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5,601,000 元()
計畫內容
一、提高民事、刑事、少年及家事訴訟事件之結案速度及
上訴維持率。二、推動國民法官制度。三、推動調解業務
疏減訟源。四、辦理民事執行業務。五、辦理少年及家事
事件之審理、調查及保護輔導等業務。六、辦理公(認)證
及提存業務。七、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一、提高民事、刑事、少年及家事訴訟事件之結案速度及
上訴維持率,符合管制考核標準。二、推動國民法官制度
,將國民多元的視野與經驗納入審判中,幫助司法判決更
全面。三、提高調解成立疏減訟源。四、運用委外拍賣機
制,增加不動產拍賣頻率,以提升拍定率。五、預計辦結
件數:1.民事事件業務39,267件。2.刑事案件業務20,000
件。3.民事執行業務73,600件。4.少年事件審理業務2,55
0件。5.少年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1,250人。6.家事事
件審理業務9,500件。7.家事事件調查業務250件。8.公證
業務4,300件。9.提存業務2,100件。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6預算 | 115預算 | 115差異 | 115比例 |
|---|---|---|---|---|---|---|---|---|---|
| 05 | 辦理少年事件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6,044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106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84千元。 (2)郵資費22千元。 2.保險費21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險費 。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32千元,包括: (1)聘請專家學者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導 教授出席費52千元。 (2)辦理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所需授課鐘點費8 0千元。 (3)少年事件鑑定費400千元。 4.物品580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50千元。 (2)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經費126千元。 (3)辦理少年親職教育經費216千元。 (4)舉辦保護管束少年家長座談會經費38千元 。 (5)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經費100千元。 (6)篩檢少年吸食毒品反應試劑經費50千元。 5.一般事務費622千元,包括: (1)聘請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辦理協助調查保 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補助47千元。 (2)辦理少年事件業務等委外經費575千元。 6.給養費1,517千元,係辦理少年安置等經費。 7.國內旅費688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辦理少年團體及 輔導活動旅費75千元。 (2)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訪視及調查旅費6 05千元。 (3)辦理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所需講座交 通及住宿費8千元。 8.少年保護管束風險管理計畫等經費1,978千元 ,包括按日按件計資酬金600千元、一般事務 費1,366千元及國內旅費12千元。 |
6,044,000 | 6,829,000 | -785,000 | -11.50% | |||
| 2000 | 業務費 | 6,044,000 | 6,829,000 | -785,000 | -11.50% | ||||
| 2009 | 通訊費 | 106,000 | 106,000 | 0 | 0.00% | ||||
| 2027 | 保險費 | 21,000 | 21,000 | 0 | 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1,132,000 | 1,791,000 | -659,000 | -36.80% | ||||
| 2051 | 物品 | 580,000 | 580,000 | 0 | 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1,988,000 | 1,368,000 | 620,000 | 45.32% | ||||
| 2057 | 給養費 | 1,517,000 | 2,263,000 | -746,000 | -32.97% | ||||
| 2072 | 國內旅費 | 700,000 | 700,000 | 0 | 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