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文化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026,381,000 元()
計畫內容
監督、輔導及補助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國立國父紀念
館、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及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
基金會相關業務。
計畫內容:
監督、輔導及補助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國立國父紀念
館、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及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
基金會相關業務。
預期成果
1.辦理藝文展演、提升館(處)務功能及終身學習效果等
。
2.營造藝文展演及多元學習環境,提升藝文場域品質。
3.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下轄國家兩廳院、衛武營國
家藝術文化中心、臺中國家歌劇院,並附設演藝團隊國
家交響樂團。將透過表演藝術文化與活動之策劃、行銷
、推廣及交流,提升我國表演藝術水準及國際競爭力。
4.對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捐助,落實臂距原則,
支持藝術創作自由體系。
預期成果:
1.辦理藝文展演、提升館(處)務功能及終身學習效果等
。
2.營造藝文展演及多元學習環境,提升藝文場域品質。
3.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下轄國家兩廳院、衛武營國
家藝術文化中心、臺中國家歌劇院,並附設演藝團隊國
家交響樂團。將透過表演藝術文化與活動之策劃、行銷
、推廣及交流,提升我國表演藝術水準及國際競爭力。
4.對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捐助,落實臂距原則,
支持藝術創作自由體系。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01 |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營運與發展 | 本計畫共需經費203,339千元,其內容如下: 1.輔助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基本行政維持經費 ,計列195,429千元。 2.多元文化交織.古蹟風華再現─中正紀念堂服 務升級計畫奉行政院104年8月5日院臺文字第1 040040951號函、106年9月4日院臺文字第1060 026175號函,及110年5月14日院臺文字第1100 014231號函核定,計畫總經費1,050,960千元 ,中央公務預算負擔892,791千元,執行期間 為104至116年,104至113年已編列421,301千 元,本年度續編第11年經費30,000千元,其中 本計畫編列7,910千元,係輔助國立中正紀念 堂管理處辦理主堂體改善、附屬建築環境改善 及機電設備改善等經費。 |
203,339,000 | |||
| 4000 | 獎補助費 | 203,339,000 | ||||
| 4030 |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203,339,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