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0-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9頁
預算機關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761,208,000 元()
計畫內容
1.推動有形文化資產永續經營管理及無形文化資產與保存  技術推廣。 2.發展多面向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發展工作。 3.推動國定文化資產保存、管理維護及再利用相關工作。 4.文化資產國際交流合作計畫及推動臺灣文化資產潛力點  工作。 5.輔導縣市、有關機關及民間社區等推動文化資產事務及  合作事宜。 6.強化文化資產相關政策及法規擬制。 7.文化資產人才培育及知識推廣計畫。 8.辦理文化資產保存修復科學、技術、材料研究傳習業務  。 9.辦理產業性文化資產創意開發及推動文化資產守護與眷  村文化保存。 10.建構文化體驗空間場域及青創培力。 11.推動文物普查列冊追蹤及古物保存管理維護、改善古   物保存環境工作,辦理臺灣世界記憶推動計畫。 12.推動考古遺址普查資料更新、監管保護、場域優化及   出土遺物典藏計畫。 13.辦理臺灣周邊海域水下文化資產普查工作,培訓水下   文化資產管理各類人才。 14.辦理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基礎研究,建置保護機制   及技術人才深耕等工作。 15.辦理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發展工作。 16.辦理文化資產學院學習平臺計畫。 17.賡續推動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系統計畫。
預期成果
1.培訓文化資產保存與維護人才。 2.推廣世界遺產觀念、積極與國際接軌。 3.落實在地居民共同守護文化資產機制。 4.健全古蹟修復與再利用機制,保存歷史文化資產。 5.建立產業文化資產再利用營運管理模式。 6.提升文化資產經濟效能,厚植觀光資源。 7.建立國家文化資產共享與數位學習平臺。 8.扶植文創特色產業,豐富文化觀光內涵。 9.完善古物(可移動文化資產)之保存維護機制及提升保存  環境,推廣臺灣世界記憶,促使我國文獻資產保存與世  界接軌。 10.活化考古遺址保存及再利用機制,重現多元歷史記憶   。 11.健全水下文化資產資料,精進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   人員技術。 12.提升國家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管理工作,並與國際   接軌。 13.守護原住民族文化資產,恢復歷史場域,並培育傳承   人才。 14.提升文化資產學院學習平臺能量。 15.完備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系統建置。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0預算 109預算 109差異 109比例
03 文化資產數典及防災科技應用計畫 「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發展(第四期)計畫─
文化資產數典及防災科技應用計畫」奉行政院
108年4月26日院臺文字第1080012257號函核定
,計畫總經費1,677,770千元,中央公務預算
負擔1,418,300千元,執行期間為109至112年
,109年已編列349,452千元,本年度續編第2
年經費291,222千元,其內容如下:
1.綜合規劃業務,計列12,692千元,其項目包
 括:
(1)辦理全國文化資產數位資源盤點、文化
  資產資料貯存標準化及資料典藏、分析
  詮釋等建置,計列6,144千元(設備及投
  資1,405千元)。
(2)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
  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輔助縣
  市政府蒐整建立文化資產個案成果資料
  、辦理文化資產系統性數位賦能資源庫
  保存示範計畫等,計列6,548千元(獎補
  助費資本門949千元)。
2.辦理有形文化資產之防災守護工作,計列49
 ,163千元,其項目包括:
(1)辦理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
  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之專業團隊、
  防災研究等業務(含政策宣導經費500千
  元),計列26,680千元(設備及投資2,8
  11千元)。
(2)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
  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等規定
  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中央政府
  各機關(機構)及其所屬行政法人與國
  營事業等辦理有形文化資產防災守護等
  工作,計列22,483千元(獎補助費資本
  門11,384千元)。
3.辦理考古遺址與古物之數典及防災科技應用
 計畫工作,計列75,736千元,其項目包括:
(1)推動古物文化資產科技防減災、監測等
  整合應用計畫,數位化保存與管理維護
  計畫,建立防減災機制及相關設施建置
  等業務,計列4,591千元。
(2)輔助縣市及保管單位辦理古物預防性保
  存設施及防減災或監測設備建置、數位
  化保存等相關計畫,計列18,974千元(
  獎補助費資本門)。
(3)建置考古遺址相關資料庫、考古遺址監
  管巡查系統,委辦或補助各縣市辦理考
  古遺址監管巡查、發掘、搶救及出土遺
  物整合,並研討、訂定相關辦法與建置
  執行制度(含臨時人員1人650千元),
  計列52,171千元(含委辦費資本門4,732
  千元、獎補助費資本門27,514千元)。
4.辦理文化資產之預防性保存、防災科技應用
 、各類修復人才培育與推廣等工作,計列15
 3,631千元,其項目包括:
(1)辦理文化資產預防性保存及救災資源整
  備,包括文化資產保存現況調查、風險
  評估、保存監測資訊整合、劣損檢測服
  務及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
  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補
  助各縣市政府辦理文化資產保存現況調
  查等(含臨時人員5人3,400千元),計
  列75,784千元(含設備及投資36,069千
  元、獎補助費資本門8,540千元)。
(2)辦理文化資產科技調查技術開發與規範
  建置、防災與災損復原專用設備設施、
  工作空間改善;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
  局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
  業要點」補助公私立大專院校及國內文
  保單位辦理文化資產預防性保存、防減
  災技術、保存科學調查、修復技術、材
  料研發等,計列63,805千元(設備及投
  資44,500千元)。
(3)辦理文化資產預防性保存、防救災及修
  復等相關專業人才培育、出版及教育推
  廣等,計列14,042千元(設備及投資4,6
  84千元)。
291,222,000 392,600,000 -101,378,000 -25.82%
2000 業務費 96,845,000 133,200,000 -36,355,000 -27.29%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40,000 10,000 25.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4,050,000 4,500,000 -450,000 -1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990,000 2,940,000 -950,000 -32.31%
2039 委辦費 76,096,000 95,590,000 -19,494,000 -20.39%
2051 物品 1,555,000 2,081,000 -526,000 -25.28%
2054 一般事務費 10,284,000 23,764,000 -13,480,000 -56.72%
2072 國內旅費 2,800,000 4,250,000 -1,450,000 -34.12%
2081 運費 5,000 5,000 0 0.00%
2084 短程車資 15,000 20,000 -5,000 -25.00%
3000 設備及投資 89,469,000 43,500,000 45,969,000 105.68%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749,000 250,000 499,000 199.60%
3035 雜項設備費 88,720,000 43,250,000 45,470,000 105.13%
4000 獎補助費 104,908,000 215,900,000 -110,992,000 -51.41%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26,852,000 54,750,000 -27,898,000 -50.96%
40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45,255,000 89,500,000 -44,245,000 -49.44%
4015 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15,216,000 41,750,000 -26,534,000 -63.55%
4025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4,741,000 7,500,000 -2,759,000 -36.79%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6,600,000 6,560,000 40,000 0.61%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844,000 9,280,000 -6,436,000 -69.35%
4045 對私校之獎助 3,400,000 6,560,000 -3,160,000 -4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