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498,241,000 元()
計畫內容
1.活化人工魚礁及天然礁區漁場,培育生物多樣性;放流
魚苗,增裕漁業資源。
2.進行沿近海漁業監控、管理及漁獲數據查報匯集分析,
掌握漁船動態及卸魚資訊。
3.改善養殖生產環境,輔導產業朝向海(鹹)水養殖發展
。
4.漁港設施安全及防災:以「整建、修建」維護現有漁港
基本機能,持續適正與指導漁港建設方向。
5.漁港永續環境:依據「永續海岸整體發展方案」實施準
則及海岸管理法,持續以定期疏浚清淤方式代替增建防
波堤,辦理漁港清淤計畫,漁港疏浚土方優先再利用於
海岸養灘。
6.漁港觀光休憩:針對具觀光效益之漁港,強化當地導覽
設施(含漁港公共休憩設施),並結合當地文化,規劃
特色旅遊路線或設置相關設施,以提升漁業產業效益。
7.漁港綠色環境:針對具觀光效益之第一類漁港辦理漁港
清潔與安全維護計畫,提升漁港整體環境品質。
8.輔導魚市場建置低溫或良好衛生交易環境,及改善魚市
場交易環境,如汙廢水及排水設施或防曬等問題、冷凍
製冰或魚貨直銷中心、多功能漁民活動中心等,以提升
魚貨運銷品質及效益。
9.辦理養殖漁業放養量申(查)報作業、辦理輸出水產養
殖場追蹤查證驗證。
10.辦理彰化漁港開發案近程(可開港營運)計畫,先以漁
業發展為主體,優先闢建內港口、北側「傳統漁業發
展區」、北防風林,解決崙尾灣漁港及工業區周邊漁
筏停泊處困境,提供船筏停泊水域及陸上漁業設施。
11.蒐集及建置漁業相關地理資訊圖資,加強資料共享及
整合運用;賡續辦理水產品零售價格查報。
12.輔導公告封溪護魚之縣(市)政府協助轄屬公所成立巡
守隊,辦理封溪護魚河段巡護及法規宣導作業,辦理
西北部海域6處人工魚礁區生態調查及維護,辦理河口
感潮水域水產生物體內汙染物蓄積量調查研究,以及
推動海水大型藻類、食藻性魚類及濾食性貝類養殖。
13.辦理漁業公務船汰建中長程計畫,汰建300噸級沿近海
漁業巡護船及1,500噸級多功能漁業訓練船各1艘。
預期成果
1.建構優質漁場環境,放流多樣性之魚介貝苗,增裕及培
育沿近海漁業資源。
2.強化沿近海漁業監控、管理及卸魚資訊蒐集,維持漁業
產業作業秩序與良好規範。
3.改善養殖作業環境、維護漁民生計利益及保障漁民生命
財產安全,整建陸上及海上養殖漁業區公共設施及綠色
能源公共設施。
4.漁港設施安全及防災:辦理漁港老舊設施整修建與維護
、漁業機能維繫與改善等建設及辦理碼頭設施加高防災
與減災計畫、防波設施延長改善等。
5.漁港永續環境:辦理漁港疏浚及海岸監測維護或防護措
施等。
6.漁港觀光休憩:辦理漁港觀光、遊憩等漁港公共休憩設
施建設。
7.漁港綠色環境:辦理第一類漁港清潔與安全維護、汙染
改善防治或維護綠能設施等。
8.改善漁產品交易環境,提高國內漁產品品質,輔導魚市
場建置低溫或良好衛生交易環境,改善魚市場交易環境
,如汙廢水及排水設施或防曬等問題、冷凍製冰或魚貨
直銷中心、多功能漁民活動中心等。
9.辦理養殖漁業放養量申(查)報作業、辦理輸出水產養
殖場追蹤查證驗證。
10.改善彰化縣現有漁港之困境與發展瓶頸,闢建足供近
海動力漁船無須候潮之港口及作業避風之泊地,以解
決彰濱工業區開發所影響之廣大漁民生計問題。
11.呈現可用資訊以輔佐漁業施政,提升署內即時掌握各
項沿近海漁業及淺海養殖活動之效率,提供決策參考
及強化空間分析與統計應用;掌握全國水產品市場零
售價,作為政府及學術單位提出產業政策擬定及產銷
業者調配魚貨之參考。
12.成立巡守隊,減少封溪護魚河段違規採捕案件,維護
河川溪流生態環境。瞭解西北部海域6處人工魚礁區現
況及生態環境,掌握人工魚礁區生態狀況,以作為未
來規劃人工魚礁區或政策之參考。了解水產生物體內
之重金屬及環境賀爾蒙蓄積情況,評估國內水產物環
境污染狀況,做為國內主要水產物中環境荷爾蒙殘留
之參考資料。
13.可對我國海域經濟主權及傳統作業漁場維護有實質作
為及意義,強化漁船作業實質管理與配額維護,落實
環境保育及資源保護,維護海上作業漁船作業秩序,
並培育基礎及管理階層漁業人力體驗海上生活及訓練
,以培養具海上實務操作經驗。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8預算 | 107預算 | 107差異 | 107比例 |
|---|---|---|---|---|---|---|---|---|---|
| 02 | 彰化漁港開發案近程(可開港營運)計畫 |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依據行政院103年11月14日院臺農字第10300 66738號函及107年5月23日院臺農字第10700 15354號函核定之「彰化漁港開發案近程(可 開港營運)計畫」辦理,計畫總經費1,394,6 90千元,中央負擔1,245,321千元,分年辦 理,本年度續編第4年經費369,569千元,以 前年度法定預算數566,009千元,未來年度 經費需求數309,743千元。 2.獎補助費369,569千元,係補助彰化縣政府 辦理彰化漁港漁筏停泊區及浮動碼頭興建、 南北防波堤興建及內港口開闢等相關工作。 |
369,569,000 | 110,580,000 | 258,989,000 | 234.21% | |||
| 0400 | 獎補助費 | 369,569,000 | 110,580,000 | 258,989,000 | 234.21% | ||||
| 0410 |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 369,569,000 | 110,580,000 | 258,989,000 | 23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