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0-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9頁
預算機關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761,208,000 元()
計畫內容
1.推動有形文化資產永續經營管理及無形文化資產與保存  技術推廣。 2.發展多面向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發展工作。 3.推動國定文化資產保存、管理維護及再利用相關工作。 4.文化資產國際交流合作計畫及推動臺灣文化資產潛力點  工作。 5.輔導縣市、有關機關及民間社區等推動文化資產事務及  合作事宜。 6.強化文化資產相關政策及法規擬制。 7.文化資產人才培育及知識推廣計畫。 8.辦理文化資產保存修復科學、技術、材料研究傳習業務  。 9.辦理產業性文化資產創意開發及推動文化資產守護與眷  村文化保存。 10.建構文化體驗空間場域及青創培力。 11.推動文物普查列冊追蹤及古物保存管理維護、改善古   物保存環境工作,辦理臺灣世界記憶推動計畫。 12.推動考古遺址普查資料更新、監管保護、場域優化及   出土遺物典藏計畫。 13.辦理臺灣周邊海域水下文化資產普查工作,培訓水下   文化資產管理各類人才。 14.辦理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基礎研究,建置保護機制   及技術人才深耕等工作。 15.辦理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發展工作。 16.辦理文化資產學院學習平臺計畫。 17.賡續推動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系統計畫。
預期成果
1.培訓文化資產保存與維護人才。 2.推廣世界遺產觀念、積極與國際接軌。 3.落實在地居民共同守護文化資產機制。 4.健全古蹟修復與再利用機制,保存歷史文化資產。 5.建立產業文化資產再利用營運管理模式。 6.提升文化資產經濟效能,厚植觀光資源。 7.建立國家文化資產共享與數位學習平臺。 8.扶植文創特色產業,豐富文化觀光內涵。 9.完善古物(可移動文化資產)之保存維護機制及提升保存  環境,推廣臺灣世界記憶,促使我國文獻資產保存與世  界接軌。 10.活化考古遺址保存及再利用機制,重現多元歷史記憶   。 11.健全水下文化資產資料,精進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   人員技術。 12.提升國家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管理工作,並與國際   接軌。 13.守護原住民族文化資產,恢復歷史場域,並培育傳承   人才。 14.提升文化資產學院學習平臺能量。 15.完備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系統建置。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0預算 109預算 109差異 109比例
04 文化資產場域系統治理計畫 「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發展(第四期)計畫─
文化資產場域系統治理計畫」奉行政院108年4
月26日院臺文字第1080012257號函核定,計畫
總經費2,293,800千元,中央公務預算負擔1,9
01,300千元,執行期間為109至112年,109年
已編列411,039千元,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46
3,582千元,其中本計畫編列443,582千元,其
內容如下:
1.綜合規劃業務,計列180,212千元,其項目
 包括:
(1)辦理文化資產資料徵集推廣,計列26,74
  7千元,內容如下:
<1>國家文化資產資料中心營運,資料徵
  集及回溯、數位化檔案建置、推廣教
  育等業務(含勞務承攬人力3人1,800
  千元),計列3,053千元。
<2>文資資源典藏空間優化,計列23,421
  千元(設備及投資)。
<3>本局年報出版,計列273千元。
(2)產業文化資產再發展計畫,計列91,970
  千元,內容如下:
<1>辦理產業文化資產之調查、展示、輔
  導、出版及經營推廣等業務(含勞務
  承攬人力6人3,700千元、政策宣導經
  費50千元),計列25,046千元(設備
  及投資468千元)。
<2>辦理產業文化資產交流合作計畫 :強
  調跨區文化互動與資源整合,建立區
  域、國家層級的合作機制等,計列9,4
  99千元。
<3>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
  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輔
  助辦理產業文化資產創生計畫,計列5
  7,425千元(獎補助費資本門28,761千
  元)。
(3)辦理臺灣世界遺產潛力點 (含文化路徑
  )整體保存暨文化資產國際(含新南向
  國家)交流合作計畫,計列61,495千元
  ,內容如下:
<1>辦理臺灣世界遺產潛力點(含文化路
  徑)教育推廣暨國際(含新南向國家
  )交流合作等業務,計列23,545千元
  (含臨時人員4人3,000千元、政策宣
  導經費50千元 )。
<2>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
  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輔
  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等辦理臺灣
  世界遺產潛力點(含文化路徑)推動
  計畫等業務,計列37,950千元(獎補
  助費資本門18,975千元)。
2.辦理聚落建築群、文化景觀(史蹟)保存及
 眷村文化場域再生計畫,計列227,781千元
 ,其項目包括:
(1)辦理聚落建築群及文化景觀(史蹟)保
  存整合計畫推廣、出版及法制建構等相
  關業務(含政策宣導經費500千元),計
  列4,783千元。
(2)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
  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補助直
  轄市、縣(市)政府、中央政府各機關
  (機構)及其所屬行政法人、國營事業
  等辦理文化景觀(史蹟)保存維護計畫
  及聚落建築群保存再發展計畫、保存區
  劃設、建物及環境保存修復、區域發展
  等相關業務,計列80,640千元(含原住
  民族經費1,000千元,獎補助費資本門56
  ,921千元)。
(3)辦理眷村文化資產保存顧問團隊、人才
  培育及交流推廣等業務,計列1,945千元
  。
(4)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
  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輔助直
  轄市、縣(市)政府等辦理眷村文化保
  存、教育推廣、專書出版、人才培育及
  經營管理等業務,計列140,413千元(獎
  補助費資本門113,849千元)。
3.辦理古物之場域系統治理工作,計列22,802
 千元,其項目包括:
(1)辦理臺灣世界記憶推動計畫及建置臺灣
  世界記憶名錄、圖書文獻遺產政策推動
  計畫等業務,計列3,676千元。
(2)輔助縣市、文物保管單位辦理臺灣世界
  記憶計畫與文獻遺產保存維護、保存空
  間改善及展藏設施提升與活化等計畫,
  計列19,126千元(獎補助費資本門)。
4.文化資產學院計畫,計列12,787千元,其項
 目包括:
(1)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
  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遴選補
  助大專院校、民間團體等辦理人才培育
  計畫,計列9,974千元。
(2)建置各項人才培育設備及空間改善規劃
  與配置,計列2,813千元(設備及投資)
  。
443,582,000 393,750,000 49,832,000 12.66%
2000 業務費 72,352,000 88,415,000 -16,063,000 -18.17%
2009 通訊費 70,000 380,000 -310,000 -81.58%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3,000,000 3,000,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790,000 3,240,000 -450,000 -13.89%
2039 委辦費 40,357,000 66,000,000 -25,643,000 -38.85%
2051 物品 660,000 840,000 -180,000 -21.43%
2054 一般事務費 18,885,000 11,050,000 7,835,000 70.90%
2072 國內旅費 4,820,000 2,510,000 2,310,000 92.03%
2081 運費 1,640,000 1,170,000 470,000 40.17%
2084 短程車資 130,000 225,000 -95,000 -42.22%
3000 設備及投資 26,702,000 6,500,000 20,202,000 310.80%
3015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14,053,00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34,000 150,000 84,000 56.00%
3035 雜項設備費 12,415,000 2,550,000 9,865,000 386.86%
4000 獎補助費 344,528,000 298,835,000 45,693,000 15.29%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111,282,000 73,600,000 37,682,000 51.20%
40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116,698,000 116,735,000 -37,000 -0.03%
4015 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52,372,000 51,500,000 872,000 1.69%
4025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33,192,000 18,000,000 15,192,000 84.40%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20,500,000 15,500,000 5,000,000 32.26%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9,484,000 16,500,000 -7,016,000 -42.52%
4045 對私校之獎助 1,000,000 7,000,000 -6,000,000 -8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