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37,259,000 元()
計畫內容
一、提高民、刑事及行政訴訟辦案維持率及辦案速度。二 、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重大刑案之辦理。三、辦理國家 賠償事件及勞工事件。四、清理並防止遲延案件。五、辦 理民事強制執行業務。六、有效防制竊盜、贓物犯罪及保 護智慧財產權等犯罪。七、加強辦理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 。八、加強民事調解、和解。九、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審 理業務。十、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 十一、加強公證內容適法之審核,提昇公證文書品質。十 二、辦理清償提存及擔保提存事件。十三、辦理行政訴訟 簡易訴訟程序事件。十四、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
預期成果
一、仲裁民事糾紛,以達成民事事件上訴維持率、結案速 度。二、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及重大刑案之辦理,以提高 刑事案件維持率及辦案速度。三、加強清理遲延及視為不 遲延案件,預期每月結案件數超過總數95%。四、加強民 事調解、和解,協助當事人平和解決紛爭,以疏減訟源。 五、加強再犯少年之輔導個案調查及假日生活輔導工作。 六、對失學、失業有犯罪習慣之少年或兒童施予高度輔導 。七、選任合適程序監理人以守護兒童、少年或身心障礙 等弱勢族群的權益。八、妥速辦理公證事件,力求便民, 並切實依據法令加強審核。九、受理提存事件,在法定期 限內辦理完畢。十、行政訴訟庭成立得兼顧救濟程序簡便 及保障當事人權益。十一、預計辦理件數:民事事件業務 102,000件,刑事案件業務46,500件,民事執行業務147,5 00件,少年事件業務5,800件,家事事件業務15,200件, 家事事件調查業務80件,少年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3, 300人,公證業務8,300件,提存業務5,500件,行政訴訟 業務65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106預算 106差異 106比例
03 辦理民事執行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8,220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通訊費40,547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19千元
  。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40,528千元。
2.委辦費1,920千元,係辦理民事執行業務委
 外拍賣變賣代辦經費105-108年度委外案件
 ,計畫總經費10,584千元,分7年編列,本
 年度編列第3年經費1,920千元。
3.物品62千元,包括:
(1)文具紙張21千元。
(2)例稿印製費41千元。
4.國內旅費5,691千元,係民事執行人員出外
 執行民事事件旅費。
48,220,000 38,117,000 10,103,000 26.51%
0200 業務費 48,220,000 38,117,000 10,103,000 26.51%
0203 通訊費 40,547,000 28,850,000 11,697,000 40.54%
0251 委辦費 1,920,000 2,767,000 -847,000 -30.61%
0271 物品 62,000 62,000 0 0.00%
0291 國內旅費 5,691,000 6,438,000 -747,000 -1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