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文化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026,381,000 元()
計畫內容
監督、輔導及補助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國立國父紀念
館、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及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
基金會相關業務。
計畫內容:
監督、輔導及補助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國立國父紀念
館、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及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
基金會相關業務。
預期成果
1.辦理藝文展演、提升館(處)務功能及終身學習效果等
。
2.營造藝文展演及多元學習環境,提升藝文場域品質。
3.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下轄國家兩廳院、衛武營國
家藝術文化中心、臺中國家歌劇院,並附設演藝團隊國
家交響樂團。將透過表演藝術文化與活動之策劃、行銷
、推廣及交流,提升我國表演藝術水準及國際競爭力。
4.對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捐助,落實臂距原則,
支持藝術創作自由體系。
預期成果:
1.辦理藝文展演、提升館(處)務功能及終身學習效果等
。
2.營造藝文展演及多元學習環境,提升藝文場域品質。
3.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下轄國家兩廳院、衛武營國
家藝術文化中心、臺中國家歌劇院,並附設演藝團隊國
家交響樂團。將透過表演藝術文化與活動之策劃、行銷
、推廣及交流,提升我國表演藝術水準及國際競爭力。
4.對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捐助,落實臂距原則,
支持藝術創作自由體系。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03 | 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營運與發展 | 本計畫共需經費2,098,514千元,其內容如下: 1.補助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辦理各場館與 附屬團隊營運及規劃,計列1,871,714千元。 (1)補助國家兩廳院營運經費,計列551,707千 元(含資本門14,633千元)。 (2)補助臺中國家歌劇院營運經費,計列454,0 92千元(含資本門7,205千元)。 (3)補助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營運經費, 計列668,155千元(含資本門4,059千元) 。 (4)補助國家交響樂團營運經費,計列197,760 千元。 2.「兩廳院藝術力厚植計畫—藝文推廣廊道暨地 面景觀設施整體規劃」奉行政院108年4月12日 院臺文字第1080008524號函、110年8月9日院 臺文字第1100024715號函,及113年3月6日院 臺文字第1131005054號函核定,計畫總經費97 7,677千元,中央公務預算負擔617,374千元, 係補助國家兩廳院興建多功能捷運藝文推廣廊 道,重整地面景觀設施,以提增空間運用及民 眾近用等經費,執行期間為109至116年,109 至113年已編列82,203千元,本年度續編第6年 經費226,800千元(資本門),進行假設工程 及基礎工程施作。 |
2,098,514,000 | |||
| 4000 | 獎補助費 | 2,098,514,000 | ||||
| 4040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2,098,514,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