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970,877,000 元()
計畫內容
1.推動有形文化資產永續經營管理及無形文化資產與保存
技術推廣。
2.發展多面向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發展工作。
3.推動國定文化資產保存、管理維護及再利用相關工作。
4.文化資產國際交流合作計畫及推動臺灣文化資產潛力點
工作。
5.輔導縣市、有關機關及民間社區等推動文化資產事務及
合作事宜。
6.強化文化資產相關政策及法規擬制。
7.文化資產人才培育及知識推廣計畫。
8.辦理文化資產保存修復科學、技術、材料研究傳習業務
。
9.辦理產業性文化資產創意開發及推動文化資產守護與眷
村文化保存。
10.建構文化體驗空間場域及青創培力。
11.推動文物普查列冊追蹤及古物保存管理維護、改善古
物保存環境工作,辦理臺灣世界記憶推動計畫。
12.推動考古遺址普查資料更新、監管保護、場域優化及
出土遺物典藏計畫。
13.辦理臺灣周邊海域水下文化資產調查工作,培訓水下
文化資產管理各類人才。
14.辦理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基礎研究,建置保護機制
及技術人才深耕等工作。
15.辦理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發展工作。
16.辦理文化資產學院學習平臺計畫。
17.賡續推動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系統計畫。
18.辦理地方創生文化事業發展計畫。
19.辦理再造歷史現場計畫。
20.辦理文化資產科技保存計畫。
預期成果
1.培訓文化資產保存與維護人才。
2.推廣世界遺產觀念、積極與國際接軌。
3.落實在地居民共同守護文化資產機制。
4.健全古蹟修復與再利用機制,保存歷史文化資產。
5.建立產業文化資產再利用營運管理模式。
6.提升文化資產經濟效能,厚植觀光資源。
7.建立國家文化資產共享與數位學習平臺。
8.扶植文創特色產業,豐富文化觀光內涵。
9.完善古物(可移動文化資產)之保存維護機制及提升保存
環境,推廣臺灣世界記憶,促使我國文獻資產保存與世
界接軌。
10.活化考古遺址保存及再利用機制,重現多元歷史記憶
。
11.健全水下文化資產資料,精進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
人員技術。
12.提升國家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管理工作,並與國際
接軌。
13.守護原住民族文化資產,恢復歷史場域,並培育傳承
人才。
14.提升文化資產學院學習平臺能量。
15.完備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系統建置。
16.提升文化資產科技保存。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5預算 |
|---|---|---|---|---|---|---|
| 07 | 再造歷史現場計畫 | 「再造歷史現場2.0計畫」奉行政院114年5月21 日院臺文字第1141006196號函核定,計畫總經費 7,693,118千元,中央公務預算負擔5,000,000千 元,執行期間為115至119年,本年度編列第1年 經費115,000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綜合規劃業務,輔助中央政府機關(構)、 國營事業機關(構)、國立大專院校辦理深化產 業文化性資產系統性脈絡內涵及場域整備;應 用跨域資源並結合科技、多媒體技術辦理展演 活動等活化場域空間工作(含約用人員6人4,5 00千元),計列7,169千元(獎補助費資本門1 ,596千元)。 2.辦理歷史文化場域再現與活化、系統性文化遺 跡保存及推廣、地方族群遷移發展再現業務, 計列69,739千元,其項目包括: (1)辦理歷史文化場域再現與活化、系統性文 化遺跡保存及推廣、地方族群遷移發展再 現計畫審查、考核及推廣活動等業務,計 列4,000千元。 (2)辦理歷史文化場域再現與活化、系統性文 化遺跡保存及推廣、地方族群遷移發展再 現輔導團等業務,計列2,976千元。 (3)遴選中央機關、國營事業提案,補助辦理 歷史文化場域再現與活化、系統性文化遺 跡保存及推廣、地方族群遷移發展再現計 畫,以城鄉歷史文化治理為核心價值,結 合科技、教育等領域,將歷史文化保存納 入地方空間與區域治理,重新連結與再現 土地與人民之歷史記憶等,計列62,763千 元(獎補助費資本門58,072千元)。 3.辦理古物遺址業務,計列28,383千元,其項目 包括: (1)辦理可動文化資產結合場域及無形文化資 產相關活化及教育推廣業務,藉以完整歷 史場域論述,充實豐富族群活動軌跡並提 升場域內涵魅力,計列3,000千元。 (2)辦理考古遺址場域再現及穿越史前文化等 推廣工作,利用多元載體如影音、出版等 推動數位展演,並由實到虛打破考古遺址 類別及場域邊界,建構史前人類樣貌,另 建立民眾參與考古現場發掘之常態性教育 活動,計列25,383千元(含委辦費資本門1 ,896千元)。 4.辦理傳統藝術網絡再生、傳統技術拓展升級、 民俗場域智能體現等工作,計列9,709千元。 |
115,000,000 | |||
| 2000 | 業務費 | 44,891,000 | ||||
| 2027 | 保險費 | 700,000 | ||||
| 2033 | 約用人員酬金 | 4,500,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2,580,000 | ||||
| 2039 | 委辦費 | 24,716,000 | ||||
| 2051 | 物品 | 500,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9,079,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2,630,000 | ||||
| 2084 | 短程車資 | 186,000 | ||||
| 4000 | 獎補助費 | 70,109,000 | ||||
| 4025 |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 32,610,000 | ||||
| 4030 |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32,499,000 | ||||
| 4040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5,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