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1頁
預算機關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2,801,000 元(
計畫內容
一、提高民事及刑事訴訟辦案維持率及辦案速度。二、加 強審判事實之認定、重大刑案之辦理及調解、和解。三、 加速辦理重大民刑事案件,清理並防止民刑事遲延案件。 四、加強辦理民事調解。五、辦理民事執行業務。六、慎 重羈押被告。七、有效防制竊盜、贓物犯罪。八、強化家 事法庭功能及加強辦理家事調解提高調解率。九、強化少 年法庭功能,提高觀護績效。十、積極辦理及推廣公證業 務。十一、加強辦理受理提存事件、領取及取回等提存業 務。  
預期成果
一、仲裁民事糾紛,以達成民事案件上訴維持率及結案速 度。二、加強清理遲延及視為不遲延案件。三、加強審判 事實之認定及重大刑案之辦理,以提高刑事辦案維持率及 辦案速度。四、對於家調案件儘量使當事雙方心平氣和商 談,期能提高調解比率。五、對失學、失業有犯罪習慣之 少年施予高度輔導。六、加強再犯少年之輔導個案調查及 假日生活輔導工作。七、切實依據法令,繼續加強辦理公 證業務。八、要求妥速辦理提存業務,以落實便民政策。   九、本年度預計辦理民事事件業務28,000件,刑事案件 業務16,240件,民事執行業務54,820件,少年事件業務2, 000件,家事事件業務4,500件,家事調查業務250件,及 少年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1,050人,公證業務1,296件 ,提存業務71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5 辦理少年事件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7,598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476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15千元。
 (2)郵資費461千元。
2.保險費11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險費
 。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678千元,包括:
 (1)聘請專家學者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導
   教授出席費20千元。
 (2)辦理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所需授課鐘點費3
   2千元。
 (3)舉辦團體及輔導活動授課鐘點費295千元。
 (4)少年事件鑑定費331千元。
4.物品453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66千元。
 (2)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經費30千元。
 (3)辦理少年親職教育經費96千元。
 (4)舉辦保護管束少年家長座談會經費20千元
   。
 (5)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經費170千元。
 (6)篩檢少年吸食毒品反應試劑經費63千元。
 (7)尿液檢驗耗材2千元。
 (8)採驗業務訓練經費6千元。
5.一般事務費117千元,包括:
 (1)聘請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辦理協助調查保
   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補助110千元。
 (2)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誤餐
   費7千元。
6.給養費1,500千元,係辦理少年安置等經費。
7.國內旅費480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辦理少年團體及
   輔導活動旅費150千元。
 (2)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訪視及調查旅費2
   80千元。
 (3)採驗業務訓練旅費50千元。
8.少年保護管束風險管理計畫等經費3,883千元
 ,包括約用人員酬金2,320千元、按日按件計
 資酬金400千元、 物品30千元、一般事務費1,
 054千元及國內旅費79千元。
7,598,000 9,009,000 -1,411,000 -15.66%
2000 業務費 7,598,000 9,009,000 -1,411,000 -15.66%
2009 通訊費 476,000 476,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11,000 11,000 0 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2,320,000 2,320,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78,000 1,078,000 0 0.00%
2051 物品 483,000 483,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171,000 1,171,000 0 0.00%
2057 給養費 1,500,000 3,011,000 -1,511,000 -50.18%
2072 國內旅費 559,000 459,000 100,000 2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