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161,609,000 元()
計畫內容
1.推動有形文化資產永續經營管理及無形文化資產與保存
技術推廣。
2.發展多面向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發展工作。
3.推動國定資產保存、管理維護及再利用相關工作。
4.文化資產國際交流合作計畫及推動臺灣文化資產潛力點
工作。
5.輔導縣市、有關機關及民間社區等推動文化資產事務及
合作事宜。
6.強化文化資產相關政策及法規擬制。
7.文化資產人才培育及知識推廣計畫。
8.辦理文化資產保存修復科學、技術、材料研究傳習業務
。
9.辦理產業性文化資產創意開發及推動文化資產守護與眷
村文化保存。
10.文化園區整體開發推廣及營運管理計畫。
預期成果
1.培訓文化資產保存與維護人才。
2.推廣世界遺產觀念、積極與國際接軌。
3.落實在地居民共同守護文化資產機制。
4.健全古蹟修復與再利用機制,保存歷史文化資產。
5.建立產業文化資產再利用營運管理模式。
6.提升文化資產經濟效能,厚植觀光資源。
7.建立國家文化資產共享與數位學習平台。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5預算 |
|---|---|---|---|---|---|---|
| 02 | 價值產值化計畫-臺中文化創意產業園區 | 價值產值化─文創產業價值鏈建構與創新計畫 奉行政院102年5月6日院臺文字第1020024963 號函核定,計畫總經費2,572,203千元,分年 辦理,102至104年已編列1,483,375千元,本 年度續編579,271千元,其中本計畫編列38,46 5千元,其內容如下(含政策宣導經費): 1.園區清潔維護、安全管理及保全、景觀維護 、機電維護、房屋建築維護及園區水電費、 通訊費等基本維持費(含保全勞務承攬人力 11人3,600千元及清潔勞務承攬人力5人3,36 0千元),計列22,884千元。 2.園區專案人員與派遣人力、展場管理營運, 機電、工務及管考等業務(含園區臨時人員 4人3,000千元及派遣人力3人2,660千元), 計列6,901千元。 3.辦理文創相關活動計畫,建立中部地區創意 交流平臺及設計產業的合作發展,民間參與 文化創意產業進駐園區相關推動管理等業務 ,計列4,750千元。 4.辦理志工教育訓練、考核、獎勵等各項依志 願服務法規定之促進志願服務措施等,計列 190千元。 5.依據「臺中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展演活動補助 作業要點」輔導文化創意產業展演、人才培 育、教育推廣、研究開發、民間參與及競賽 等相關業務,計列1,900千元。 6.園區既有建物、設備零星修繕工程及資訊軟 體設備,計列1,840千元(設備及投資)。 |
38,465,000 | |||
| 0200 | 業務費 | 34,725,000 | ||||
| 0202 | 水電費 | 9,000,000 | ||||
| 0203 | 通訊費 | 400,000 | ||||
| 0221 | 稅捐及規費 | 300,000 | ||||
| 0231 | 保險費 | 60,000 | ||||
| 0249 | 臨時人員酬金 | 3,000,000 | ||||
| 0250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1,000,000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20,435,000 | ||||
| 0291 | 國內旅費 | 300,000 | ||||
| 0294 | 運費 | 180,000 | ||||
| 0295 | 短程車資 | 50,000 | ||||
| 0300 | 設備及投資 | 1,840,000 | ||||
| 0303 |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 1,000,000 | ||||
| 0306 |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340,000 | ||||
| 0319 | 雜項設備費 | 500,000 | ||||
| 0400 | 獎補助費 | 1,900,000 | ||||
| 0432 |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100,000 | ||||
| 0437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600,000 | ||||
| 0438 | 對私校之獎助 | 2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