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37,259,000 元()
計畫內容
一、提高民、刑事及行政訴訟辦案維持率及辦案速度。二
、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重大刑案之辦理。三、辦理國家
賠償事件及勞工事件。四、清理並防止遲延案件。五、辦
理民事強制執行業務。六、有效防制竊盜、贓物犯罪及保
護智慧財產權等犯罪。七、加強辦理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
。八、加強民事調解、和解。九、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審
理業務。十、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
十一、加強公證內容適法之審核,提昇公證文書品質。十
二、辦理清償提存及擔保提存事件。十三、辦理行政訴訟
簡易訴訟程序事件。十四、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
預期成果
一、仲裁民事糾紛,以達成民事事件上訴維持率、結案速
度。二、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及重大刑案之辦理,以提高
刑事案件維持率及辦案速度。三、加強清理遲延及視為不
遲延案件,預期每月結案件數超過總數95%。四、加強民
事調解、和解,協助當事人平和解決紛爭,以疏減訟源。
五、加強再犯少年之輔導個案調查及假日生活輔導工作。
六、對失學、失業有犯罪習慣之少年或兒童施予高度輔導
。七、選任合適程序監理人以守護兒童、少年或身心障礙
等弱勢族群的權益。八、妥速辦理公證事件,力求便民,
並切實依據法令加強審核。九、受理提存事件,在法定期
限內辦理完畢。十、行政訴訟庭成立得兼顧救濟程序簡便
及保障當事人權益。十一、預計辦理件數:民事事件業務
102,000件,刑事案件業務46,500件,民事執行業務147,5
00件,少年事件業務5,800件,家事事件業務15,200件,
家事事件調查業務80件,少年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3,
300人,公證業務8,300件,提存業務5,500件,行政訴訟
業務650件。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7預算 |
|---|---|---|---|---|---|---|
| 05 | 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7,745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68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 培訓經費。 2.通訊費665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60千元 。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605千元。 3.保險費22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險 費。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27千元,包括: (1)聘請專家學者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 導教授出席費22千元。 (2)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授課鐘點費105 千元。 5.物品1,270千元,包括: (1)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 務所需文具用品、紙張費75千元。 (2)各項書表印製費139千元。 (3)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在職訓練費55千元 。 (4)辦理少年親職教育經費175千元。 (5)舉辦保護管束少年家長座談會經費129千 元。 (6)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經費230千元。 (7)篩檢少年吸食毒品反應試劑經費79千元 。 (8)辦理採驗人犯尿液業務經費380千元。 (9)採驗業務訓練經費8千元。 6.一般事務費540千元,係聘請少年輔導及保 護志工辦理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 補助。 7.給養費3,504千元,係辦理少年安置、處分 或治療等經費。 8.國內旅費1,549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辦理少年團體 及輔導活動旅費100千元。 (2)少年調查官、少年保護官及家事調查官 訪視及調查旅費1,400千元。 (3)採驗業務訓練旅費49千元。 |
7,745,000 | |||
| 0200 | 業務費 | 7,745,000 | ||||
| 0201 | 教育訓練費 | 68,000 | ||||
| 0203 | 通訊費 | 665,000 | ||||
| 0231 | 保險費 | 22,000 | ||||
| 0250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127,000 | ||||
| 0271 | 物品 | 1,270,000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540,000 | ||||
| 0280 | 給養費 | 3,504,000 | ||||
| 0291 | 國內旅費 | 1,549,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