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A04.中華民國116年度金門縣總預算各機關單位預算案(第四冊)第158頁
預算機關
金門縣衛生局
承辦單位
醫事科
預算金額
412,968,000 元()
計畫內容
 1.加強醫、護政管理,及建立緊急醫療、空中轉診後送救護體系。2.提升地區緊急醫療服務品質。3.辦理整合型心理健康、強化藥癮者輔導處遇等。
預期成果
 提供本縣完善緊急醫療、精神醫療及空中轉診救護體系。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1 醫政管理 縣款233,267,000元,收支併列179,701,000元 412,968,000 352,842,000 60,126,000 17.04%
1000 人事費 縣款8,708,000元,收支併列9,186,000元 17,894,000 17,397,000 497,000 2.86%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13,383,270 12,999,504 383,766 2.95%
精神病人社區資源布建計畫(策略四)-約聘人員1人薪資(45,625)(依衛生福利部115年8月7日衛部會字第1152460527號函,一般性補助款547,500元)。 1×12 人×月 45,625 547,500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約聘人員17人薪資(含風險加給)(77,927+71,677+70,977+70,776*2+62,740+60,143*3+59,443+58,137+57,837+55,518*3)*12月+57,837*10月+55,518×4月(依衛生福利部115年8月7日衛部會字第1152460527號函,一般性補助款8,606,000元、縣配合款3,561,718元)。 17×12 人×月 59,645 12,167,718
約僱人員1人薪資(5等55,671元)。 1×12 人×月 55,671 668,052 668,052 0 0.00%
1030 獎金 1,651,289 1,624,942 26,347 1.62%
約僱人員1人年終獎金(5等55,671元)。 1×1.5 人×月 55,671 83,507 83,507 0 0.00%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約聘人員17人年終獎金(依衛生福利
部115年8月7日衛部會字第
1152460527號函,縣配合款
1,499,344元)。
17×1.5 人×月 58,797 1,499,344
精神病人社區資源布建計畫(策略四)-約聘人員1人年終獎
金(依衛生福利部115年8月7日
衛部會字第1152460527號函,
一般性補助款32,500元、縣配
合款35,938)。
1×1.5 人×月 45,625 68,438
1035 其他給與 296,000 275,200 20,800 7.56%
約僱人員1人休假補助費。 1×1 人×年 16,000 16,000 16,000 0 0.00%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約聘人員17人休假補助費(16,000
×16+8,000)(依衛生福利部115
年8月7日衛部會字第
1152460527號函,縣配合款
264,000元)。
17×1 人×年 15,529 264,000
精神病人社區資源布建計畫(策略四)-約聘人員1人休假補
助費(依衛生福利部115年8月7
日衛部會字第1152460527號
函,縣配合款16,000元)。
1×1 人×年 16,000 16,000
1040 加班費 198,999 193,421 5,578 2.88%
應業務需要加班費。 1×10 人×時 200 2,000 2,000 0 0.00%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約聘人員17人應業務需要加班費(依
衛生福利部115年8月7日衛部
會字第1152460527號函,縣配
合款69,242元)。
17×21 人×時 193 69,242
精神病人社區資源布建計畫(策略四)-約聘人員1人應業務
需要加班費(依衛生福利部115
年8月7日衛部會字第
1152460527號函,縣配合款
4,200元)。
1×21 人×時 200 4,200
編列員工未休假加班費。 1 年 18,557 18,557 18,557 0 0.00%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約聘人員17人編列員工未休假加班費
(依衛生福利部115年8月7日衛
部會字第1152460527號函,縣
配合款99,000元)。
1 年 99,000 99,000
精神病人社區資源布建計畫(策略四)-約聘人員1人編列員
工未休假加班費(依衛生福利
部115年8月7日衛部會字第
1152460527號函,縣配合款
6,000元)。
1 年 6,000 6,0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824,016 774,456 49,560 6.40%
約僱人員1人勞退金。 1×12 人×月 3,500 42,000 42,000 0 0.00%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約聘人員17人勞退金。
(4,812+4,368*4+3,828+3,
648*5+3,468*4)×12月+3,
648*10月+3,468*4月(依衛生福
利部115年8月7日衛部會字第
1152460527號函,縣配合款
749,040元)。
17×12 人×月 3,671 749,040
精神病人社區資源布建計畫(策略四)-約聘人員1人勞退(依
衛生福利部115年8月7日衛部
會字第1152460527號函,縣配
合款32,976元)。
1×12 人×月 2,748 32,976
1055 保險 1,540,426 1,529,477 10,949 0.72%
約僱人員1人健保。 1×12 人×月 2,800 33,600 33,600 0 0.00%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約聘人員17人健保(3,881+3,523*4+3,
087+2,942*5+2,797*4)*12月
+2,942*10月+2,797* 4月(依衛
生福利部115年8月7日衛部會
字第1152460527號函,縣配合
款604,104元)。
17×12 人×月 2,961 604,104
精神病人社區資源布建計畫(策略四)-約聘人員1人健保(依
衛生福利部115年8月7日衛部
會字第1152460527號函,縣配
合款26,592元)。
1×12 人×月 2,216 26,592
約僱人員1人勞保。 1×12 人×月 4,100 49,200 49,200 0 0.00%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約聘人員17人勞保
(4,008*15人×12月+4,008*10
月+4,008*4月)(依衛生福利部
115年8月7日衛部會字第
1152460527號函,縣配合款
777,552元)。
17×12 人×月 3,811 777,552
精神病人社區資源布建計畫(策略四)-約聘人員1人勞保(依
衛生福利部115年8月7日衛部
會字第1152460527號函,縣配
合款48,924元)。
1×12 人×月 4,077 48,924
調千元尾差。 1 年 454 454 17 437 2,570.59%
2000 業務費 縣款17,340,000元,收支併列17,608,000元 34,948,000 31,910,000 3,038,000 9.52%
2003 教育訓練費 567,000 312,000 255,000 81.73%
配合計畫或業務赴台訓練、研習所需之住宿、交通、報名費
等費用。
20×1 人×次 5,350 107,000 107,000 0 0.00%
精神病病人與照顧者社區服務資源布建計畫(策略四)-相關赴
台參加教育訓練課程報名費、
交通費、住宿費等(依衛生福
利部115年8月7日衛部會字第
1152460527號函,縣配合款
20,000元)。 
1×4 人×次 5,000 20,000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相關赴台參加教育訓練課程報名費、
交通費、住宿費等(依衛生福
利部115年8月7日衛部會字第
1152460527號函,一般性補助
款250,000元、縣配合款50,000
元)。
17×3 人×次 5,882 300,000
精神病病人及照顧者社區資源服務布建計畫:策略一、二-
相關赴台參加教育訓練課程報
名費、交通費、住宿費等(依
衛生福利部115年8月7日衛部
會字第1152460527號函,一般
性補助款8,000元、縣配合款
2,000元)。
2×1 人×次 5,000 10,000
急救站整備及人員訓練計畫-相關赴台參加教育訓練課程報
名費、交通費、住宿費等(依
衛生福利部115年8月7日衛部
會字第1152460527號函,一般性補助款130,000元)。
5×4 人×次 6,500 130,000
2009 通訊費 227,000 329,660 -102,660 -31.14%
數據通訊交換、公務電話、網路及急救無線電通訊、身心障
礙鑑定、交通轉診補助等各項
業務郵資及業務聯繫電話費
等。
12 月 12,916 155,000 155,000 0 0.00%
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計畫計畫有關於數據通訊交換、網
路通訊等費用(依衛生福利部
115年8月7日衛部會字第
1152460527號函,一般性補助
款72,000元)。
12 月 6,000 72,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211,200 191,200 20,000 10.46%
資訊設備之保養維修、操作、網站更新維護等服務費用等。 1 年 141,200 141,200 141,200 0 0.00%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資訊設備之保養維修、操作、網站更
新維護等服務費用等費用(依
衛生福利部115年8月7日衛部
會字第1152460527號函,一般
性補助款50,000元、縣配合款
20,000元)。
1 年 70,000 70,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35,000 95,000 40,000 42.11%
影印機、軍機場部分土地設置遮陽(雨)棚及家屬休息室土地
等租賃費用。
12 月 2,916 35,000 35,000 0 0.00%
急救站整備及人員訓練計畫辦理活動、會議等場地租借費用
(依衛生福利部115年8月7日衛
部會字第1152460527號函,一
般性補助款100,000元)。
12 月 8,333 100,000
2027 保險費 20,000 60,000 -40,000 -66.67%
辦理醫事業務稽查(訪視)、教育訓練(活動)等人員保險。 1 年 20,000 20,000 20,000 0 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12,515,664 17,106,820 -4,591,156 -26.84%
約用人員14人(含專約4人)薪資6,655,656元;年終
831,956元。
(34,743+35,006+35,820*3+36,
346*2+36,903*3+42,422+43,
500+45,116+62,990)
勞保591,000元。(3,100+3,250*4+3,400*5+3,950*2+4,
100+4,150)
健保333,600元。(1,700+1,
800*4+1,850*5+2,150*2+2,
250+3,100)
勞退金412,200元。(2,100+2,
200*4+2,300*5+2,650*2+2,
750+3,900)
14×12 人×月 52,526 8,824,412
各衛生所協助鄉親轉診赴台就醫交通補助5人
薪資2,069,760元;年終
258,720元。(1,568元*22天)
勞保186,000元,健保102,000
元,勞退金126,000元。
5×264 人×日 2,077 2,742,480 2,671,200 71,280 2.67%
編列員工未休假加班費。 1 年 112,567 112,567 104,472 8,095 7.75%
應業務需要加班費。 14×4.3 人×時 199 12,000 12,000 0 0.00%
整合型心理健康工作計畫-約用人員1人
薪資627,624元;年終獎金
78,543元(52,302);
勞保48,096元(4,008)、健保
30,780元(2,565)、勞退38,160
元(3,180);工資墊償金132
元、職災補助960元(依衛生福
利部115年8月7日衛部會字第
1152460527號函,一般性補助
款535,023元、縣配合款
289,182元)。
1×12 人×月 68,683 824,205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70,000 1,820,000 -150,000 -8.24%
委請專家學者、講師等專業人士相關會議出席費、顧問費及
諮詢等費用。
15×1.013 人×次 2,500 38,000 38,000 0 0.00%
整合型心理健康工作計畫-委請專家學者、講師、專業人士擔任外聘督導;或辦理審查評鑑、諮詢、出席會議等出席費,以及辦理教育訓練或講座之鐘點費(依衛生福利部115年8月7日衛部會字第1152460527號函,一般性補助款30,000元)。 3×4 人×次 2,500 30,000
精神病病人與照顧者社區服務資源布建計畫(策略四):委請專
家學者、講師、專業人士擔任
外聘督導;或辦理審查評鑑、
諮詢、出席會議等出席費,以
及辦理教育訓練或講座之鐘點費(依衛生福利部115年8月7日
衛部會字第1152460527號函,
縣配合款20,000元)。
5×2 人×次 2,000 20,000
辦理醫、護政、心理衛生中心及精神衛生、家暴性侵、緊急
醫療救護等講師、助教演講鐘
點費及個案訪視費等。
111×1 人×次 2,000 222,000 222,000 0 0.00%
公益彩券回饋金心理衛生訪視人員執業安全計畫-委請專家
學者、講師、專業人士擔任外
聘督導;或辦理審查評鑑、諮
詢、出席會議等出席費,以及
辦理教育訓練或講座之鐘點費
(依衛生福利部115年3月30日
衛授家字第1150560365號函,
收支併列98,000元)。
49×1 人×次 2,000 98,000
精神病病人與照顧者社區服務資源布建計畫(策略一、二)-委請專家學者、講師、專業人士擔任外聘督導;或辦理審查評鑑、諮詢、出席會議等出席費,以及辦理教育訓練或講座之鐘點費(依衛生福利部115年8月7日衛部會字第1152460527號函,一般性補助款8,000元、縣配合款2,000元)。 5×1 人×次 2,000 10,000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委請專家學者、講師、專業人士擔任
外聘督導;或辦理家庭暴力相
對人裁前鑑定、性侵害犯罪加
害人及家庭暴力加害人處遇、
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等,及審
查評鑑、諮詢、出席會議等出
席費,以及辦理教育訓練或講
座之鐘點費;緊急精神醫療處
置線上諮詢費(1,000/案)及出
勤費(2,500/案)(依衛生福利部
115年8月7日衛部會字第
1152460527號函,一般性補助
款500,000元、縣配合款50,000
元)。
275×1 人×次 2,000 550,000
急救站整備及人員訓練計畫委請專家學者、講師等專業人士
出席相關會議出席費及審查評
鑑、諮詢等費用(依衛生福利
部115年8月7日衛部會字第
1152460527號函,一般性補助
款690,000元)。
345×1 人×次 2,000 690,000 360,000 330,000 91.67%
辦理專業臨時人員招考,聘請專業人士從事命題、監考、閱
卷等所支給之命題費、監考
費;辦理心理諮商與團體輔導
之外聘講師、督導等講師費、
出席費;辦理大型活動聘請醫
師及救護人員所支之出勤費
等。
6×1 人×次 2,000 12,000 12,000 0 0.00%
2039 委辦費 12,765,000 5,100,000 7,665,000 150.29%
辦理精神病病人及照顧者社區服務資源布建計畫(策略一、
二)委請民間機構、團體辦
理:精神病病人與照顧者家庭
支持、社區居住及自立生活方
案(依衛生福利部115年8月7日
衛部會字第1152460527號函,
一般性補助款10,100,000元、
縣配合款2,525,000元)。
1 年 12,625,000 12,625,000
委託辦理心理健康促進及委請學術單位等辦理問卷調查、委
託研究、規劃設計、評估、宣
導影音製作等。
1 年 20,000 20,000 20,000 0 0.00%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委請民間機構、團體辦理課程、調查、
表揚、審查、宣導、評鑑、活
動、計畫等(依衛生福利部115
年8月7日衛部會字第
1152460527號函,一般性補助
款120,000元)。
1 年 120,000 120,000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180,000 180,000 0 0.00%
參加醫療衛生行政等相關公會、學會、協會專業組織團體
會費等。
1 年 150,000 150,000 150,000 0 0.00%
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參加社工師、心理師、護理師、
職能治療師學會或協會專業組
織團體會費等(依衛生福利部
115年8月7日衛部會字第
1152460527號函,一般性補助
款30,000元)。
1 年 30,000 30,000
2051 物品 2,030,932 2,070,932 -40,000 -1.93%
辦公事務用品、圖書、報章雜誌、電腦及周邊設備、3C耗
材、油料、衛生醫療物品、水
電用材、防護防疫用品、緊急
醫療救護設備等。
1 年 212,932 212,932 212,932 0 0.00%
成立緊急醫療救護站所需之醫療救護用品及設備等。 1 年 50,000 50,000 50,000 0 0.00%
精神病病人及照顧者社區服務資源布建計畫(策略一、二)相
關活動事務用品、圖書報章雜
誌、文具紙張、週邊3C設
備、耗材、宣導品等費用(依
衛生福利部115年8月7日衛部
會字第1152460527號函,一般
性補助款36,000元、縣配合款
9,000元)。
1 年 45,000 45,000
公益彩券回饋金心理衛生訪視人員執業安全計畫-相關活動
事務用品、圖書報章雜誌、文
具紙張、週邊3C設備、耗
材、宣導品等費用(依衛生福
利部115年3月30日衛授家字第
1150560365號函,收支併列
3,000元)。
1 年 3,000 3,000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相關活動事務用品、圖書報章雜誌、
文具紙張、週邊3C設備、耗
材、宣導品等費用(依衛生福
利部115年8月7日衛部會字第
1152460527號函,一般性補助
款500,000元、縣配合款50,000
元)。
1 年 550,000 550,000
急救站整備及人員訓練計畫相關活動事務用品、急救站所需
相關醫療衛材、物品等費用
(依衛生福利部115年8月7日衛
部會字第1152460527號函,一
般性補助款1,140,000元)。
1 年 1,140,000 1,140,000
精神病病人及照顧者社區服務資源布建計畫(策略四)相關活
動事務用品、圖書報章雜誌、
文具紙張、週邊3C設備、耗
材、宣導品等費用(依衛生福
利部115年8月7日衛部會字第
1152460527號函,縣配合款
30,000元)。
1 年 30,000 3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3,206,704 3,480,388 -273,684 -7.86%
1.辦理各項宣導、考評、參訪、會議、課程等活動,所需
相關的媒體錄製託播、印刷、
廣告製作刊登等相關費用420,000元。
2.應業務需要邀請學者專家蒞
金指導等費用100,000元。
3.致贈海巡、陸軍金門地區支
援營、金門守備大隊、空勤總
隊等單位協助轉診病患大小金
門及往返台灣等三節加菜金
300,000元。
4.急重症傷病患及家屬空中轉
診後送前等相關費用40,000
元。
1 年 860,000 860,000
整合型心理健康工作計畫-活動、競賽、抽獎、評比、會
議、教育訓練、立牌設置、印
刷、刊登媒體錄製託播等相關
費用(依衛生福利部115年8月7
日衛部會字第1152460527號
函,一般性補助款34,977元、
縣配合款33,895元)。
1 年 68,872 68,872
精神病病人及照顧者社區服務資源布建計畫(策略四)-活動、
競賽、抽獎、評比、會議、教
育訓練、立牌設置、印刷、刊
登媒體錄製託播等相關費用
(依衛生福利部115年8月7日衛
部會字第1152460527號函,縣
配合款113,537元)。
1 年 113,537 113,537
公益彩券回饋金心理衛生訪視人員執業安全計畫-活動、競
賽、抽獎、評比、會議、教育
訓練、立牌設置、印刷、刊登
媒體錄製託播等相關費用(依
衛生福利部115年3月30日衛授
家字第1150560365號函,收支
併列129,500元)。
1 年 129,500 129,500
精神病病人及照顧者社區服務資源布建計畫(策略一、二)-活
動、競賽、抽獎、評比、會
議、教育訓練、立牌設置、印
刷、刊登媒體錄製託播等相關
費用(依衛生福利部115年8月7
日衛部會字第1152460527號
函,一般性補助款32,000元、
縣配合款8,000元)。
1 年 40,500 40,500
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保全、活動、競賽、抽獎、評
比、會議、教育訓練、立牌設
置、印刷、刊登媒體錄製託
播、助理交通費、CIT緊急精
神醫療團隊值機費(133,500=日500元×120天+300元×245
天)等相關費用(依衛生福利部
115年8月7日衛部會字第
1152460527號函,一般性補助
款1,501,500元、縣配合款
100,000元)。
1 年 1,601,500 1,601,500
急救站整備及人員訓練計畫辦理會議、課程等活動,所需相
關的媒體錄製託播、印刷、廣
告製作刊登、書表或研究報告
之運輸費、印刷裝訂費、影印
費、油墨、紙張、文具、餐費
等(依衛生福利部115年8月7日
衛部會字第1152460527號函,
一般性補助款392,500元)。
1 年 392,500 392,500
調千元尾差。 1 年 295 295 674 -379 -56.23%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13,000 25,000 88,000 352.00%
辦公器具及機電設備等所需的保養維修、校正等費用。 12 月 1,250 15,000 15,000 0 0.00%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辦公器具及機電設備等所需的保養維
修、校正等費用(依衛生福利
部115年8月7日衛部會字第
1152460527號函,一般性補助
款66,000元、縣配合款32,000
元)。
1 年 98,000 98,000
2072 國內旅費 1,306,500 1,139,000 167,500 14.71%
奉派赴國內參加會議、觀摩等及講師蒞金等交通、住宿及相
關雜支等差旅費用。
26×1 人×次 6,500 169,000 169,000 0 0.00%
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心理衛生訪視人員執業安全計畫-奉派
赴國內開會、參加會議、邀請
專家學者、講師蒞金等交通、
住宿及相關雜支費等(依衛生
福利部115年3月30日衛授家字
第1150560365號函,收支併列
19,500元)。
1×3 人×次 6,500 19,500
精神病病人及照顧者社區服務資源布建計畫(策略一、二)-奉
派赴國內開會、參加會議、邀
請專家學者、講師蒞金等交
通、住宿及相關雜支費等(依
衛生福利部115年8月7日衛部
會字第1152460527號函,一般
性補助款15,500元、縣配合款4,000元)。
1×3 人×次 6,500 19,500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奉派赴國內開會、參加會議、邀請專
家學者、講師蒞金等交通、住
宿及相關雜支費等(依衛生福
利部115年8月7日衛部會字第
1152460527號函,一般性補助
款268,500元、縣配合款50,000
元)。
1×49 人×次 6,500 318,500
精神病病人及照顧者社區服務資源布建計畫(策略四)-奉派赴
國內開會、參加會議、邀請專
家學者、講師蒞金等交通、住
宿及相關雜支費等(依衛生福
利部115年8月7日衛部會字第
1152460527號函,縣配合款
32,500元)。
5×1 人×次 6,500 32,500
急救站整備及人員訓練計畫奉派赴國內參加會議、觀摩等及
講師蒞金等交通、住宿及相關
雜支等差旅費用(依衛生福利
部115年8月7日衛部會字第
1152460527號函,一般性補助
款747,500元)。
115×1 人×次 6,500 747,500 145,000 602,500 415.52%
3000 設備及投資 縣款150,000元,收支併列1,050,000元 1,200,000 3,085,000 -1,885,000 -61.10%
3020 機械設備費 750,000 2,785,000 -2,035,000 -73.07%
購置急救站整備及人員訓練計畫-可攜式AED6台(依衛生福
利部115年8月7日衛部會字第
1152460527號函,一般性補助
款450,000元)。
6 台 75,000 450,000
購置精神病病人及照顧者社區服務資源布建計畫(策略一、
二)拍攝器材2台(依衛生福利部
115年8月7日衛部會字第
1152460527號函,一般性補助
款40,000元、縣配合款10,000
元)。
2 台 25,000 50,000
購置精神病病人及照顧者社區服務資源布建計畫(策略一、
二)冷暖氣機5台(依衛生福利部
115年8月7日衛部會字第
1152460527號函,一般性補助
款200,000元、縣配合款50,000
元)。
5 台 50,000 250,000
3025 運輸設備費 30,000
購置精神病病人及照顧者社區服務資源布建計畫(策略一、
二)監視系統2式(依衛生福利部
115年8月7日衛部會字第
1152460527號函,一般性補助
款24,000元、縣配合款6,000
元)。
2 式 15,000 30,00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60,000 300,000 -240,000 -80.00%
購置精神病病人及照顧者社區服務資源布建計畫(策略一、
二)電腦2台(依衛生福利部115
年8月7日衛部會字第
1152460527號函,一般性補助
款48,000元、縣配合款12,000
元)。
2 台 30,000 60,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360,000
購置精神病病人及照顧者社區服務資源布建計畫(策略一、
二)飲水機2台(依衛生福利部
115年8月7日衛部會字第
1152460527號函,一般性補助
款40,000元、縣配合款10,000
元)。
2 台 25,000 50,000
購置精神病病人及照顧者社區服務資源布建計畫(策略一、
二)冰箱2台(依衛生福利部115
年8月7日衛部會字第
1152460527號函,一般性補助
款40,000元、縣配合款10,000
元)。
2 台 25,000 50,000
購置精神病病人及照顧者社區服務資源布建計畫(策略一、
二)洗衣機1台(依衛生福利部
115年8月7日衛部會字第
1152460527號函,一般性補助
款20,000元、縣配合款5,000
元)。
1 台 25,000 25,000
購置精神病病人及照顧者社區服務資源布建計畫(策略一、
二)除濕機2台(依衛生福利部
115年8月7日衛部會字第
1152460527號函,一般性補助
款36,000元、縣配合款9,000
元)。
2 台 22,500 45,000
購置精神病病人及照顧者社區服務資源布建計畫(策略一、
二)床墊及床架6組(依衛生福利
部115年8月7日衛部會字第
1152460527號函,一般性補助
款72,000元、縣配合款18,000
元)。
6 組 15,000 90,000
購置精神病病人及照顧者社區服務資源布建計畫(策略一、
二)餐桌椅2組(依衛生福利部
115年8月7日衛部會字第
1152460527號函,一般性補助
款40,000元、縣配合款10,000
元)。
2 組 25,000 50,000
購置精神病病人及照顧者社區服務資源布建計畫(策略一、
二)沙發2組(依衛生福利部115
年8月7日衛部會字第
1152460527號函,一般性補助
款40,000元、縣配合款10,000
元)。
2 組 25,000 50,000
4000 獎補助費 縣款207,069,000元,收支併列151,857,000元 358,926,000 300,450,000 58,476,000 19.46%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130,000,000 80,000,000 50,000,000 62.50%
補助金門縣醫療照護發展基金。 1 年 130,000,000 130,000,000 80,000,000 50,000,000 62.50%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228,926,000 220,450,000 8,476,000 3.84%
安寧(病危)返鄉病患(含烏坵民眾)交通費補助22,000,000元及
安息返鄉交通費補助500,000
元。
12 月 1,875,000 22,500,000 22,000,000 500,000 2.27%
金門連江澎湖三離島地區航空器駐地備勤計畫(依衛生福利
部115年8月7日衛部會字第
1152460527號函,收支併列
91,066,000元、縣配合款
13,608,000元)。
12 月 8,722,833 104,674,000
補助民眾搭乘救護車等費用。 12 月 125,000 1,500,000 1,500,000 0 0.00%
緊急醫療遠端醫療診視系統及班機後送氧氣瓶等相關費用。 12 月 1,666 20,000 20,000 0 0.00%
金門地區醫療給付效益提昇(IDS)計畫(116-119年),補助醫
院提供急診醫療、專科駐診醫
師、專科門診檢查等醫療服務
(依行政院115年7月23日院授發國字第1151201644號函,離
島基金補助收支併列
45,590,000元,縣配合款
8,535,000元)。
4 季 13,531,250 54,125,000
補助醫師行政相驗費用304,000元。 12 月 25,333 304,000 304,000 0 0.00%
補助金門縣赴台就醫病患及陪同者住宿費用。 12 月 141,666 1,700,000 1,700,000 0 0.00%
補助門診掛號費費用。 12 月 541,666 6,500,000 6,500,000 0 0.00%
辦理轉診赴台就醫交通費補助計畫,地區居民緊急、嚴重傷
病患及身心障礙者暨隨同家屬
境外轉診赴台就醫交通補助
費,地方自辦經費。
12 月 1,833,333 22,000,000 20,312,000 1,688,000 8.31%
辦理轉診赴台就醫交通費補助計畫,地區居民緊急、嚴重傷
病患及身心障礙者暨隨同家屬
境外轉診赴台就醫交通補助費
(依衛生福利部115年8月7日衛
部會字第1152460527號函,一
般性補助款7,595,000元)。
12 月 632,916 7,595,000
辦理轉診赴台就醫交通費補助計畫,地區居民緊急、嚴重傷
病患及身心障礙者暨隨同家屬
境外轉診赴台就醫交通補助費
(依行政院115年7月23日院授
發國字第1151201644號函,離
島基金補助7,595,000元)。
12 月 632,916 7,595,000
補助辦理家庭暴力及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評估、鑑定及處遇工
作、身心治療、輔導教育費
用。
 
12 月 33,333 400,000 400,000 0 0.00%
辦理公益彩券回饋金排除就醫障礙計畫,補助無健保身分者
就醫時之醫療自付費用、健保
欠費等(衛生福利部115年6月
10日衛部保字第1151260310號
函,收支併列11,000元、縣配
合款2,000元)。
12 月 1,083 1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