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5,672,513,000 元()
計畫內容
1.傳染病防治及應變規劃。
2.急性傳染病流行風險監控與管理第四期計畫。
3.新興傳染病暨流感大流行應變整備及邊境檢疫計畫。
4.愛滋防治計畫。
5.結核防治計畫。
6.充實國家疫苗基金。
7.國家級防疫一體抗生素抗藥性管理行動計畫。
8.後新冠疫情時代傳染病檢驗網絡計畫。
9.韌性防疫安全網資訊基盤經費。
10.國家防疫一體聯合行動方案。
預期成果
1.透過WHO IHR、國際及國內傳染病監測網,與即時媒體
監測資訊,掌握指標監測疾病變化情形,與突發疫輿情
事件,並持續透過倉儲資料庫整合多元入口資訊,提升
疫情資料匯集、分析及研判效能。
2.辦理「1922民眾疫情通報及諮詢專線」提供民眾24小時
免付費及國、臺、英、客語及聽語障的服務,每月電話
接通率及應答率達80%以上,協助民眾解決防疫疑慮及
獲得傳染病防治知識。
3.完成法定傳染病相關病原體檢驗約10萬件,提升傳染病
診斷時效、確保檢驗品質,並維護報告公信力。
4.生產可製造4種抗蛇毒血清製劑的抗蛇毒馬血漿,預期
可採購3,870瓶抗蛇毒血清凍晶注射劑。
5.提升疾管署相關資料傳輸的安全性和穩定性並提升防疫
效果。預計完成介接內政部移民署之艙單調閱中外乘客
資料查詢、每日入出境航班資料及入出境旅客數之資料
統計查詢、介接航前旅客資訊系統APIS等,以供疾管署
智慧檢疫多功能系統使用。
6.控制登革熱病例之年平均致死率0.5%以下。
7.強化傳染病防治醫療網整體醫療照護及防疫量能,提升
核心照護醫院診療照護能力,精進特殊病原照護中心緊
急應變整備機制。並維持流感抗病毒藥物儲備量達全人
口10%-15%。
8.持續推動IHR指定港埠核心能力之維運與保全,積極落
實各項國際港埠檢疫作業,並完善港埠檢疫所需各項儀
器與設備(如HEPA、紅外線熱影像儀更換及維護保養等
),且8處IHR指定港埠核心能力維運保全自我評核,符
合WHO標準。另為強化檢疫人員之實務知能,辦理港埠
進階檢疫官培訓課程至少2場次。
9.愛滋感染者有服藥比率達96%;服藥之感染者病毒量檢
測不到之比率達95%。
10.接觸者潛伏結核感染治療完成率86.5%;多重抗藥性
結核病個案納入抗藥性醫療照護體系比率達93%。
11.確保國家疫苗接種作業穩定推行,並提升疫苗接種服
務品質,3歲以下幼童之常規疫苗基礎劑接種率達96%
以上。
12.發展我國大流行疫苗儲備模式與框架,強化大流行防
疫準備相關工作。
13.全國醫院住院病人CRAB(碳青黴烯類抗藥性鮑氏不動桿
菌)感染密度降幅達4%。
14.鞏固全國傳染病檢驗網絡,提升在地檢驗量能,完成
傳染病原體高階檢驗約6,200件,落實後新冠疫情時代
防疫整備工作。
15.建構韌性、安全的防疫資訊基盤,穩健運營我國防疫
體系。
16.發展民眾有感的AI應用,邁向防疫數位轉型。
17.結合人類、動物、植物、環境相關專業領域,主動溝
通合作,全面監測健康威脅,及時處置因應,進而提
升政府行政效率、降低國人健康風險及促進國家永續
發展。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5預算 | 114預算 | 114差異 | 114比例 |
|---|---|---|---|---|---|---|---|---|---|
| 02 | 急性傳染病流行風險監控與管理第四期計畫 | 「急性傳染病流行風險監控與管理第四期計畫」 奉行政院113年7月30日院臺衛字第1131016885號 函核定,總經費25,433,608千元,執行期間為11 4至117年,114年度已編列226,944千元,本年度 續編第2年經費4,159,074千元,本科目編列4,13 7,918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登革熱及其他病媒傳染病防治業務,共需 經費10,360千元,包括: (1)辦理防治業務所需行政費用及執行業務工 作計畫人力,計列2,281千元(水電費500 千元、通訊費800千元、其他業務租金200 千元、保險費20千元、約用人員酬金761千 元)。 (2)辦理專業技術訓練、實務訓練、專家諮詢 會議、計畫審查、跨部會聯繫會議、專業 指引及衛教教材之撰擬印製,計列1,179千 元(教育訓練費300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 金280千元、一般事務費599千元)。 (3)智慧防疫物資管理資訊系統等防疫相關資 訊系統操作維護,計列1,210千元(資訊服 務費)。 (4)委託中央健康保險署代辦登革熱NS1快速診 斷費用(含行政費用13千元),計列2,457 千元(委辦費)。 (5)購買防治相關用藥及物品,進行相關監測 、實驗室診斷所需耗材,計列2,000千元( 物品)。 (6)登革熱防治衛生教育推廣,計列150千元( 一般事務費)(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 (7)辦理病媒蚊監測、藥效測試、病媒蚊防治 、採購驗收、藥品調度、教育訓練、研討 會等現場督導,計列417千元(其他業務租 金5千元、國內旅費400千元、短程車資12 千元)。 (8)補捐助民間團體辦理醫事人員教育訓練, 計列10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9)依據傳染病防治獎勵辦法第5條規定辦理, 發給通報登革熱、西尼羅熱、屈公病、茲 卡病毒感染症等傳染病之通報獎金,計列5 66千元(獎勵及慰問)(獎勵金)。 2.辦理腸病毒及腸道等傳染病防治業務,包括專 家諮詢、病例審查、臨床指引制定、教育訓練 、防治政策評估、防疫衛教、疫情防治、藥品 及消毒劑採購、傳染病通報系統功能增修,及 依據傳染病防治獎勵辦法第5條規定發放腸道 傳染病等確定病例通報獎金,計列7,400千元 (含資本門560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60 千元、物品4,200千元、一般事務費630千元、 國內旅費30千元、運費10千元、資訊軟硬體設 備費560千元、對特種基金之補助300千元、對 國內團體之捐助1,200千元、獎勵及慰問10千 元)(獎勵金10千元)。 3.辦理根除三麻一風政策計畫相關業務,包括專 家諮詢、病例審查鑑定、主動監視、防疫衛教 、疫情防治、藥品採購,及依據傳染病防治獎 勵辦法第5條規定發放三麻一風及急性無力肢 體麻痺等確定病例通報獎金,計列1,350千元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50千元、物品820千元、 一般事務費90千元、國內旅費3千元、運費40 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12千元、獎勵及慰問 135千元)(獎勵金135千元)。 4.辦理病毒性肝炎防治業務,包括防治計畫及活 動、專家諮詢、病例審查、教育訓練、防疫衛 教宣導、衛教教材製作或印製、捐助國內民間 團體等,計列1,397千元(水電費10千元、通 訊費10千元、資訊服務費200千元、其他業務 租金10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0千元、委辦 費100千元、一般事務費200千元、國內旅費20 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807千元)。 5.辦理COVID-19隔離治療相關業務,計列150,4 81千元(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6.辦理COVID-19防治所需抗病毒藥物等相關經 費,計列3,966,930千元(含資本門2,200千元 )(資訊服務費1,600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 金600千元、物品3,960,530千元、一般事務費 1,800千元、國内旅費200千元、資訊軟硬體設 備費2,200千元)。 |
4,137,918,000 | ||||||
| 2000 | 業務費 | 3,981,547,000 | 426,947,000 | 3,554,600,000 | 832.56% | ||||
| 2003 | 教育訓練費 | 300,000 | 1,475,000 | -1,175,000 | -79.66% | ||||
| 2006 | 水電費 | 510,000 | 1,908,000 | -1,398,000 | -73.27% | ||||
| 2009 | 通訊費 | 810,000 | 444,000 | 366,000 | 82.43% | ||||
| 2018 | 資訊服務費 | 3,010,000 | 14,070,000 | -11,060,000 | -78.61% | ||||
| 2021 | 其他業務租金 | 215,000 | 62,810,000 | -62,595,000 | -99.66% | ||||
| 2027 | 保險費 | 20,000 | 9,091,000 | -9,071,000 | -99.78% | ||||
| 2033 | 約用人員酬金 | 761,000 | 5,835,000 | -5,074,000 | -86.96%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1,630,000 | 1,852,000 | -222,000 | -11.99% | ||||
| 2039 | 委辦費 | 2,557,000 | 69,485,000 | -66,928,000 | -96.32% | ||||
| 2051 | 物品 | 3,967,550,000 | 210,750,000 | 3,756,800,000 | 1,782.59%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3,469,000 | 27,636,000 | -24,167,000 | -87.45% | ||||
| 2072 | 國內旅費 | 653,000 | 1,725,000 | -1,072,000 | -62.14% | ||||
| 2081 | 運費 | 50,000 | 8,885,000 | -8,835,000 | -99.44% | ||||
| 2084 | 短程車資 | 12,000 | 27,000 | -15,000 | -55.56%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2,760,000 | 44,078,000 | -41,318,000 | -93.74% | ||||
| 3030 |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2,760,000 | 15,700,000 | -12,940,000 | -82.42% | ||||
| 4000 | 獎補助費 | 153,611,000 | 132,392,000 | 21,219,000 | 16.03% | ||||
| 4030 |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300,000 | 57,500,000 | -57,200,000 | -99.48% | ||||
| 4040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2,119,000 | 15,227,000 | -13,108,000 | -86.08% | ||||
| 4065 |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 150,481,000 | 10,000 | 150,471,000 | 1,504,710.00% | ||||
| 4085 | 獎勵及慰問 | 711,000 | 15,580,000 | -14,869,000 | -95.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