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農業部林業試驗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5,031,000 元()
計畫內容
1.植物園經營管理:
(1)辦理臺北、福山、恆春、嘉義及蓮華池等植物園經
常性營運及維護工作。
(2)辦理臺北、福山、恆春、嘉義及蓮華池等植物園營
運及活動策辦。以各植物園為基地,建構特稀有植
物保種與推廣教育網絡。
(3)辦理特稀有植物培育繁殖工作。
(4)老舊硬體設施、展示場所、動線鋪面之整建改善。
(5)臺北植物園管理中心及遊客服務中心之規劃設計。
(6)辦理嘉義樹木園日式宿舍整建再利用。
2.辦理會館及展示場所經營與林業服務等業務。
3.全國種樹諮詢中心:
(1)樹種推薦:依臺灣北、中、南、東等四區細分為濱
海、市區、郊區與山區,次依喬木與灌木進行推薦
樹種,其原則為按公園、校園與行道樹等選定原生
鄉土樹種為主。另為符公園之休閒遊樂目的,以選
擇大型喬木且生態上與野生動物相關之樹種;校園
則採與教育相關,且具當地特色、無毒無害;行道
樹需四季物候分明,採一縣一樹、具地方特色者。
(2)植栽諮詢:包括植穴的尺寸深淺、客土抉擇、土團
大小以及支架使用,栽植季節與購樹媒合平台推廣
。
(3)維護管理諮詢:包括修枝技術推廣與教學,除草應注
意事項,樹木病蟲害防治以及樹木健康的檢查與評
估等。
預期成果
1.植物園營運管理:
(1)完成臺北、福山、恆春、嘉義及蓮華池等植物園經
常性營運及維護工作。
(2)完成植物園解說教育服務及活動策展。針對植物園
及自然教育推廣需要,辦理解說教育志工培訓至少1
,200人次,並對外提供1.2萬人次解說服務。預期年
造訪人次達140萬、網頁服務人次30萬,並以維持遊
客滿意度85%為目標。
(3)臺北植物園管理中心及遊客服務中心之規劃設計:
臺北市捷運工程局將於捷運萬大線植物園站主體工
程完工後,進行原地上物育東、育西樓重建並於年
底前返還本所。該2棟建物將做為臺北植物園管理及
遊客服務中心,本所將接續推動建物之內部規劃設
計,以發揮其營運與服務功能。
(4)嘉義樹木園日式建築復舊及再利用:重新整修嘉義
樹木園內老舊日式宿舍,成為植物園展示與解說教
育場所,對外開放使用。
2.推廣林業知識及提高服務效能。
3.全國種樹諮詢中心:
(1)供不同場域的種樹諮詢,避免任意引入不適宜樹種
,維護環境生態及景觀。
(2)透過教育訓練導正現有的樹木維護管理,提升人力
素質,達成友善生態保育。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3預算 | 112預算 | 112差異 | 112比例 |
|---|---|---|---|---|---|---|---|---|---|
| 02 | 會館及展示場所經營 | 本分支計畫計編列655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655千元。 (1)水電費20千元。 (2)郵資、電話、網路通訊等費用40千元。 (3)資訊軟、硬體之維護及操作服務費用等10 千元。 (4)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等10千元。 (5)舉辦活動之法定責任保險及公務車輛保險 等20千元。 (6)遴用短期專業人士協助辦理業務等費用200 千元。 (7)辦公用具、文具紙張、清潔用品及公務車 輛油料等135千元。 (8)辦理各項業務所需之印刷及環境維護等費 用40千元。 (9)辦公廳舍及其他建築修繕等費用50千元。 (10)公務車輛及辦公用器具之保養維修等費用 50千元。 (11)各項機械設備之保養維修費用60千元。 (12)國內差旅費20千元。 |
655,000 | 655,000 | 0 | 0.00% | |||
| 2000 | 業務費 | 655,000 | 625,000 | 30,000 | 4.80% | ||||
| 2006 | 水電費 | 20,000 | 50,000 | -30,000 | -60.00% | ||||
| 2009 | 通訊費 | 40,000 | 20,000 | 20,000 | 100.00% | ||||
| 2018 | 資訊服務費 | 10,000 | 10,000 | 0 | 0.00% | ||||
| 2024 | 稅捐及規費 | 10,000 | 16,000 | -6,000 | -37.50% | ||||
| 2027 | 保險費 | 2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
| 2033 | 臨時人員酬金 | 200,000 | 180,000 | 20,000 | 11.11% | ||||
| 2051 | 物品 | 135,000 | 159,000 | -24,000 | -15.09%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40,000 | 20,000 | 20,000 | 100.00% | ||||
| 2063 | 房屋建築養護費 | 50,000 | 70,000 | -20,000 | -28.57% | ||||
| 2066 |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50,000 | 10,000 | 40,000 | 400.00% | ||||
| 2069 |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60,000 | 50,000 | 10,000 | 2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20,000 | 20,000 | 0 | 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