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8頁
預算機關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57,872,000 元(
計畫內容
1.智慧財產權之企劃研究與國際合作、推行與訓練等;智  慧財產權相關組織之資料交流、圖書蒐集典藏、本國專  利資料英譯、月刊及年報相關出版與發行、各服務處在  地化諮詢服務。 2.專利權管理、企劃及推廣;專利案件之申請及審查。 3.商標行政事務及管理、商標各類申請案件之審查。 4.著作權法制研究及審議調解諮詢、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  輔導監督、著作權法令教育及推廣、協調查禁仿冒等工  作。 5.營業秘密保護之推廣及交流活動等。 6.業務電子化推動、規劃、建置、維運等工作。  
預期成果
1.透過政策的研擬,作為施政的導向,並藉由計畫制度的  建立、政策分析及推廣、專業訓練及國際合作,以落實  智慧財產權的保護;辦理智慧財產權相關組織之資料交  流與合作,圖書蒐集典藏及館際合作,本國專利資料英  譯作業及月刊、年報相關出版發行,各服務處提供在地  化諮詢服務。 2.辦理專利案件審查,並完成委託辦理專利生物寄存工作  ,預定辦結專利新案、再審查、舉發及行政救濟等申請  案審查。 3.辦理商標案件審查,預定辦結商標註冊、異議、評定及  廢止等申請案審查暨延展及異動等商標權管理。 4.建立完整著作權法制體系,落實主管機關執法功能,協  調查禁仿冒,提升國民智慧財產權觀念。 5.推廣營業秘密保護,協助企業、學研機構等完善營業秘  密保護機制。 6.推動業務電子化及擴增線上服務,確保各項資訊服務正  常維運及資訊基礎設施平台可用性。 7.衡量指標:   (1)訓練方面,預計完成兼任專利審查委員研討會約80     人參加;辦理專利及商標各級審查人員訓練,參訓     人數約計60人,另薦送並補助約17人次參加國內教     育訓練單位相關課程,以提升審查委員專業素質、     提高審查品質、強化審查人員審查能力。   (2)推廣方面:     <1>舉辦線上及實體北中南專利法令說明會等約4場次       ,預計300人次參加,加強民眾對於智慧財產的認       識並建立正確尊重及保護觀念。     <2>預計巡迴全國各級學校、公司、政府機關舉辦法       令教育講習30場,以建立全民正確之智慧財產權       法制觀念為目標。   (3)每年出席WTO/TRIPS會議、APEC/IPEG會議及雙邊IPR     諮商會議,透過國際談判及合作,落實智慧財產保     護。   (4)預計完成專利權管理865,703件、程序審查73,309件     、設計審查7,151件、新型形式審查14,102件、早期     公開前審查51,268件、發明專利審查42,000件、新     型技術報告783件、審結專利再審查案6,966件及舉     發案401件、辦理訴願及行政訴訟答辯(以實際件數     為準)。   (5)辦理商標案件審查,預定辦結商標註冊、異議、評     定及廢止等申請案審查110,860類,分割申請案審查     365件,延展申請案管理51,020類及異動等商標權管     理25,78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1 國際合作及資料服務 1.企劃研究與國際合作:本計畫係擬定整體性、
 前瞻性與服務性之智慧財產權政策,並參與智
 慧財產權國際合作、全球合作、區域合作及雙
 邊合作等相關計畫,計需經費2,355千元,包
 括:
 (1)聘請英文顧問協助辦理涉外事務等所需稿
   費1,306千元。
 (2)接洽公務及參加會議等差旅費6千元。
 (3)國外旅費1,043千元:
   <1>參加世界貿易組織會議(WTO)及亞太經合
     會議(APEC)等多邊組織之智慧財產權會
     議及研討會6人次各10天,計需505千元
     。
   <2>出席臺美、臺歐盟及臺日等雙邊相關會
     議及交流訪問10人次各10天,計需538千
     元。
2.智慧財產權之推行:本計畫係辦理智慧財產權
 相關業務之推行,促進民眾了解智慧財產權取
 得方式及其重要性,亦可建立智慧財產權之正
 確觀念等,計需經費689千元,包括:
 (1)辦理智慧財產權國際研討會及其他活動之
   租金40千元。
 (2)聘請專家學者出席會議諮詢等兼職費5千元
   。
 (3)辦理為民服務相關業務之人員保險8千元。
 (4)購置文具紙張及資訊周邊相關耗材等消耗
   品76千元。
 (5)邀請國外專家學者來臺授課;辦理為民服
   務、智慧財產權國際研討會等一般事務費5
   31千元。
 (6)接洽公務及參加會議等差旅費22千元。
 (7)洽公短程車資7千元。
3.專業技術人員研究訓練:本計畫係辦理智慧財
 產權之專業人員訓練,進行專利及商標業務講
 習,以提升審查委員之專業素質及提高審查品
 質,落實審查委員之基礎審查能力等員工在職
 訓練,計需經費1,538千元,包括:
 (1)薦送人員參加國內教育訓練單位(學校)相
   關訓練課程所需補貼之學分費及雜費等教
   育費240千元。
 (2)辦理專利商標審查人員訓練及分攤考試錄
   取人員實施集中訓練等訓練費952千元。
 (3)購買英語雜誌及公播權等權利使用費78千
   元。
 (4)辦理策略規劃研討會等其他業務租金21千
   元。
 (5)辦理語文研習班、策略規劃研討會等聘請
   講師授課之講座鐘點費37千元。
 (6)辦理策略規劃研討會議等一般事務費210千
   元。
4.智慧財產權資料之蒐集:蒐集國內外智財專業
 圖書及期刊,供專利、商標審查人員使用,並
 提供國內社會大眾查詢,計需經費2,698千元
 ,包括:
 (1)全國文獻傳遞服務系統及訂購線上知識庫
   等權利使用費1,539千元。
 (2)參加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之會員年費3千元
   。
 (3)購置國內外智財專業圖書、期刊及報紙等
   消耗品1,101千元。
 (4)協助專利審查人員利用館際合作(NDDS)管
   道向各圖書館申請專利及非專利文獻資料
   等一般事務費18千元。
 (5)圖書安全系統之設施養護費32千元。
 (6)寄送各服務處換修電腦等運費5千元。
5.智慧財產權資料編譯與出版:辦理智慧財產權
 相關叢書之編譯及出版,介紹各智慧財產權之
 制度、法令規章及申請手續,編印智慧財產權
 之工具書;另為促進專利資訊交流及我國專利
 資料國際化,持續將我國發明及新型專利英譯
 資料納入國際資料庫,並於網頁提供全球人士
 查詢及製作光碟與外國專利機構交換,計需經
 費42,298千元,包括:
 (1)寄發光碟版發明公開公報等所需郵資24千
   元。
 (2)本國發明公開案及新型專利資料之翻譯費
   與審查費6,600千元、智慧財產權月刊撰稿
   與審稿費及英文年報潤稿費等726千元。
 (3)編印紙本及光碟版發明公開公報與專利公
   開說明書數位化13,008千元、編印紙本及
   光碟版專利公報與專利公告說明書數位化2
   0,105千元、編印紙本及光碟版商標公報49
   千元、智慧財產權月刊美編排版暨電子書
   及印製智慧財產局年報與各項專利法規527
   千元、檔案電子化事務性協助費用1,259千
   元等一般事務費。
6.智慧財產權資訊服務:辦理推廣智慧財產權之
 相關資料,輔導工商企業運用智慧財產權相關
 資訊以掌握產業發展趨勢,提升研究開發能力
 ,計需經費3,179千元,包括:
 (1)派員參加業務相關課程訓練費2千元。
 (2)台中、台南、高雄服務處水費16千元。
 (3)新竹、台中、台南、高雄服務處電費439千
   元。
 (4)新竹、台中、台南、高雄服務處之電話費
   及寄送郵資等190千元。
 (5)新竹、台南服務處辦公室租金1,110千元。
 (6)各地服務處購置文具紙張等消耗品148千元
   。
 (7)新竹、台中、台南、高雄服務處管理費、
   保全及辦公環境清潔等一般事務費1,145千
   元。
 (8)新竹、台中、台南、高雄服務處之設施養
   護費51千元。
 (9)新竹、台中、台南、高雄服務處接洽公務
   、參加會議及辦理說明會等差旅費8千元。
 (10)汰換台中服務處冷氣機70千元。
52,757,000
2000 業務費 52,687,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1,194,000
2006 水電費 455,000
2009 通訊費 214,000
2015 權利使用費 1,617,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171,000
2027 保險費 8,000
2030 兼職費 5,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669,000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3,000
2051 物品 1,325,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36,852,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83,000
2072 國內旅費 36,000
2078 國外旅費 1,043,000
2081 運費 5,000
2084 短程車資 7,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70,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