妥速辦理公證事件,力求便民,
並切實依據法令加強審核。九、受理提存事件,在法定期
限內辦理完畢。十、行政訴訟庭成立得兼顧救濟程序簡便
及保障當事人權益。十一、預計辦理件(人)數:民事事件
業務106,000件,刑事案件業務54,000件,民事執行業務1
47,888件,少年事件業務5,200件,家事事件業務16,300
件,家事事件調查業務180件,少年事件調查、保護輔導
業務2,900人,公證業務9,000件,提存業務6,000件,行
政訴訟業務750件。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9預算 | 108預算 | 108差異 | 108比例 |
|---|---|---|---|---|---|---|---|---|---|
| 03 | 辦理民事執行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2,911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通訊費35,296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19千元 。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35,277千元。 2.委辦費1,862千元,係辦理民事執行業務委 外拍賣變賣代辦經費,包括: (1)105至108年度委外案件,計畫總經費10, 584千元,分7年編列,本年度編列第5年 經費1,078千元。 (2)109至112年度委外案件,計畫總經費10, 584千元,分7年編列,本年度編列第1年 經費784千元。 3.物品21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 4.一般事務費41千元,係各類書表等印製費。 5.國內旅費5,691千元,係民事執行人員出外 執行民事事件旅費。 |
42,911,000 | 44,195,000 | -1,284,000 | -2.91% | |||
| 2000 | 業務費 | 42,911,000 | |||||||
| 2009 | 通訊費 | 35,296,000 | |||||||
| 2039 | 委辦費 | 1,862,000 | |||||||
| 2051 | 物品 | 21,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41,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5,69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