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52頁
預算機關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8,599,703,000 元()
計畫內容
1.防疫業務宣導。 2.傳染病防治及應變規劃。 3.急性傳染病流行風險監控與管理第三期計畫。 4.新興傳染病暨流感大流行應變整備及邊境檢疫計畫。 5.2030年消除愛滋第一期計畫。 6.我國加入WHO2035消除結核第二期計畫。 7.充實國家疫苗基金及促進國民免疫力第三期計畫。 8.新南向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中長程計畫第二期。 9.邁向全球衛生安全-抗生素抗藥性管理行動策略計畫。 10.建構新世代國家傳染病檢驗網絡強化防疫檢驗量能計   畫。 11.後疫情時期防治。
預期成果
1.透過WHO IHR、國際及國內傳染病監測網,與即時媒體  監測資訊,掌握指標監測疾病變化情形,與突發疫輿情  事件,並持續透過倉儲資料庫整合多元入口資訊,提升  疫情資料匯集、分析及研判效能。 2.辦理「1922民眾疫情通報及諮詢專線」提供民眾24小時  免付費及國、臺、英、客語及聽語障的服務,協助民眾  解決防疫疑慮及獲得傳染病防治知識。 3.完成法定傳染病相關病原體檢驗約10萬件,提升傳染病  診斷時效、確保檢驗品質,並維護報告公信力。 4.生產可製造4種抗蛇毒血清製劑的抗蛇毒馬血漿,採購  供應抗蛇毒血清製劑4,400瓶。 5.控制登革熱病例之年平均致死率0.5%以下。 6.補助傳染病防治醫療網應變醫院病房維護及硬體修繕費  用,維持負壓隔離病房功能保持在可啟動狀態,以強化  應變醫院第一類及第五類傳染病人之收治病患量能。 7.持續辦理IHR指定港埠核心能力之維運及保全,完備港  埠檢疫所需之各項儀器或設備(如紅外線熱影像儀、HE  PA維護保養等)及落實各項國際港埠檢疫作業。另辦理  進階檢疫官培訓,強化實務知能,以因應疫情挑戰及保  障國內防疫安全。 8.愛滋感染者有服藥比率達94%;服藥之感染者病毒量檢  測不到之比率達95%。 9.接觸者潛伏結核感染治療完成率85%;多重抗藥性結核  病個案納入抗藥性醫療照護體系比率達89%。 10.確保國家疫苗接種作業穩定推行,並提升疫苗接種服   務品質,3歲以下幼童之常規疫苗基礎劑接種率達96%   以上。 11.持續辦理新南向人員健康服務中心,提供我國及新南   向國家雙向往返人員傳染病防治衛教、諮詢及健康醫   療轉銜服務,避免疾病跨境傳播。 12.減緩細菌抗藥性:區域級以上醫院加護病房醫療照護   相關感染之金黃色葡萄球菌抗藥百分比降幅達5%;每   10萬住院人日通報抗碳青黴烯類腸道菌屬(carbapene   m-resistant Enterobacteriaceae, CRE)降幅達2%   。 13.全國傳染病在地檢驗量能及傳染病原體高階檢驗量能   累計提升40%。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2 急性傳染病流行風險監控與管理第三期計畫 「急性傳染病流行風險監控與管理第三期計畫
」奉行政院109年8月14日院臺衛字第10900237
50號函核定,總經費1,459,158千元,執行期
間為110至113年,110至111年度已編列161,08
5千元,本年度續編第3年經費79,262千元,其
內容如下:
1.辦理登革熱及其他病媒傳染病防治業務,共
 需經費11,278千元。
(1)辦理防治業務所需行政費用及執行業務
  工作計畫人力,計列1,997千元(水電費
  500千元、通訊費800千元、保險費9千元
  、臨時人員酬金688千元)。
(2)辦理專業技術訓練、實務訓練、專家諮
  詢會議、計畫審查、跨部會聯繫會議、
  專業指引及衛教教材之撰擬印製,計列1
  ,890千元(教育訓練費300千元、按日按
  件計資酬金250千元、一般事務費1,340
  千元)。
(3)防疫相關物資之管理資訊系統操作維護
  ,計列260千元(資訊服務費)。
(4)委託中央健康保險署代辦登革熱NS1快速
  診斷費用(含行政費用13千元),計列2
  ,730千元(委辦費)。
(5)購買防治相關用藥及物品,進行相關監
  測、實驗室診斷所需耗材,計列2,463千
  元(物品)。
(6)登革熱跨部會防治衛生教育推廣,計列1
  50千元(一般事務費)(媒體政策及業
  務宣導)。
(7)辦理病媒蚊監測、藥效測試、病媒蚊防
  治等現場督導,計列1,062千元(其他業
  務租金150千元、國內旅費900千元、短
  程車資12千元)。
(8)購置病媒傳染病監測防治相關設備,計
  列60千元(資本門)(機械設備費)。
(9)補捐助民間團體辦理醫事人員教育訓練
  ,計列10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0)發給通報登革熱、西尼羅熱、屈公病、
  茲卡病毒感染症等傳染病之通報獎金,
  依據傳染病防治獎勵辦法第5條規定辦
  理,計列566千元(獎勵金)。
2.辦理腸病毒及腸道等傳染病防治業務,包括
 專家諮詢、病例審查、臨床指引制定、教育
 訓練、防治政策評估、防疫衛教、疫情防治
 、藥品採購、傳染病通報系統功能增修,及
 依據傳染病防治獎勵辦法第5條規定發放腸
 道傳染病等確定病例通報獎金,計列7,346
 千元(含資本門500千元)(按日按件計資
 酬金460千元、物品4,200千元、一般事務費
 636千元、國內旅費30千元、運費10千元、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50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
 捐助1,500千元、獎勵金10千元)。
3.辦理根除三麻一風政策計畫相關業務,包括
 專家諮詢、病例審查鑑定、主動監視、防疫
 衛教、疫情防治、藥品採購,及依據傳染病
 防治獎勵辦法第5條規定發放三麻一風及急
 性無力肢體麻痺等確定病例通報獎金,計列
 1,351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50千元、物
 品720千元、一般事務費90千元、國內旅費4
 千元、運費4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15千
 元、獎勵金132千元)。
4.辦理病毒性肝炎防治業務,包括防治計畫及
 活動、專家諮詢、病例審查、教育訓練、防
 疫衛教宣導、衛教教材製作或印製、捐助國
 內民間團體等,計列1,399千元(水電費230
 千元、通訊費230千元、資訊服務費200千元
 、其他業務租金80千元、保險費2千元、按
 日按件計資酬金30千元、國內組織會費4千
 元、一般事務費13千元、國內旅費10千元、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600千元)。
5.補助地方衛生機關辦理急性傳染病防治相關
 工作,計列57,888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
 助34,575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23,313
 千元)。
79,262,000 81,823,000 -2,561,000 -3.13%
2000 業務費 17,891,000 17,171,000 720,000 4.19%
2003 教育訓練費 300,000 300,000 0 0.00%
2006 水電費 730,000 730,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1,030,000 1,030,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460,000 203,000 257,000 126.6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230,000 230,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11,000 11,000 0 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688,000 688,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90,000 1,090,000 0 0.00%
2039 委辦費 2,730,000 2,730,000 0 0.00%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4,000 4,000 0 0.00%
2051 物品 7,383,000 6,930,000 453,000 6.54%
2054 一般事務費 2,229,000 2,224,000 5,000 0.22%
2072 國內旅費 944,000 949,000 -5,000 -0.53%
2081 運費 50,000 40,000 10,000 25.00%
2084 短程車資 12,000 12,000 0 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560,000 1,280,000 -720,000 -56.25%
3020 機械設備費 60,000 780,000 -720,000 -92.31%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500,000 500,000 0 0.00%
4000 獎補助費 60,811,000 63,372,000 -2,561,000 -4.04%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34,575,000 36,109,000 -1,534,000 -4.25%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23,313,000 24,190,000 -877,000 -3.63%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215,000 2,365,000 -150,000 -6.34%
4085 獎勵及慰問 708,000 708,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