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93頁
預算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380,609,000 元()
計畫內容
1.活化人工魚礁及天然礁區漁場,培育生物多樣性;放流  魚苗,增裕漁業資源。 2.進行沿近海漁業監控、管理及漁獲數據查報匯集分析,  掌握漁船動態及卸魚資訊。 3.改善養殖生產環境,輔導產業朝向海(鹹)水養殖發展  。 4.漁港設施安全及防災:以「整建、修建」維護現有漁港  基本機能,持續適正與指導漁港建設方向。 5.漁港永續環境:依據「永續海岸整體發展方案」實施準  則及海岸管理法,持續以定期疏浚清淤方式代替增建防  波堤,辦理漁港清淤計畫,漁港疏浚土方優先再利用於  海岸養灘。 6.漁港觀光休憩:針對具觀光效益之漁港,強化當地導覽  設施(含漁港公共休憩設施),並結合當地文化,規劃  特色旅遊路線或設置相關設施,以提升漁業產業效益。 7.漁港綠色環境:針對具觀光效益之第一類漁港辦理漁港  清潔與安全維護計畫,提升漁港整體環境品質。 8.輔導魚市場建置低溫或良好衛生交易環境,及改善魚市  場交易環境,如汙廢水及排水設施或防曬等問題、冷凍  製冰或魚貨直銷中心、多功能漁民活動中心等,以提升  魚貨運銷品質及效益。 9.輔導養殖漁業放養量申(查)報作業、辦理輸出水產養  殖場追蹤查證驗證。 10.辦理彰化漁港開發案近程(可開港營運)計畫,先以漁   業發展為主體,優先闢建內港口、北側「傳統漁業發   展區」、北防風林,解決崙尾灣漁港及工業區周邊漁   筏停泊處困境,提供船筏停泊水域及陸上漁業設施。 11.建立牡蠣養殖區域,以利管理單位輔導管理;賡續辦   理水產品零售價格查報。 12.輔導公告封溪護魚之縣(市)政府協助轄屬公所成立巡   守隊,辦理封溪護魚河段巡護及法規宣導作業。針對   我國海域人工魚礁區及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進行生   態調查。另針對北區重點河域探討河口域仔稚漁業混   獲之洄游性水生生物種類及數量,探討河口域及河川   迴游通道現存之漁業型態、週期及努力量對於洄游水   生生物之潛在影響。 13.辦理漁業公務船汰建中長程計畫,汰建300噸級沿近海   漁業巡護船及1,500噸級多功能漁業訓練船各1艘。
預期成果
1.建構優質漁場環境,放流多樣性之魚介貝苗,增裕及培  育沿近海漁業資源。 2.強化沿近海漁業監控、管理及卸魚資訊蒐集,維持漁業  產業作業秩序與良好規範。 3.改善養殖作業環境、維護漁民生計利益及保障漁民生命  財產安全,整建陸上及海上養殖漁業區公共設施及綠色  能源公共設施。 4.漁港設施安全及防災:辦理漁港老舊設施整修建與維護  、漁業機能維繫與改善等建設及辦理碼頭設施加高防災  與減災計畫、防波設施延長改善等。 5.漁港永續環境:辦理漁港疏浚及海岸監測維護或防護措  施等。 6.漁港觀光休憩:辦理漁港觀光、遊憩等漁港公共休憩設  施建設。 7.漁港綠色環境:辦理第一類漁港清潔與安全維護、汙染  改善防治或維護綠能設施等。 8.改善漁產品交易環境,提高國內漁產品品質,輔導魚市  場建置低溫或良好衛生交易環境,改善魚市場交易環境  ,如汙廢水及排水設施或防曬等問題、冷凍製冰或魚貨  直銷中心、多功能漁民活動中心等。 9.辦理養殖漁業放養量申(查)報作業、辦理輸出水產養  殖場追蹤查證驗證。 10.改善彰化縣現有漁港之困境與發展瓶頸,闢建足供近   海動力漁船無須候潮之港口及作業避風之泊地,以解   決彰濱工業區開發所影響之廣大漁民生計問題。 11.呈現可用資訊以輔佐漁業施政,提升署內即時掌握各   項沿近海漁業及淺海養殖活動之效率,提供決策參考   及強化空間分析與統計應用;掌握全國水產品市場零   售價,作為政府及學術單位提出產業政策擬定及產銷   業者調配魚貨之參考。 12.成立巡守隊,減少封溪護魚河段違規採捕案件,維護   河川溪流生態環境。瞭解西北部海域6處人工魚礁區現   況及生態環境,掌握人工魚礁區生態狀況,以作為未   來規劃人工魚礁區或政策之參考。了解水產生物體內   之重金屬及環境賀爾蒙蓄積情況,評估國內水產物環   境污染狀況,做為國內主要水產物中環境荷爾蒙殘留   之參考資料。 13.可對我國海域經濟主權及傳統作業漁場維護有實質作   為及意義,強化漁船作業實質管理與配額維護,落實   環境保育及資源保護,維護海上作業漁船作業秩序,   並培育基礎及管理階層漁業人力體驗海上生活及訓練   ,以培養具海上實務操作經驗。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2 彰化漁港開發案近程(可開港營運)計畫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依據行政院103年11月14日院臺農字第10300
 66738號函及107年5月23日院臺農字第10700
 15354號函核定之「彰化漁港開發案近程(可
 開港營運)計畫」辦理,計畫總經費1,394,6
 90千元,中央負擔1,245,360千元,分年辦
 理,本年度續編最後1年經費351,400千元,
 以前年度調整後預算數893,960千元。
2.獎補助費351,400千元,係補助彰化縣政府
 辦理彰化漁港南北防波堤興建及內港口開闢
 等相關工作。
351,400,000 369,569,000 -18,169,000 -4.92%
4000 獎補助費 351,400,000
40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351,4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