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0-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2頁
預算機關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59,149,000 元()
計畫內容
一、提高民、刑事及行政訴訟辦案維持率及辦案速度。二 、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重大刑案之辦理。三、辦理國家 賠償事件及勞工事件。四、清理並防止遲延案件。五、辦 理民事強制執行業務。六、有效防制竊盜、贓物犯罪及保 護智慧財產權等犯罪。七、加強辦理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 。八、加強民事調解、和解。九、辦理家事事件業務。十 、辦理家事事件調查業務。十一、辦理少年事件業務。十 二、辦理少年事件調查及保護、輔導業務。十三、加強公 證內容適法之審核,提昇公證文書品質。十四、辦理清償 提存及擔保提存事件。十五、辦理行政訴訟簡易訴訟程序 事件。十六、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一、仲裁民事糾紛,以達成民事事件上訴維持率、結案速 度。二、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及重大刑案之辦理,以提高 刑事案件維持率及辦案速度。三、加強清理遲延及視為不 遲延案件,預期每月結案件數超過總數95%。四、加強民 事調解、和解,協助當事人平和解決紛爭,以疏減訟源。 五、加強再犯少年之輔導個案調查及假日生活輔導工作。 六、對失學、失業有犯罪習慣之少年或兒童施予高度輔導 。七、選任合適程序監理人以守護兒童、少年或身心障礙 等弱勢族群的權益。八、妥速辦理公證事件,力求便民, 並切實依據法令加強審核。九、受理提存事件,在法定期 限內辦理完畢。十、行政訴訟庭成立得兼顧救濟程序簡便 及保障當事人權益。十一、預計辦理件(人)數:民事事件 業務107,355件,刑事案件業務52,000件,民事強制執行1 51,310件,家事事件業務17,500件,家事事件調查業務18 0件,少年事件業務4,900件,少年事件調查及保護、輔導 業務3,200人,公證業務9,000件,提存業務5,500件,行 政訴訟業務1,00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0預算 109預算 109差異 109比例
01 辦理民事事件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66,735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通訊費27,800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1,300千元。
(2)郵資費26,500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5,855千元,包括:
(1)特約通譯報酬350千元。
(2)法官審理案件專家諮詢費150千元。
(3)調解報酬15,355千元。
3.物品1,470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220千元。
(2)法律圖書購置費150千元。
(3)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1,100千元。
4.一般事務費9,618千元,包括:
(1)辦理債務清理、非訟事件、調解及民事
  執行等業務委外經費8,379千元。
(2)電子卷證委外掃描經費950千元。
(3)各類書表等印製費202千元。
(4)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誤
  餐費87千元。
5.國內旅費11,992千元,包括:
(1)民事事件出外調查證據旅費2,000千元。
(2)民事事件法警押解人犯旅費213千元。
(3)民事事件證人、鑑定人旅費700千元。
(4)調解委員旅費8,823千元。
(5)專家諮詢旅費56千元。
(6)特約通譯旅費200千元。
66,735,000 64,447,000 2,288,000 3.55%
2000 業務費 66,735,000 64,447,000 2,288,000 3.55%
2009 通訊費 27,800,000 27,800,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5,855,000 15,775,000 80,000 0.51%
2051 物品 1,470,000 1,470,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9,618,000 10,167,000 -549,000 -5.40%
2072 國內旅費 11,992,000 9,235,000 2,757,000 2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