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970,877,000 元()
計畫內容
1.推動有形文化資產永續經營管理及無形文化資產與保存
技術推廣。
2.發展多面向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發展工作。
3.推動國定文化資產保存、管理維護及再利用相關工作。
4.文化資產國際交流合作計畫及推動臺灣文化資產潛力點
工作。
5.輔導縣市、有關機關及民間社區等推動文化資產事務及
合作事宜。
6.強化文化資產相關政策及法規擬制。
7.文化資產人才培育及知識推廣計畫。
8.辦理文化資產保存修復科學、技術、材料研究傳習業務
。
9.辦理產業性文化資產創意開發及推動文化資產守護與眷
村文化保存。
10.建構文化體驗空間場域及青創培力。
11.推動文物普查列冊追蹤及古物保存管理維護、改善古
物保存環境工作,辦理臺灣世界記憶推動計畫。
12.推動考古遺址普查資料更新、監管保護、場域優化及
出土遺物典藏計畫。
13.辦理臺灣周邊海域水下文化資產調查工作,培訓水下
文化資產管理各類人才。
14.辦理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基礎研究,建置保護機制
及技術人才深耕等工作。
15.辦理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發展工作。
16.辦理文化資產學院學習平臺計畫。
17.賡續推動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系統計畫。
18.辦理地方創生文化事業發展計畫。
19.辦理再造歷史現場計畫。
20.辦理文化資產科技保存計畫。
預期成果
1.培訓文化資產保存與維護人才。
2.推廣世界遺產觀念、積極與國際接軌。
3.落實在地居民共同守護文化資產機制。
4.健全古蹟修復與再利用機制,保存歷史文化資產。
5.建立產業文化資產再利用營運管理模式。
6.提升文化資產經濟效能,厚植觀光資源。
7.建立國家文化資產共享與數位學習平臺。
8.扶植文創特色產業,豐富文化觀光內涵。
9.完善古物(可移動文化資產)之保存維護機制及提升保存
環境,推廣臺灣世界記憶,促使我國文獻資產保存與世
界接軌。
10.活化考古遺址保存及再利用機制,重現多元歷史記憶
。
11.健全水下文化資產資料,精進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
人員技術。
12.提升國家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管理工作,並與國際
接軌。
13.守護原住民族文化資產,恢復歷史場域,並培育傳承
人才。
14.提升文化資產學院學習平臺能量。
15.完備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系統建置。
16.提升文化資產科技保存。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5預算 | 114預算 | 114差異 | 114比例 |
|---|---|---|---|---|---|---|---|---|---|
| 02 | 文化資產價值詮釋計畫 | 「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發展(第五期)計畫—文 化資產價值詮釋計畫」奉行政院112年7月6日院 臺文字第1121027015號函核定,計畫總經費3,15 0,404千元,中央公務預算負擔2,591,395千元, 執行期間為113至118年,113至114年已編列981, 745千元,本年度續編第3年經費118,616千元, 其中本計畫編列116,816千元,其內容如下: 1.綜合規劃業務,計列11,718千元,其項目包括 : (1)文化資產資料中心營運,資料徵集及回溯 、數位化檔案建置與推廣教育等業務(含 勞務承攬人力14人8,554千元),計列8,77 7千元(設備及投資100千元)。 (2)文資資源典藏空間優化,計列1,158千元( 設備及投資)。 (3)本局年報出版,計列200千元。 (4)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0條持續維運 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系統,加強數位整合 及介接功能,並辦理後臺建置系統與使用 者介面優化等業務,計列1,583千元(設備 及投資710千元)。 2.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 蹟及文化景觀之價值詮釋計畫,計列16,447千 元,其項目包括: (1)辦理古蹟、歷史建築及紀念建築等有形文 化資產普查(調查)、價值評估、修復計 畫、古蹟保存計畫、教育推廣與會勘、審 查等業務,計列3,604千元。 (2)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修 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等規定補助 中央政府機關(構)及其所屬行政法人與 國營事業等辦理古蹟、歷史建築及紀念建 築之普查(調查)、價值評估、修復計畫 、保存計畫、規劃設計、因應計畫等業務 ,計列8,052千元(含獎補助費資本門2,10 2千元)。 (3)辦理聚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等有形 文化資產普查(調查)、價值評估、修復 計畫、保存再發展、保存及管理原則與保 存維護、保存計畫、教育推廣與會勘、審 查等業務,計列1,291千元。 (4)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修 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等規定補助 中央政府機關(構)及其所屬行政法人與 國營事業等辦理聚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 景觀之普查(調查)、價值評估、修復計 畫、保存再發展、保存及管理原則與保存 維護、規劃設計、因應計畫等業務,計列3 ,500千元(含獎補助費資本門450千元)。 3.辦理古物與考古遺址之價值詮釋工作,計列14 ,550千元,其項目包括: (1)推動文物普查及文化資產價值評估調查等 業務(含勞務承攬人力1人800千元),計 列2,680千元。 (2)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修 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輔助保管單 位辦理文物普查與調查計畫等業務,計列5 ,959千元。 (3)辦理考古遺址保存計畫及典藏空間優化暨 出土遺物保存維護、資料建置等業務,計 列5,911千元(含設備及投資50千元、委辦 費資本門561千元)。 4.建構傳統藝術民俗口述傳統、傳統知識與實踐 及保存技術價值詮釋業務,計列35,448千元, 其項目包括: (1)辦理傳統藝術知識詮釋、傳習教材與影音 等資料之分析、轉化應用並公開推廣使用 、技藝與藝能影音檔案之錄製及專書數位 製作出版,計列20,144千元。 (2)辦理民俗、口述傳統、傳統知識與實踐潛 力個案之調查研究及保存維護、輔導訪視 紀錄等資料之分析詮釋,轉化應用並公開 出版推廣使用,計列11,486千元。 (3)輔助地方政府進行傳統修復技術之調查研 究、基礎資料建置、出版及維護;辦理文 資保存修護產業人力、傳統修復技術、工 具及材料生產製作等之調查研究、基礎資 料盤整建置及出版等業務,計列3,818千元 。 5.辦理文化資產基礎資料建置並共享資料、保存 修護資源共享與實踐等業務(含約用人員5人3 ,900千元),計列34,920千元(設備及投資3, 484千元)。 6.辦理原住民族重大事件之歷史脈絡調查與我族 觀點建構、族人參與及輔助培力業務(含媒體 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52千元),計列3,733千 元(原住民族經費)。 |
116,816,000 | ||||||
| 2000 | 業務費 | 63,733,000 | 317,472,000 | -253,739,000 | -79.92% | ||||
| 2015 | 權利使用費 | 350,000 | 2,150,000 | -1,800,000 | -83.72% | ||||
| 2033 | 約用人員酬金 | 3,900,000 | 9,300,000 | -5,400,000 | -58.06%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7,115,000 | 10,028,000 | -2,913,000 | -29.05% | ||||
| 2039 | 委辦費 | 35,456,000 | 192,978,000 | -157,522,000 | -81.63% | ||||
| 2051 | 物品 | 1,422,000 | 3,990,000 | -2,568,000 | -64.36%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11,509,000 | 63,769,000 | -52,260,000 | -81.95% | ||||
| 2072 | 國內旅費 | 2,938,000 | 7,690,000 | -4,752,000 | -61.79% | ||||
| 2081 | 運費 | 380,000 | 615,000 | -235,000 | -38.21% | ||||
| 2084 | 短程車資 | 663,000 | 2,581,000 | -1,918,000 | -74.31%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5,502,000 | 53,442,000 | -47,940,000 | -89.70% | ||||
| 3015 |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 1,158,000 | 46,000,000 | -44,842,000 | -97.48% | ||||
| 3030 |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790,000 | 1,786,000 | -996,000 | -55.77% | ||||
| 3035 | 雜項設備費 | 3,504,000 | 657,000 | 2,847,000 | 433.33% | ||||
| 3040 | 權利 | 50,000 | 100,000 | -50,000 | -50.00% | ||||
| 4000 | 獎補助費 | 47,581,000 | 1,684,237,000 | -1,636,656,000 | -97.17% | ||||
| 4025 |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 7,209,000 | 114,900,000 | -107,691,000 | -93.73% | ||||
| 4030 |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4,750,000 | 122,120,000 | -117,370,000 | -96.11% | ||||
| 4040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33,172,000 | 62,080,000 | -28,908,000 | -46.57% | ||||
| 4045 | 對私校之獎助 | 2,250,000 | 14,850,000 | -12,600,000 | -84.85% | ||||
| 4065 |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 2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