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2,801,000 元()
計畫內容
一、提高民事及刑事訴訟辦案維持率及辦案速度。二、加
強審判事實之認定、重大刑案之辦理及調解、和解。三、
加速辦理重大民刑事案件,清理並防止民刑事遲延案件。
四、加強辦理民事調解。五、辦理民事執行業務。六、慎
重羈押被告。七、有效防制竊盜、贓物犯罪。八、強化家
事法庭功能及加強辦理家事調解提高調解率。九、強化少
年法庭功能,提高觀護績效。十、積極辦理及推廣公證業
務。十一、加強辦理受理提存事件、領取及取回等提存業
務。
預期成果
一、仲裁民事糾紛,以達成民事案件上訴維持率及結案速
度。二、加強清理遲延及視為不遲延案件。三、加強審判
事實之認定及重大刑案之辦理,以提高刑事辦案維持率及
辦案速度。四、對於家調案件儘量使當事雙方心平氣和商
談,期能提高調解比率。五、對失學、失業有犯罪習慣之
少年施予高度輔導。六、加強再犯少年之輔導個案調查及
假日生活輔導工作。七、切實依據法令,繼續加強辦理公
證業務。八、要求妥速辦理提存業務,以落實便民政策。
九、本年度預計辦理民事事件業務28,000件,刑事案件
業務16,240件,民事執行業務54,820件,少年事件業務2,
000件,家事事件業務4,500件,家事調查業務250件,及
少年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1,050人,公證業務1,296件
,提存業務710件。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5預算 | 114預算 | 114差異 | 114比例 |
|---|---|---|---|---|---|---|---|---|---|
| 05 | 辦理少年事件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7,598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476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15千元。 (2)郵資費461千元。 2.保險費11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險費 。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678千元,包括: (1)聘請專家學者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導 教授出席費20千元。 (2)辦理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所需授課鐘點費3 2千元。 (3)舉辦團體及輔導活動授課鐘點費295千元。 (4)少年事件鑑定費331千元。 4.物品453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66千元。 (2)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經費30千元。 (3)辦理少年親職教育經費96千元。 (4)舉辦保護管束少年家長座談會經費20千元 。 (5)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經費170千元。 (6)篩檢少年吸食毒品反應試劑經費63千元。 (7)尿液檢驗耗材2千元。 (8)採驗業務訓練經費6千元。 5.一般事務費117千元,包括: (1)聘請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辦理協助調查保 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補助110千元。 (2)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誤餐 費7千元。 6.給養費1,500千元,係辦理少年安置等經費。 7.國內旅費480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辦理少年團體及 輔導活動旅費150千元。 (2)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訪視及調查旅費2 80千元。 (3)採驗業務訓練旅費50千元。 8.少年保護管束風險管理計畫等經費3,883千元 ,包括約用人員酬金2,320千元、按日按件計 資酬金400千元、 物品30千元、一般事務費1, 054千元及國內旅費79千元。 |
7,598,000 | 9,009,000 | -1,411,000 | -15.66% | |||
| 2000 | 業務費 | 7,598,000 | 9,009,000 | -1,411,000 | -15.66% | ||||
| 2009 | 通訊費 | 476,000 | 476,000 | 0 | 0.00% | ||||
| 2027 | 保險費 | 11,000 | 11,000 | 0 | 0.00% | ||||
| 2033 | 約用人員酬金 | 2,320,000 | 2,320,000 | 0 | 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1,078,000 | 1,078,000 | 0 | 0.00% | ||||
| 2051 | 物品 | 483,000 | 483,000 | 0 | 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1,171,000 | 1,171,000 | 0 | 0.00% | ||||
| 2057 | 給養費 | 1,500,000 | 3,011,000 | -1,511,000 | -50.18% | ||||
| 2072 | 國內旅費 | 559,000 | 459,000 | 100,000 | 21.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