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65頁
預算機關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5,672,513,000 元(
計畫內容
1.傳染病防治及應變規劃。 2.急性傳染病流行風險監控與管理第四期計畫。 3.新興傳染病暨流感大流行應變整備及邊境檢疫計畫。 4.愛滋防治計畫。 5.結核防治計畫。 6.充實國家疫苗基金。 7.國家級防疫一體抗生素抗藥性管理行動計畫。 8.後新冠疫情時代傳染病檢驗網絡計畫。 9.韌性防疫安全網資訊基盤經費。 10.國家防疫一體聯合行動方案。  
預期成果
1.透過WHO IHR、國際及國內傳染病監測網,與即時媒體  監測資訊,掌握指標監測疾病變化情形,與突發疫輿情  事件,並持續透過倉儲資料庫整合多元入口資訊,提升  疫情資料匯集、分析及研判效能。 2.辦理「1922民眾疫情通報及諮詢專線」提供民眾24小時  免付費及國、臺、英、客語及聽語障的服務,每月電話  接通率及應答率達80%以上,協助民眾解決防疫疑慮及  獲得傳染病防治知識。 3.完成法定傳染病相關病原體檢驗約10萬件,提升傳染病  診斷時效、確保檢驗品質,並維護報告公信力。 4.生產可製造4種抗蛇毒血清製劑的抗蛇毒馬血漿,預期  可採購3,870瓶抗蛇毒血清凍晶注射劑。 5.提升疾管署相關資料傳輸的安全性和穩定性並提升防疫  效果。預計完成介接內政部移民署之艙單調閱中外乘客  資料查詢、每日入出境航班資料及入出境旅客數之資料  統計查詢、介接航前旅客資訊系統APIS等,以供疾管署  智慧檢疫多功能系統使用。 6.控制登革熱病例之年平均致死率0.5%以下。 7.強化傳染病防治醫療網整體醫療照護及防疫量能,提升  核心照護醫院診療照護能力,精進特殊病原照護中心緊  急應變整備機制。並維持流感抗病毒藥物儲備量達全人  口10%-15%。 8.持續推動IHR指定港埠核心能力之維運與保全,積極落  實各項國際港埠檢疫作業,並完善港埠檢疫所需各項儀  器與設備(如HEPA、紅外線熱影像儀更換及維護保養等  ),且8處IHR指定港埠核心能力維運保全自我評核,符  合WHO標準。另為強化檢疫人員之實務知能,辦理港埠  進階檢疫官培訓課程至少2場次。 9.愛滋感染者有服藥比率達96%;服藥之感染者病毒量檢  測不到之比率達95%。 10.接觸者潛伏結核感染治療完成率86.5%;多重抗藥性   結核病個案納入抗藥性醫療照護體系比率達93%。 11.確保國家疫苗接種作業穩定推行,並提升疫苗接種服   務品質,3歲以下幼童之常規疫苗基礎劑接種率達96%   以上。 12.發展我國大流行疫苗儲備模式與框架,強化大流行防   疫準備相關工作。 13.全國醫院住院病人CRAB(碳青黴烯類抗藥性鮑氏不動桿   菌)感染密度降幅達4%。 14.鞏固全國傳染病檢驗網絡,提升在地檢驗量能,完成   傳染病原體高階檢驗約6,200件,落實後新冠疫情時代   防疫整備工作。 15.建構韌性、安全的防疫資訊基盤,穩健運營我國防疫   體系。 16.發展民眾有感的AI應用,邁向防疫數位轉型。 17.結合人類、動物、植物、環境相關專業領域,主動溝   通合作,全面監測健康威脅,及時處置因應,進而提   升政府行政效率、降低國人健康風險及促進國家永續   發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06 充實國家疫苗基金 1.補助疫苗基金辦理兒童常規疫苗及流感疫苗、
 M痘疫苗購置及預防接種工作等經費,計列1,2
 42,156千元(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2.補助疫苗基金辦理長者(含55-64歲原住民)
 以及19-64歲IPD高風險對象肺炎鏈球菌疫苗
 採購及接種處置等經費,計列268,150千元(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3.補助疫苗基金辦理COVID-19疫苗採購及相關
 接種工作所需經費,計列3,783,500千元(對
 特種基金之補助)。
4.補助疫苗基金辦理提升接種處置費為每劑150
 元,其中6歲以下幼兒為每劑200元等所需經費
 ,計列840,000千元(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5.補助疫苗基金辦理國家疫苗產業韌性深耕經費
 -大流行疫苗採購模式所需經費,計列900,00
 0千元(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7,033,806,000
4000 獎補助費 7,033,806,000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7,033,80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