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1-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53頁
預算機關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3,126,148,000 元()
計畫內容
1.防疫業務宣導。 2.傳染病防治及應變規劃。 3.急性傳染病流行風險監控與管理第三期計畫。 4.新興傳染病暨流感大流行應變整備及邊境檢疫計畫。 5.2030年消除愛滋第一期計畫。 6.我國加入WHO2035消除結核第二期計畫。 7.充實國家疫苗基金及促進國民免疫力第三期計畫。 8.新南向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中長程計畫第二期。 9.邁向全球衛生安全-抗生素抗藥性管理行動策略計畫。 10.建構新世代國家傳染病檢驗網絡強化防疫檢驗量能計   畫。 11.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
預期成果
1.透過WHO IHR、國際及國內傳染病監測網,與即時媒體  監測資訊,掌握指標監測疾病變化情形,與突發疫輿情  事件,並持續透過倉儲資料庫整合多元入口資訊,提升  疫情資料匯集、分析及研判效能。 2.辦理「1922民眾疫情通報及諮詢專線」提供民眾24小時  免付費及國、臺、英、客語及聽語障的服務,協助民眾  解決防疫疑慮及獲得傳染病防治知識。 3.完成法定傳染病相關病原體檢驗約10萬件,提升傳染病  診斷時效、確保檢驗品質,並維護報告公信力。 4.生產可製造4種抗蛇毒血清製劑的抗蛇毒馬血漿,採購  供應抗蛇毒血清製劑4,700瓶。 5.控制登革熱病例之年平均致死率0.5%以下。 6.維持流感抗病毒藥物儲備量。 7.持續辦理IHR指定港埠核心能力之維運及保全,完備港  埠檢疫所需之各項儀器或設備(如紅外線熱影像儀、HE  PA維護保養等)及落實各項國際港埠檢疫作業。另辦理  進階檢疫官培訓,強化實務知能,以因應疫情挑戰及保  障國內防疫安全。 8.愛滋感染者有服藥比率達93%;服藥之感染者病毒量檢  測不到之比率達95%。 9.接觸者潛伏結核感染檢驗完成率88%;多重抗藥性結核  病個案納入抗藥性醫療照護體系比率達88%。 10.確保國家疫苗接種作業穩定推行,並提升疫苗接種服   務品質,3歲以下幼童之常規疫苗基礎劑接種率達96%   以上。 11.辦理至少1場傳染病相關訓練營或研討會,提升我防疫   國際能見度及區域傳染病防治量能。另提供我國及新   南向國家雙向往返人員傳染病防治衛教、諮詢及健康   醫療轉銜服務,避免疾病跨境傳播。 12.區域級以上醫院加護病房醫療照護相關感染之金黃色   葡萄球菌抗藥百分比降幅達5%;每10萬住院人日通報   抗碳青黴烯類腸道菌屬(carbapenem-resistant Ente   robacteriaceae, CRE)降幅達2%。 13.全國傳染病在地檢驗量能及傳染病原體高階檢驗量能   累計提升30%。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1預算 110預算 110差異 110比例
10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 辦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111年7至
12月防疫經費需求,共需經費19,000,000千元
,其內容如下:
1.因應COVID-19國際疫情持續嚴峻,撥充疫苗
 基金辦理COVID-19疫苗採購,保障國人健康
 ,計列12,000,000千元(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承辦單位:急性傳染病組)。
2.補助地方政府防疫動員及辦理疫苗接種經費
 ,計列1,000,000千元(承辦單位:急性傳
 染病組):
(1)補助地方政府防疫動員計畫500,000千元
  :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肺炎疫情防治人事
  費及基本維運性質等所需(對直轄市政
  府之補助245,39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
  補助254,610千元)。
(2)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疫苗接種500,000千元
  :補助地方政府設立社區或大型接種站
  及其所需人事費用、辦理評比獎勵等費
  用(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320,500千元、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179,500千元)。
3.隔離治療費用計列648,000千元,依以往確
 診個案平均治療費用推估(社會福利津貼及
 濟助)(承辦單位:急性傳染病組)。
4.提升防疫資訊系統效能及相關維護費等,計
 列200,500千元(通訊費16,000千元、委辦
 費108,000千元、一般事務費76,500千元)
 (承辦單位:急性傳染病組)。
5.採購抗病毒藥物費用,計列73,782千元(物
 品)(承辦單位:急性傳染病組):
(1)瑞德西韋(重症個案治療藥物)660人份
  ,46,482千元。
(2)單株抗體(輕中症患者治療藥物)420人
  份,27,300千元。
6.提升國際港埠公共衛生緊急事件之應變量能
 ,計列87,700千元(承辦單位:檢疫組)。
(1)因應後疫情時代之入境旅客數增加,6個
  月協勤保全人力76,116千元(一般事務
  費)。
(2)邊境檢疫作業行政相關費用:入境檢疫相
  關書表印刷或譯稿等費用,6個月共計約
  2,384千元(一般事務費)。
(3)徵用桃園機場等執行港埠現地採檢及後
  續處置等費用,每月租金約200千元(含
  以徵用條件加收2成租金及使用後環境清
  潔、復原等費用),6個月租金共計約1,
  200千元(其他業務租金)。
(4)辦理國際港埠採檢及後送就醫、採檢個
  案所需支付費用,約5千元/件,每月約
  100件,6個月共計3,000千元(社會福利
  津貼及濟助2,700千元、獎勵金300千元
  )。
(5)強化通報可近性,持續優化港埠偵檢設
  備效能及智慧檢疫等相關資訊系統,計
  列5,000千元(資本門)(資訊軟硬體設
  備費)。
7.辦理核酸檢驗及抗原快篩指定檢驗機構檢驗
 費用,計列3,789,000千元,說明如下(委
 辦費)(承辦單位:檢驗及疫苗研製中心)
 :
(1)核酸檢驗(PCR)費用3,780,000千元:
  按每日檢驗需求約10,000件,並半數採
  池化檢驗方式辦理:
<1>一般件6個月×30天×5,000件×3,000
  元=2,700,000千元。
<2>池化6個月×30天×5,000件×1,200元
  =1,080,000千元。
(2)抗原快篩費用9,000千元:按每月約5,00
  0件×6個月×300元計算。
8.委託辦理疫情民眾諮詢中心系統維護及增加
 人力、辦理疫情防治直播記者會等,計列16
 5,000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60千元、委
 辦費120,000千元、物品700千元、一般事務
 費43,940千元)(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10,0
 00千元)(承辦單位:公共關係室)。
9.因應COVID-19疫情防治需求,儲備一般醫用
 及外科口罩約2億3,473萬餘片作為戰備庫存
 ,所需倉儲費用,平均每月10,000千元,6
 個月計列60,000千元(其他業務租金)(承
 辦單位:新興傳染病整備組)。
10.辦理集中檢疫所等相關業務,計列976,018
  千元(承辦單位:新興傳染病整備組)。
(1)受徵調人員津貼補償,平均每月約47,83
  2千元,6個月計列286,993千元(獎勵金
  )。
(2)交通接駁費用3,948千元(其他業務租金
  )。
(3)委託辦理檢疫場所工作人員津貼申請資
  料電子化等經費1,452千元(委辦費)。
(4)辦理集中檢疫場所維運及增設等,平均
  每月約113,938千元,6個月計列683,625
  千元(含資本門5,000千元)(水電費10
  0,000千元、其他業務租金100,000千元
  、物品278,625千元、一般事務費200,00
  0千元、雜項設備費5,000千元)。
19,000,000,000 18,634,000 18,981,366,000 101,864.15%
2000 業務費 5,052,007,000 11,834,000 5,040,173,000 42,590.61%
2006 水電費 100,000,000 240,000 99,760,000 41,566.67%
2009 通訊費 16,000,000 60,000 15,940,000 26,566.67%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65,148,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60,000 297,000 63,000 21.21%
2039 委辦費 4,018,452,000 10,140,000 4,008,312,000 39,529.70%
2051 物品 353,107,000 10,000 353,097,000 3,530,97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398,940,000 234,000 398,706,000 170,387.18%
3000 設備及投資 10,000,000 1,750,000 8,250,000 471.43%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5,000,000 1,750,000 3,250,000 185.71%
3035 雜項設備費 5,000,000
4000 獎補助費 13,937,993,000 5,050,000 13,932,943,000 275,899.86%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565,890,000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434,110,000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12,000,000,000 1,400,000 11,998,600,000 857,042.86%
4065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650,700,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287,293,000 1,600,000 285,693,000 17,85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