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52頁
預算機關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9,489,016,000 元(
計畫內容
1.傳染病防治及應變規劃。 2.急性傳染病流行風險監控與管理第四期計畫。 3.新興傳染病暨流感大流行應變整備及邊境檢疫計畫。 4.愛滋防治計畫。 5.結核防治計畫。 6.充實國家疫苗基金。 7.新南向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中長程計畫第二期。 8.國家級防疫一體抗生素抗藥性管理行動計畫。 9.後新冠疫情時代傳染病檢驗網絡計畫。 10.肺炎補償慰問經費。  
預期成果
1.透過WHO IHR、國際及國內傳染病監測網,與即時媒體  監測資訊,掌握指標監測疾病變化情形,與突發疫輿情  事件,並持續透過倉儲資料庫整合多元入口資訊,提升  疫情資料匯集、分析及研判效能。 2.辦理「1922民眾疫情通報及諮詢專線」提供民眾24小時  免付費及國、臺、英、客語及聽語障的服務,每月電話  接通率及應答率達80%,協助民眾解決防疫疑慮及獲得  傳染病防治知識。 3.完成法定傳染病相關病原體檢驗約10萬件,提升傳染病  診斷時效、確保檢驗品質,並維護報告公信力。 4.生產可製造4種抗蛇毒血清製劑的抗蛇毒馬血漿,預期  可採購4,100瓶抗蛇毒血清凍晶注射劑。 5.提升疾管署相關資料傳輸的安全性和穩定性並提升防疫  效果。預計完成介接內政部移民署之艙單調閱中外乘客  資料查詢、每日入出境航班資料及入出境旅客數之資料  統計查詢、介接航前旅客資訊系統APIS等,以供疾管署  智慧檢疫多功能系統使用。 6.控制登革熱病例之年平均致死率0.5%以下。 7.輔導傳染病防治醫療網醫院保有劃定特定區域分階段分  流收治量能。並維持流感抗病毒藥物儲備量達全人口10  %-15%。 8.持續辦理IHR指定港埠核心能力之維運及保全,完備港  埠檢疫所需之各項儀器或設備(如HEPA、紅外線熱影像  儀更換及維護保養等)及落實各項國際港埠檢疫作業。  另辦理進階檢疫官培訓,強化實務知能,以因應疫情挑  戰及保障國內防疫安全。 9.愛滋感染者有服藥比率達96%;服藥之感染者病毒量檢  測不到之比率達95%。 10.接觸者潛伏結核感染治療完成率86.5%;多重抗藥性   結核病個案納入抗藥性醫療照護體系比率達92%。 11.確保國家疫苗接種作業穩定推行,並提升疫苗接種服   務品質,3歲以下幼童之常規疫苗基礎劑接種率達96%   以上。 12.持續辦理新南向人員健康服務中心,提供我國及新南   向國家雙向往返人員傳染病防治衛教、諮詢及健康醫   療轉銜服務,避免疾病跨境傳播。 13.全國醫院住院病人MRSA(methicillin-resistant St   aphylococcus aureus)感染密度降幅達3%。 14.鞏固全國傳染病檢驗網絡,提升在地檢驗量能,完成   傳染病原體高階檢驗約6,000件,落實後新冠疫情時代   防疫整備工作。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9 後新冠疫情時代傳染病檢驗網絡計畫 「後新冠疫情時代傳染病檢驗網絡計畫」奉行政
院113年4月29日院臺衛字第1131007912號函核定
,總經費2,161,834千元,執行期間為114至119
年,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192,000千元,其內容
如下:
1.鞏固及拓展傳染病在地認可及指定檢驗量能與
 項目、完備及優化國家傳染病檢驗品質管理架
 構、精進優質防疫檢驗與技術、加強傳染病檢
 驗試劑效能評估與推廣、強化生物材料管理與
 防疫加值利用、深植傳染病檢驗技術之國際合
 作交流、強化全國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等
 相關業務,計列60,750千元(教育訓練費390
 千元、水電費600千元、通訊費240千元、權利
 使用費5千元、資訊服務費7,518千元、其他業
 務租金5千元、稅捐及規費50千元、約用人員
 酬金1,000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20千元、
 國際組織會費30千元、國內組織會費110千元
 、物品28,070千元、一般事務費11,910千元、
 房屋建築養護費10千元、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費1千元、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0,000千元
 、國內旅費140千元、運費150千元、短程車資
 1千元)。
2.委託辦理病毒性感染症合約實驗室檢驗、實驗
 室維運、採檢及檢驗所需相關費用,計列36,0
 00千元(委辦費)。
3.委託辦理高防護實驗室、結核病負壓實驗室及
 管制性病原及毒素實驗室/保存場所之生物安
 全查核、應變演練、專業知能訓練與人才培育
 及優化生物安全規範文件等相關費用,計列2,
 900千元(委辦費)。
4.補助地方衛生機關辦理傳染病檢體採檢送驗之
 運送費用,計列4,00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
 補助1,395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2,605千
 元)。
5.補助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屍體檢驗及行政解剖
 、監測新型病原體及高病原性傳染病檢驗及行
 政辦理等費用,計列2,850千元(政府機關間
 之補助)。
6.補助配合政策推動且執行成效優良之傳染病認
 可/指定檢驗網絡之機構,計列3,000千元(
 獎勵及慰問)(獎勵金)。
7.汰換或新購各項傳染病檢驗及實驗室維運所需
 儀器及設備,包括高階全基因定序儀、全自動
 智能基因建庫儀、實驗室資訊管理系統/實驗
 室生物安全資訊管理系統/實驗室生物安全查
 核系統功能增修及優化、自動化綜合症狀檢測
 系統、螢光顯微鏡、即時螢光定量聚合酶反應
 器、微生物數位影像分析儀、MiniVIDAS自動
 酵素免疫分析儀、細菌性腹瀉群聚病原檢測儀
 、高通量病原菌偵測系統、多螢光即時定量核
 酸反應儀、自動化建庫及QC平臺及擴充機房伺
 服器運算效能等,計列47,500千元(資本門)
 (機械設備費37,370千元、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0,110千元、雜項設備費20千元)。 
8.執行新冠病毒檢驗及全基因定序所需試劑及耗
 材費,計列35,000千元(物品31,000千元、一
 般事務費4,000千元)。
192,000,000
2000 業務費 134,650,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390,000
2006 水電費 600,000
2009 通訊費 240,000
2015 權利使用費 5,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7,518,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5,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50,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1,000,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20,000
2039 委辦費 38,900,000
2042 國際組織會費 30,000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110,000
2051 物品 59,07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5,910,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0,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0,000,000
2072 國內旅費 140,000
2081 運費 150,000
2084 短程車資 1,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47,500,000
3020 機械設備費 37,370,00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0,110,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20,000
4000 獎補助費 9,850,000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1,395,000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2,605,000
4025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2,850,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3,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