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行政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24頁
預算機關
行政院(院本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7,887,000 元(
計畫內容
1.加強服務南部、中部、東部、雲嘉南及金馬地區民眾,  促進區域均衡發展,分別於高雄市、臺中市、花蓮市、  嘉義市及金門縣設置聯合服務中心。 2.協調本院相關政策與計畫須地方政府配合辦理之事項。  
預期成果
督導、協調與整合派駐南部、中部、東部、雲嘉南及金馬 地區之中央機關,提升行政效率與國家競爭力,促進民眾 福祉。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2 中部聯合服務業務 本項計需經費7,211千元,其內容如下:
1.員工參加各項訓練及研習等經費10千元。
2.辦公大樓水電分攤經費618千元。
3.公務電話費、郵資等450千元。
4.辦公室影印機租金65千元、電話交換機等租金
 95千元及租用非全時公務車租金50千元,合共
 210千元。
5.公務車牌照稅及汽車燃料使用費17千元。
6.公務車保險費30千元。
7.辦理講習、訓練、座談會等專家學者出席費、
 鐘點費及稿費等53千元。
8.公務車油料費47千元,報章雜誌及辦公用物品
 等336千元,合共383千元。
9.辦公室清潔費200千元,公務印刷費、公共管
 理費及保全服務費等600千元,事務性行政勞
 務服務費(5人)3,590千元,辦理重大政策說明
 會、各項協調會、座談會與各項業務活動經費
 等170千元,合共4,560千元。
10.公務車輛養護費51千元,辦公器具養護費4千
  元,合共55千元。
11.設施儀器養護費66千元。
12.員工因公出差所需國內旅費520千元。
13.購置零星辦公設備費239千元。
7,211,000
2000 業務費 6,972,000 6,102,000 870,000 14.26%
2003 教育訓練費 10,000 10,000 0 0.00%
2006 水電費 618,000 400,000 218,000 54.50%
2009 通訊費 450,000 280,000 170,000 60.71%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210,000 1,490,000 -1,280,000 -85.91%
2024 稅捐及規費 17,000 17,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30,000 25,000 5,000 2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3,000 30,000 23,000 76.67%
2051 物品 383,000 255,000 128,000 50.20%
2054 一般事務費 4,560,000 2,874,000 1,686,000 58.66%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55,000 53,000 2,000 3.77%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66,000 168,000 -102,000 -60.71%
2072 國內旅費 520,000 500,000 20,000 4.00%
3000 設備及投資 239,000 90,000 149,000 165.56%
3035 雜項設備費 239,000 90,000 149,000 16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