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8,599,703,000 元()
計畫內容
1.防疫業務宣導。
2.傳染病防治及應變規劃。
3.急性傳染病流行風險監控與管理第三期計畫。
4.新興傳染病暨流感大流行應變整備及邊境檢疫計畫。
5.2030年消除愛滋第一期計畫。
6.我國加入WHO2035消除結核第二期計畫。
7.充實國家疫苗基金及促進國民免疫力第三期計畫。
8.新南向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中長程計畫第二期。
9.邁向全球衛生安全-抗生素抗藥性管理行動策略計畫。
10.建構新世代國家傳染病檢驗網絡強化防疫檢驗量能計
畫。
11.後疫情時期防治。
預期成果
1.透過WHO IHR、國際及國內傳染病監測網,與即時媒體
監測資訊,掌握指標監測疾病變化情形,與突發疫輿情
事件,並持續透過倉儲資料庫整合多元入口資訊,提升
疫情資料匯集、分析及研判效能。
2.辦理「1922民眾疫情通報及諮詢專線」提供民眾24小時
免付費及國、臺、英、客語及聽語障的服務,協助民眾
解決防疫疑慮及獲得傳染病防治知識。
3.完成法定傳染病相關病原體檢驗約10萬件,提升傳染病
診斷時效、確保檢驗品質,並維護報告公信力。
4.生產可製造4種抗蛇毒血清製劑的抗蛇毒馬血漿,採購
供應抗蛇毒血清製劑4,400瓶。
5.控制登革熱病例之年平均致死率0.5%以下。
6.補助傳染病防治醫療網應變醫院病房維護及硬體修繕費
用,維持負壓隔離病房功能保持在可啟動狀態,以強化
應變醫院第一類及第五類傳染病人之收治病患量能。
7.持續辦理IHR指定港埠核心能力之維運及保全,完備港
埠檢疫所需之各項儀器或設備(如紅外線熱影像儀、HE
PA維護保養等)及落實各項國際港埠檢疫作業。另辦理
進階檢疫官培訓,強化實務知能,以因應疫情挑戰及保
障國內防疫安全。
8.愛滋感染者有服藥比率達94%;服藥之感染者病毒量檢
測不到之比率達95%。
9.接觸者潛伏結核感染治療完成率85%;多重抗藥性結核
病個案納入抗藥性醫療照護體系比率達89%。
10.確保國家疫苗接種作業穩定推行,並提升疫苗接種服
務品質,3歲以下幼童之常規疫苗基礎劑接種率達96%
以上。
11.持續辦理新南向人員健康服務中心,提供我國及新南
向國家雙向往返人員傳染病防治衛教、諮詢及健康醫
療轉銜服務,避免疾病跨境傳播。
12.減緩細菌抗藥性:區域級以上醫院加護病房醫療照護
相關感染之金黃色葡萄球菌抗藥百分比降幅達5%;每
10萬住院人日通報抗碳青黴烯類腸道菌屬(carbapene
m-resistant Enterobacteriaceae, CRE)降幅達2%
。
13.全國傳染病在地檢驗量能及傳染病原體高階檢驗量能
累計提升40%。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2預算 | 111預算 | 111差異 | 111比例 |
|---|---|---|---|---|---|---|---|---|---|
| 10 | 後疫情時期防治經費 | 辦理「後疫情時期防治經費」,共需經費84,5 00,000千元,其內容如下: 1.強化邊境檢疫、施行病患隔離治療、集中檢 疫場所維運等,計列16,756,188千元: (1)辦理集中檢疫場所維運及增設等經費, 計列210,000千元(水電費31,500千元、 通訊費2,100千元、其他業務租金31,500 千元、保險費100千元、物品84,200千元 、一般事務費60,600千元)。 (2)集中檢疫場所徵調人員津貼補償、交通 接駁費用及相關行政費用,計列75,288 千元(其他業務租金2,288千元、一般事 務費200千元、獎勵金72,800千元)。 (3)提升國際港埠應變量能經費,計列270,9 00千元: <1>因應後疫情時代之入境旅客數增加, 擴充協勤保全人力,計列243,150千元 (一般事務費)。 <2>入境旅客主動通報其健康之系統簡訊 、國際及小三通港埠無線通訊作業、 系統穩定維運等相關費用,計列27,75 0千元(通訊費18,750千元、資訊服務 費9,000千元)。 (4)隔離治療費用,計列16,000,000千元, 依以往確診個案平均治療費用推估(社 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5)COVID-19確診個案公費臺灣清冠一號藥 品費用,計列200,000千元(社會福利津 貼及濟助)。 2.提升疫情監測及檢驗量能、加強多元管道衛 教宣導等,計列8,307,300千元: (1)辦理疫情追踨相關資訊系統、數位新冠 病毒健康證明系統維運,計列57,300千 元(資訊服務費)。 (2)加強多元管道衛教宣導及防疫諮詢專線 等,計列500,000千元(通訊費72,000千 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70千元、委辦費 394,919千元、一般事務費32,711千元)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8,000千元)。 (3)指揮中心運作等所需經費,計列2,880千 元(水電費1,920千元、一般事務費960 千元)。 (4)辦理傳染病通報系統與防疫追蹤等相關 系統介接服務、COVID用藥使用「智慧防 疫物資管理系統雲端平臺」等系統維護 費及雲端平臺服務使用費等,計列47,12 0千元(資訊服務費)。 (5)檢驗診斷經費,計列7,700,000千元: <1>為因應新冠病毒疫情所致之大幅檢驗 量增加,強化現有新冠病毒指定檢驗 機構網路及合約實驗室社區偵測,執 行檢驗業務,落實檢體分流,提升時 效,計列7,470,745千元(委辦費7,44 9,968千元、一般事務費20,777千元) 。 <2>採購病毒拭子、快篩試劑及分子生物 檢驗試劑等,以及實驗室資訊管理系 統維護,增進檢驗效率,提升整體檢 驗量能,計列229,255千元(資訊服務 費1,000千元、物品228,255千元)。 3.辦理防疫物資與藥品之徵用、採購及倉儲等 ,計列27,630,120千元: (1)辦理防疫物資倉儲、理換貨及配送等費 用,並委託倉儲物流營運團隊辦理防疫 物資相關業務,計列300,000千元(其他 業務租金168,000千元、委辦費12,000千 元、物品48,000千元、運費72,000千元 )。 (2)採購抗病毒藥物、倉儲管理及配賦物流 等費用,計列27,330,120千元(物品) : <1>瑞德西韋(劑):藥物儲備量約740,0 00劑,計列8,686,120千元。 <2>口服用藥(人份):口服抗病毒藥物 儲備量約為832,000人份,計列18,304 ,000千元。 <3>藥物倉儲管理及配賦物流經費,計列3 40,000千元。 4.辦理疫苗臨床試驗、採購、檢驗等,計列25 ,620,896千元: (1)撥充疫苗基金辦理COVID-19疫苗採購及 相關接種作業所需費用,計列25,599,26 4千元(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2)疫苗相關檢驗及不良反應監測,計列21, 632千元: <1>辦理家用快篩試劑實名制業務委託辦 理計畫,計列3,600千元(委辦費)。 <2>辦理新冠肺炎相關藥物及疫苗安全性 評估、醫療口罩檢驗、體外診斷試劑 檢測評估等業務,計列6,500千元(稅 捐及規費5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5 千元、委辦費2,000千元、物品2,430 千元、一般事務費1,000千元、設施及 機械設備養護費1,000千元、運費50千 元)。 <3>辦理邊境貨品之外包材新冠病毒檢驗 等業務,計列2,500千元(物品2,000 千元、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500千元 )。 <4>辦理疫苗相關檢驗及不良反應監測等 業務,計列2,000千元(權利使用費) 。 <5>辦理後疫情時期防治藥品技術文件評 估計畫,計列7,032千元(委辦費)。 5.發給居家隔離補償及負壓隔離病房醫護人員 津貼等,計列6,185,496千元: (1)發給接受居家隔離、檢疫者與其請假照 顧之家屬防疫補償金等,計列2,885,496 千元(資訊服務費5,000千元、臨時人員 酬金4,25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2, 214,709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661, 537千元)。 (2)辦理撥付肺炎死亡喪葬慰問金,計列300 ,000千元(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3)負壓隔離病房、專責病房醫護人員津貼 ,計列3,000,000千元(獎勵金)。 |
84,500,000,000 | 19,000,000,000 | 65,500,000,000 | 344.74% | |||
| 2000 | 業務費 | 36,451,690,000 | 5,052,007,000 | 31,399,683,000 | 621.53% | ||||
| 2006 | 水電費 | 33,420,000 | 100,000,000 | -66,580,000 | -66.58% | ||||
| 2009 | 通訊費 | 92,850,000 | 16,000,000 | 76,850,000 | 480.31% | ||||
| 2015 | 權利使用費 | 2,000,000 | |||||||
| 2018 | 資訊服務費 | 119,420,000 | |||||||
| 2021 | 其他業務租金 | 201,788,000 | 165,148,000 | 36,640,000 | 22.19% | ||||
| 2024 | 稅捐及規費 | 5,000 | |||||||
| 2027 | 保險費 | 100,000 | |||||||
| 2033 | 臨時人員酬金 | 4,250,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385,000 | 360,000 | 25,000 | 6.94% | ||||
| 2039 | 委辦費 | 7,869,519,000 | 4,018,452,000 | 3,851,067,000 | 95.83% | ||||
| 2051 | 物品 | 27,695,005,000 | 353,107,000 | 27,341,898,000 | 7,743.23%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359,398,000 | 398,940,000 | -39,542,000 | -9.91% | ||||
| 2069 |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1,500,000 | |||||||
| 2081 | 運費 | 72,050,000 | |||||||
| 4000 | 獎補助費 | 48,048,310,000 | 13,937,993,000 | 34,110,317,000 | 244.73% | ||||
| 4005 |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2,214,709,000 | 565,890,000 | 1,648,819,000 | 291.37% | ||||
| 4010 |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 661,537,000 | 434,110,000 | 227,427,000 | 52.39% | ||||
| 4030 |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25,599,264,000 | 12,000,000,000 | 13,599,264,000 | 113.33% | ||||
| 4065 |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 16,500,000,000 | 650,700,000 | 15,849,300,000 | 2,435.73% | ||||
| 4085 | 獎勵及慰問 | 3,072,800,000 | 287,293,000 | 2,785,507,000 | 969.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