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6-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0頁
預算機關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5,601,000 元()
計畫內容
一、提高民事、刑事、少年及家事訴訟事件之結案速度及 上訴維持率。二、推動國民法官制度。三、推動調解業務 疏減訟源。四、辦理民事執行業務。五、辦理少年及家事 事件之審理、調查及保護輔導等業務。六、辦理公(認)證 及提存業務。七、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一、提高民事、刑事、少年及家事訴訟事件之結案速度及 上訴維持率,符合管制考核標準。二、推動國民法官制度 ,將國民多元的視野與經驗納入審判中,幫助司法判決更 全面。三、提高調解成立疏減訟源。四、運用委外拍賣機 制,增加不動產拍賣頻率,以提升拍定率。五、預計辦結 件數:1.民事事件業務39,267件。2.刑事案件業務20,000 件。3.民事執行業務73,600件。4.少年事件審理業務2,55 0件。5.少年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1,250人。6.家事事 件審理業務9,500件。7.家事事件調查業務250件。8.公證 業務4,300件。9.提存業務2,10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3 辦理民事執行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8,462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15,939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111千元。
 (2)郵資費15,828千元。
2.委辦費1,115千元,係辦理民事執行業務委外
 拍賣變賣代辦經費。
3.物品10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4.國內旅費1,398千元,係民事執行人員出外執
 行民事事件旅費。
18,462,000 15,139,000 3,323,000 21.95%
2000 業務費 18,462,000 15,139,000 3,323,000 21.95%
2009 通訊費 15,939,000 12,616,000 3,323,000 26.34%
2039 委辦費 1,115,000 1,115,000 0 0.00%
2051 物品 10,000 10,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1,398,000 1,398,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