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行政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73頁
預算機關
行政院(院本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7,887,000 元(
計畫內容
1.加強服務南部、中部、東部、雲嘉南及金馬地區民眾,  促進區域均衡發展,分別於高雄市、臺中市、花蓮市、  嘉義市及金門縣設置聯合服務中心。 2.協調本院相關政策與計畫須地方政府配合辦理之事項。  
預期成果
督導、協調與整合派駐南部、中部、東部、雲嘉南及金馬 地區之中央機關,提升行政效率與國家競爭力,促進民眾 福祉。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3 東部聯合服務業務 本項計需經費6,192千元,其內容如下:
1.員工參加各項訓練及研習等經費10千元。
2.辦公大樓水電費400千元。
3.公務電話及郵資280千元。
4.辦公室租金1,394千元,租用非全時車輛租金9
 6千元,合共1,490千元。
5.公務車牌照稅及汽車燃料使用費17千元。
6.公務車保險費25千元。
7.辦理講習、訓練、座談會等專家學者出席費、
 鐘點費及稿費等30千元。
8.公務車油料費40千元,報章雜誌及辦公用消耗
 品185千元,非消耗品30千元,合共255千元。
9.辦公室清潔費150千元,保全系統服務費、公
 務印刷費、辦理重大政策及各項與鄉親溝通活
 動、協調會及說明會等經費2,724千元,合共2
 ,874千元。
10.公務車輛養護費48千元,辦公器具養護費5千
  元,合共53千元。
11.設施儀器養護費168千元。
12.員工因公出差所需國內旅費500千元。
13.購置零星辦公設備經費90千元。
6,192,000
2000 業務費 6,102,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10,000
2006 水電費 400,000
2009 通訊費 280,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490,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17,000
2027 保險費 25,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0,000
2051 物品 255,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874,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53,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68,000
2072 國內旅費 500,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90,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