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行政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24頁
預算機關
行政院(院本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7,887,000 元(
計畫內容
1.加強服務南部、中部、東部、雲嘉南及金馬地區民眾,  促進區域均衡發展,分別於高雄市、臺中市、花蓮市、  嘉義市及金門縣設置聯合服務中心。 2.協調本院相關政策與計畫須地方政府配合辦理之事項。  
預期成果
督導、協調與整合派駐南部、中部、東部、雲嘉南及金馬 地區之中央機關,提升行政效率與國家競爭力,促進民眾 福祉。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5 金馬聯合服務業務 本項計需經費6,860千元,其內容如下:
1.員工參加各項訓練及研習等經費20千元。
2.辦公大樓水電費300千元。
3.公務電話費及郵資150千元。
4.公務車牌照稅及汽車燃料使用費17千元,汽車
 檢驗規費等2千元,合共19千元。
5.公務汽機車保險費24千元。
6.辦理講習、訓練、座談會等專家學者出席費、
 鐘點費及稿費等60千元。
7.公務車油料費47千元、報章雜誌及辦公物品22
 7千元,合共274千元。
8.公務印刷、保全系統服務費、辦理各項與民眾
 溝通活動、重大政策說明會、協調會、座談會
 與各項業務活動經費等2,353千元,事務性行
 政勞務服務費(4人)2,570千元,合共4,923千
 元。
9.辦公房屋建築養護費366千元。
10.公務車輛養護費11千元,辦公器具養護費2千
  元,合共13千元。
11.消防等設備檢查維護費71千元。
12.員工因公出差所需國內旅費400千元。
13.公務運輸裝卸費20千元。
14.購置零星辦公設備經費220千元。
6,860,000 6,860,000 0 0.00%
2000 業務費 6,640,000 6,640,000 0 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20,000 20,000 0 0.00%
2006 水電費 300,000 300,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150,000 150,000 0 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19,000 19,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24,000 24,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0,000 60,000 0 0.00%
2051 物品 274,000 232,000 42,000 18.10%
2054 一般事務費 4,923,000 4,923,000 0 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366,000 366,000 0 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3,000 55,000 -42,000 -76.36%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71,000 71,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400,000 400,000 0 0.00%
2081 運費 20,000 20,000 0 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220,000 220,000 0 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220,000 22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