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57,872,000 元()
計畫內容
1.智慧財產權之企劃研究與國際合作、推行與訓練等;智
慧財產權相關組織之資料交流、圖書蒐集典藏、本國專
利資料英譯、月刊及年報相關出版與發行、各服務處在
地化諮詢服務。
2.專利權管理、企劃及推廣;專利案件之申請及審查。
3.商標行政事務及管理、商標各類申請案件之審查。
4.著作權法制研究及審議調解諮詢、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
輔導監督、著作權法令教育及推廣、協調查禁仿冒等工
作。
5.營業秘密保護之推廣及交流活動等。
6.業務電子化推動、規劃、建置、維運等工作。
預期成果
1.透過政策的研擬,作為施政的導向,並藉由計畫制度的
建立、政策分析及推廣、專業訓練及國際合作,以落實
智慧財產權的保護;辦理智慧財產權相關組織之資料交
流與合作,圖書蒐集典藏及館際合作,本國專利資料英
譯作業及月刊、年報相關出版發行,各服務處提供在地
化諮詢服務。
2.辦理專利案件審查,並完成委託辦理專利生物寄存工作
,預定辦結專利新案、再審查、舉發及行政救濟等申請
案審查。
3.辦理商標案件審查,預定辦結商標註冊、異議、評定及
廢止等申請案審查暨延展及異動等商標權管理。
4.建立完整著作權法制體系,落實主管機關執法功能,協
調查禁仿冒,提升國民智慧財產權觀念。
5.推廣營業秘密保護,協助企業、學研機構等完善營業秘
密保護機制。
6.推動業務電子化及擴增線上服務,確保各項資訊服務正
常維運及資訊基礎設施平台可用性。
7.衡量指標:
(1)訓練方面,預計完成兼任專利審查委員研討會約80
人參加;辦理專利及商標各級審查人員訓練,參訓
人數約計60人,另薦送並補助約17人次參加國內教
育訓練單位相關課程,以提升審查委員專業素質、
提高審查品質、強化審查人員審查能力。
(2)推廣方面:
<1>舉辦線上及實體北中南專利法令說明會等約4場次
,預計300人次參加,加強民眾對於智慧財產的認
識並建立正確尊重及保護觀念。
<2>預計巡迴全國各級學校、公司、政府機關舉辦法
令教育講習30場,以建立全民正確之智慧財產權
法制觀念為目標。
(3)每年出席WTO/TRIPS會議、APEC/IPEG會議及雙邊IPR
諮商會議,透過國際談判及合作,落實智慧財產保
護。
(4)預計完成專利權管理865,703件、程序審查73,309件
、設計審查7,151件、新型形式審查14,102件、早期
公開前審查51,268件、發明專利審查42,000件、新
型技術報告783件、審結專利再審查案6,966件及舉
發案401件、辦理訴願及行政訴訟答辯(以實際件數
為準)。
(5)辦理商標案件審查,預定辦結商標註冊、異議、評
定及廢止等申請案審查110,860類,分割申請案審查
365件,延展申請案管理51,020類及異動等商標權管
理25,780件。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03 | 專利審查業務 | 1.民生用品、機械、作業運輸、生技醫藥、化工 、高分子、電子電力發明專利審查:本計畫係 受理發明專利實體審查案件之申請,審定有關 民生用品、機械、作業運輸、生技醫藥、化工 、高分子、電子電力之創作賦予專利權,計需 經費23,604千元,包括: (1)派員參加業務相關課程訓練費3千元。 (2)委請兼任專利審查委員赴局面詢及專家學 者出席發明專利審查案例研討會提供專業 諮詢意見等之出席費136千元。 (3)辦理專利專題演講及審查人員教育訓練等 聘請講師授課之講座鐘點費76千元。 (4)民生用品、機械等發明案件之外聘審查委 員審查費23,274千元。 (5)購置文具紙張及資訊周邊相關耗材等消耗 品69千元。 (6)購買零星辦公用品等非消耗品5千元。 (7)印製專利審查實務專案報告及實務訓練講 義等一般事務費17千元。 (8)接洽公務、參加會議及兼任專利審查委員 赴局面詢等差旅費22千元。 (9)洽公短程車資2千元。 2.半導體製程、半導體元件、資訊、通訊、光電 、物理發明專利審查:本計畫係受理發明專利 實體審查案件之申請,審定有關半導體製程、 半導體元件、資訊、通訊、光電及物理之創作 賦予專利權,計需經費20,245千元,包括: (1)派員參加業務相關課程訓練費2千元。 (2)委請兼任專利審查委員赴局面詢及專家學 者出席發明專利審查案例研討會提供專業 諮詢意見等之出席費113千元。 (3)辦理專利專題演講及審查人員教育訓練等 聘請講師授課之講座鐘點費30千元。 (4)半導體製程、半導體元件等發明案件之外 聘審查委員審查費19,974千元。 (5)購置文具紙張及資訊周邊相關耗材等消耗 品96千元。 (6)印製專利審查實務專案報告及實務訓練講 義等一般事務費3千元。 (7)接洽公務、參加會議及兼任專利審查委員 赴局面詢等差旅費25千元。 (8)洽公短程車資2千元。 3.專利舉發再審查及行政爭訟:本計畫係受理專 利案件有關再審查、舉發案之審查及其行政爭 訟之答辯;辦理新型專利技術報告製作業務, 計需經費3,646千元,包括: (1)辦理模擬法庭聽證等之場地租金10千元。 (2)委請專家學者參加研討會及兼任專利審查 委員赴局面詢、赴智慧財產法院出庭等之 出席費83千元。 (3)辦理專利專題演講、案例研討及教育訓練 等聘請講師授課之講座鐘點費62千元。 (4)辦理翻譯專利審查基準等之稿費200千元。 (5)專利舉發再審查及行政爭訟之外聘審查委 員審查費3,234千元。 (6)購置文具紙張及資訊周邊相關耗材等消耗 品28千元。 (7)印製專利審查人員訓練教材等一般事務費8 千元。 (8)接洽公務、參加會議及兼任專利審查委員 赴局面詢等差旅費20千元。 (9)洽公短程車資1千元。 |
47,495,000 | |||
| 2000 | 業務費 | 47,495,000 | ||||
| 2003 | 教育訓練費 | 5,000 | ||||
| 2021 | 其他業務租金 | 10,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47,182,000 | ||||
| 2051 | 物品 | 198,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28,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67,000 | ||||
| 2084 | 短程車資 | 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