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行政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73頁
預算機關
行政院(院本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7,887,000 元(
計畫內容
1.加強服務南部、中部、東部、雲嘉南及金馬地區民眾,  促進區域均衡發展,分別於高雄市、臺中市、花蓮市、  嘉義市及金門縣設置聯合服務中心。 2.協調本院相關政策與計畫須地方政府配合辦理之事項。  
預期成果
督導、協調與整合派駐南部、中部、東部、雲嘉南及金馬 地區之中央機關,提升行政效率與國家競爭力,促進民眾 福祉。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1 南部聯合服務業務 本項計需經費10,538千元,其內容如下:
1.員工參加各項訓練及研習等經費10千元。
2.辦公大樓水電費943千元。
3.公務電話費及郵資526千元。
4.影印機租金75千元。
5.公務車牌照稅及汽車燃料使用費24千元。
6.公務車保險費52千元。
7.辦理講習、訓練、座談會等專家學者出席費、
 鐘點費及稿費等125千元。
8.公務車油料費70千元,文具紙張及辦公用消耗
 品257千元,報章雜誌費42千元,非消耗品237
 千元,合共606千元。
9.辦公室清潔費245千元,辦公大樓管理費2,502
 千元,事務性行政勞務服務費(4人)2,680千元
 ,辦理重大政策說明會及各項協調會等經費1,
 043千元,合共6,470千元。
10.辦公房屋建築養護費261千元及機關宿舍養護
  費10千元,合共271千元。
11.公務車輛養護費60千元,辦公器具養護費6千
  元,合共66千元。
12.設施儀器養護費104千元。
13.員工因公出差所需國內旅費1,096千元。
14.購置零星辦公設備經費170千元。
10,538,000
2000 業務費 10,368,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10,000
2006 水電費 943,000
2009 通訊費 526,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75,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24,000
2027 保險費 52,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25,000
2051 物品 606,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6,470,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71,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66,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04,000
2072 國內旅費 1,096,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170,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