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761,208,000 元()
計畫內容
1.推動有形文化資產永續經營管理及無形文化資產與保存
技術推廣。
2.發展多面向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發展工作。
3.推動國定文化資產保存、管理維護及再利用相關工作。
4.文化資產國際交流合作計畫及推動臺灣文化資產潛力點
工作。
5.輔導縣市、有關機關及民間社區等推動文化資產事務及
合作事宜。
6.強化文化資產相關政策及法規擬制。
7.文化資產人才培育及知識推廣計畫。
8.辦理文化資產保存修復科學、技術、材料研究傳習業務
。
9.辦理產業性文化資產創意開發及推動文化資產守護與眷
村文化保存。
10.建構文化體驗空間場域及青創培力。
11.推動文物普查列冊追蹤及古物保存管理維護、改善古
物保存環境工作,辦理臺灣世界記憶推動計畫。
12.推動考古遺址普查資料更新、監管保護、場域優化及
出土遺物典藏計畫。
13.辦理臺灣周邊海域水下文化資產普查工作,培訓水下
文化資產管理各類人才。
14.辦理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基礎研究,建置保護機制
及技術人才深耕等工作。
15.辦理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發展工作。
16.辦理文化資產學院學習平臺計畫。
17.賡續推動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系統計畫。
預期成果
1.培訓文化資產保存與維護人才。
2.推廣世界遺產觀念、積極與國際接軌。
3.落實在地居民共同守護文化資產機制。
4.健全古蹟修復與再利用機制,保存歷史文化資產。
5.建立產業文化資產再利用營運管理模式。
6.提升文化資產經濟效能,厚植觀光資源。
7.建立國家文化資產共享與數位學習平臺。
8.扶植文創特色產業,豐富文化觀光內涵。
9.完善古物(可移動文化資產)之保存維護機制及提升保存
環境,推廣臺灣世界記憶,促使我國文獻資產保存與世
界接軌。
10.活化考古遺址保存及再利用機制,重現多元歷史記憶
。
11.健全水下文化資產資料,精進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
人員技術。
12.提升國家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管理工作,並與國際
接軌。
13.守護原住民族文化資產,恢復歷史場域,並培育傳承
人才。
14.提升文化資產學院學習平臺能量。
15.完備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系統建置。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0預算 | 109預算 | 109差異 | 109比例 |
|---|---|---|---|---|---|---|---|---|---|
| 04 | 文化資產場域系統治理計畫 | 「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發展(第四期)計畫─ 文化資產場域系統治理計畫」奉行政院108年4 月26日院臺文字第1080012257號函核定,計畫 總經費2,293,800千元,中央公務預算負擔1,9 01,300千元,執行期間為109至112年,109年 已編列411,039千元,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46 3,582千元,其中本計畫編列443,582千元,其 內容如下: 1.綜合規劃業務,計列180,212千元,其項目 包括: (1)辦理文化資產資料徵集推廣,計列26,74 7千元,內容如下: <1>國家文化資產資料中心營運,資料徵 集及回溯、數位化檔案建置、推廣教 育等業務(含勞務承攬人力3人1,800 千元),計列3,053千元。 <2>文資資源典藏空間優化,計列23,421 千元(設備及投資)。 <3>本局年報出版,計列273千元。 (2)產業文化資產再發展計畫,計列91,970 千元,內容如下: <1>辦理產業文化資產之調查、展示、輔 導、出版及經營推廣等業務(含勞務 承攬人力6人3,700千元、政策宣導經 費50千元),計列25,046千元(設備 及投資468千元)。 <2>辦理產業文化資產交流合作計畫 :強 調跨區文化互動與資源整合,建立區 域、國家層級的合作機制等,計列9,4 99千元。 <3>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 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輔 助辦理產業文化資產創生計畫,計列5 7,425千元(獎補助費資本門28,761千 元)。 (3)辦理臺灣世界遺產潛力點 (含文化路徑 )整體保存暨文化資產國際(含新南向 國家)交流合作計畫,計列61,495千元 ,內容如下: <1>辦理臺灣世界遺產潛力點(含文化路 徑)教育推廣暨國際(含新南向國家 )交流合作等業務,計列23,545千元 (含臨時人員4人3,000千元、政策宣 導經費50千元 )。 <2>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 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輔 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等辦理臺灣 世界遺產潛力點(含文化路徑)推動 計畫等業務,計列37,950千元(獎補 助費資本門18,975千元)。 2.辦理聚落建築群、文化景觀(史蹟)保存及 眷村文化場域再生計畫,計列227,781千元 ,其項目包括: (1)辦理聚落建築群及文化景觀(史蹟)保 存整合計畫推廣、出版及法制建構等相 關業務(含政策宣導經費500千元),計 列4,783千元。 (2)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 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補助直 轄市、縣(市)政府、中央政府各機關 (機構)及其所屬行政法人、國營事業 等辦理文化景觀(史蹟)保存維護計畫 及聚落建築群保存再發展計畫、保存區 劃設、建物及環境保存修復、區域發展 等相關業務,計列80,640千元(含原住 民族經費1,000千元,獎補助費資本門56 ,921千元)。 (3)辦理眷村文化資產保存顧問團隊、人才 培育及交流推廣等業務,計列1,945千元 。 (4)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 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輔助直 轄市、縣(市)政府等辦理眷村文化保 存、教育推廣、專書出版、人才培育及 經營管理等業務,計列140,413千元(獎 補助費資本門113,849千元)。 3.辦理古物之場域系統治理工作,計列22,802 千元,其項目包括: (1)辦理臺灣世界記憶推動計畫及建置臺灣 世界記憶名錄、圖書文獻遺產政策推動 計畫等業務,計列3,676千元。 (2)輔助縣市、文物保管單位辦理臺灣世界 記憶計畫與文獻遺產保存維護、保存空 間改善及展藏設施提升與活化等計畫, 計列19,126千元(獎補助費資本門)。 4.文化資產學院計畫,計列12,787千元,其項 目包括: (1)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 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遴選補 助大專院校、民間團體等辦理人才培育 計畫,計列9,974千元。 (2)建置各項人才培育設備及空間改善規劃 與配置,計列2,813千元(設備及投資) 。 |
443,582,000 | 393,750,000 | 49,832,000 | 12.66% | |||
| 2000 | 業務費 | 72,352,000 | 88,415,000 | -16,063,000 | -18.17% | ||||
| 2009 | 通訊費 | 70,000 | 380,000 | -310,000 | -81.58% | ||||
| 2033 | 臨時人員酬金 | 3,000,000 | 3,000,000 | 0 | 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2,790,000 | 3,240,000 | -450,000 | -13.89% | ||||
| 2039 | 委辦費 | 40,357,000 | 66,000,000 | -25,643,000 | -38.85% | ||||
| 2051 | 物品 | 660,000 | 840,000 | -180,000 | -21.43%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18,885,000 | 11,050,000 | 7,835,000 | 70.9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4,820,000 | 2,510,000 | 2,310,000 | 92.03% | ||||
| 2081 | 運費 | 1,640,000 | 1,170,000 | 470,000 | 40.17% | ||||
| 2084 | 短程車資 | 130,000 | 225,000 | -95,000 | -42.22%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26,702,000 | 6,500,000 | 20,202,000 | 310.80% | ||||
| 3015 |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 14,053,000 | |||||||
| 3030 |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234,000 | 150,000 | 84,000 | 56.00% | ||||
| 3035 | 雜項設備費 | 12,415,000 | 2,550,000 | 9,865,000 | 386.86% | ||||
| 4000 | 獎補助費 | 344,528,000 | 298,835,000 | 45,693,000 | 15.29% | ||||
| 4005 |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111,282,000 | 73,600,000 | 37,682,000 | 51.20% | ||||
| 4010 |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 116,698,000 | 116,735,000 | -37,000 | -0.03% | ||||
| 4015 | 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 52,372,000 | 51,500,000 | 872,000 | 1.69% | ||||
| 4025 |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 33,192,000 | 18,000,000 | 15,192,000 | 84.40% | ||||
| 4030 |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20,500,000 | 15,500,000 | 5,000,000 | 32.26% | ||||
| 4040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9,484,000 | 16,500,000 | -7,016,000 | -42.52% | ||||
| 4045 | 對私校之獎助 | 1,000,000 | 7,000,000 | -6,000,000 | -85.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