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7,284,000 元()
計畫內容
一、提高民刑事及行政訴訟辦案維持率及辦案速度。二、
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及調解、和解。三、加速辦理重大民
刑事案件、國家賠償事件及勞工事件。四、清理並防止民
刑事遲延案件。五、辦理民事調解及執行業務。六、加強
重大刑案之辦理。七、有效防制竊盜、贓物犯罪及保護智
慧財產權等犯罪。八、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審理業務及少
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等業務。九、積極辦理及推
廣公證業務。十、加強辦理受理提存事件、領取及取回事
件等提存業務。十一、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一、仲裁民事糾紛,以達成民事案件上訴維持率及結案速
度。二、加強清理遲延及視為不遲延案件。三、加強審判
事實之認定及重大刑案之辦理,以提高刑事辦案維持率及
辦案速度。四、對於家調案件儘量使當事雙方心平氣和商
談,期能提高調解比例。五、對失學、失業有犯罪習慣之
少年或兒童施予高度輔導。六、加強再犯少年之輔導個案
調查及假日生活輔導工作。七、切實依據法令,繼續加強
辦理公證業務。八、要求妥速辦理提存業務,以落實便民
政策。九、本年度預計辦理民事事件業務20,750件,刑事
案件業務13,360件,民事執行業務32,000件,少年事件業
務1,380件,家事事件業務3,500件,家事調查業務150件
,及少年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1,000人,公證業務1,3
50件,提存業務380件,行政訴訟業務500件。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9預算 | 108預算 | 108差異 | 108比例 |
|---|---|---|---|---|---|---|---|---|---|
| 05 | 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010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通訊費20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15千元 。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5千元。 2.保險費11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險 費。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47千元,包括: (1)聘請專家學者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 導教授出席費20千元。 (2)辦理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所需授課 鐘點費32千元。 (3)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授課鐘點費295 千元。 4.物品602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66千元。 (2)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經費30千元。 (3)辦理少年親職教育經費96千元。 (4)舉辦保護管束少年家長座談會經費20千 元。 (5)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經費170千元。 (6)篩檢少年吸食毒品反應試劑經費63千元 。 (7)採驗人犯尿液用耗材151千元。 (8)採驗業務訓練經費6千元。 5.一般事務費110千元,係聘請少年輔導及保 護志工辦理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 補助。 6.給養費2,520千元,係辦理少年安置等經費 。 7.國內旅費400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辦理少年團體 及輔導活動旅費150千元。 (2)少年調查官、少年保護官及家事調查官 訪視及調查旅費200千元。 (3)採驗業務訓練旅費50千元。 |
4,010,000 | 4,262,000 | -252,000 | -5.91% | |||
| 2000 | 業務費 | 4,010,000 | |||||||
| 2009 | 通訊費 | 20,000 | |||||||
| 2027 | 保險費 | 11,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347,000 | |||||||
| 2051 | 物品 | 602,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110,000 | |||||||
| 2057 | 給養費 | 2,520,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4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