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1頁
預算機關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0,388,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第一審民事、刑事審判事項及簡易訴訟程序等案件  。 2.辦理少年案件審理、家事調查及少年保護輔導管束等業  務。 3.辦理加強公證及提存事件處理。 4.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提高辦案維持率及結案速度,預計辦理案件數: 1.民事事件業務32,000件。 2.刑事案件業務14,000件。 3.民事執行業務46,000件。 4.少年事件業務1,200件。 5.家事事件業務5,000件。 6.家事事件調查業務60件。 7.少年事件調查及保護、輔導業務500人。 8.公證業務1,500件。 9.提存業務80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5 辦理少年事件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6,482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75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50千元。
 (2)郵資費25千元。
2.保險費26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險費
 。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54千元,包括:
 (1)聘請專家學者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導
   教授出席費38千元。
 (2)辦理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所需授課鐘點費1
   01千元。
 (3)舉辦團體及輔導活動授課鐘點費77千元。
 (4)少年事件鑑定費238千元。
4.物品508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30千元。
 (2)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經費100千元。
 (3)辦理少年親職教育經費87千元。
 (4)舉辦保護管束少年家長座談會經費40千元
   。
 (5)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經費244千元。
 (6)採驗業務訓練經費7千元。
5.一般事務費100千元,包括:
 (1)聘請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辦理協助調查保
   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補助66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34千元。
6.給養費1,612千元,係辦理少年安置等經費。
7.國內旅費332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辦理少年團體及
   輔導活動旅費5千元。
 (2)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訪視及調查旅費3
   22千元。
 (3)採驗業務訓練旅費5千元。
8.少年保護管束風險管理計畫等經費3,375千元
 ,包括通訊費36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60
 千元、一般事務費2,871千元及國內旅費108千
 元。
6,482,000 6,912,000 -430,000 -6.22%
2000 業務費 6,482,000 6,846,000 -364,000 -5.32%
2009 通訊費 111,000 111,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26,000 26,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14,000 814,000 0 0.00%
2051 物品 508,000 568,000 -60,000 -10.56%
2054 一般事務費 2,971,000 2,971,000 0 0.00%
2057 給養費 1,612,000 1,916,000 -304,000 -15.87%
2072 國內旅費 440,000 44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