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1-警政署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682頁
預算機關
警政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079,802,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現職人員法定待遇及退休撫卹等相關事宜。 2.推行本署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辦理警察同仁醫療照顧作  業。
預期成果
支援本署各業務單位之各項工作計畫,完成良好行政管理 工作,有助於本署業務之順利進行,俾能達成施政目標。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1預算 110預算 110差異 110比例
03 健保醫療部分負擔 本計畫係依據「警察消防海巡空勤人員醫療照
護實施方案」辦理警察同仁醫療照顧作業,所
需人事費4,699千元,業務費102千元,獎補助
費33,453千元,合共38,254千元,包括:
1.警察人員所需健保醫療部分負擔補助38,152
 千元:
(1)全國現職警察人員14,859千元(中央現
  職警察人員所需其他給與4,699千元、地
  方現職警察人員所需其他補助及捐助10,
  160千元)。
(2)全國退休警察人員23,137千元(中央退
  休警察人員所需其他補助及捐助6,468千
  元、地方退休警察人員所需其他補助及
  捐助16,669千元)。
(3)因公死亡人員遺眷家戶代表所需其他補
  助及捐助156千元。
2.委託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代辦醫療服
 務所需費用102千元。
38,254,000 53,354,000 -15,100,000 -28.30%
1000 人事費 4,699,000 5,299,000 -600,000 -11.32%
1035 其他給與 4,699,000 5,299,000 -600,000 -11.32%
2000 業務費 102,000 146,000 -44,000 -30.14%
2054 一般事務費 102,000 146,000 -44,000 -30.14%
4000 獎補助費 33,453,000 47,909,000 -14,456,000 -30.17%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33,453,000 47,909,000 -14,456,000 -3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