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1-警政署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682頁
預算機關
警政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079,802,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現職人員法定待遇及退休撫卹等相關事宜。 2.推行本署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辦理警察同仁醫療照顧作  業。
預期成果
支援本署各業務單位之各項工作計畫,完成良好行政管理 工作,有助於本署業務之順利進行,俾能達成施政目標。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1預算 110預算 110差異 110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係推行本署各業務單位基本行政工作業
務,所需業務費54,026千元,獎補助費372千
元,合共54,398千元,包括:
1.檔案管理專業研習費用12千元。
2.辦公用水、電、瓦斯等費用24,398千元。
3.辦公用電話通訊等費用3,389千元。
4.處理經常公務所需公文等郵資費1,274千元
 。
5.編印警政工作年報所需撰擬、審查、校對及
 編輯等作業經費167千元。
6.處理經常公務所需事務器具購置費276千元
 。
7.辦公用影印機及傳真機等各項用品耗材購置
 費2,592千元。
8.本署辦公室清潔外包費5,028千元。
9.處理經常公務所需印刷、環境佈置及各項雜
 支等經費5,660千元,辦理員工文康活動費1
 ,096千元及健康檢查費210千元,共計6,966
 千元。
10.為營造本署同仁健康工作環境,租賃自動
  體外心臟除顫器27千元。
11.辦理專案會報、會議及各項專業訓練、講
  習等經費1,094千元。
12.檔案資料搬運及銷毀逾保存年限檔案、檔
  案庫定期薰蒸消毒費223千元。
13.統計應用軟體開發、修改及資料登錄等經
  費336千元。
14.編印警政統計月、年報及相關報告等經費1
  61千元。
15.辦理治安滿意度調查相關經費6,106千元。
16.辦理統計訓練及講習等經費14千元。
17.辦公器具養護費143千元。
18.中央空調系統及各項設施等保養、維修費1
  ,062千元。
19.督考、巡視各警察機關勤(業)務等經常公
  務差旅費578千元。
20.首長特別費180千元。
21.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372千元。
54,398,000 54,484,000 -86,000 -0.16%
2000 業務費 54,026,000 54,112,000 -86,000 -0.16%
2003 教育訓練費 12,000 12,000 0 0.00%
2006 水電費 24,398,000 24,398,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4,663,000 4,663,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336,000 336,000 0 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27,000 27,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8,000 98,000 0 0.00%
2051 物品 2,868,000 2,868,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9,574,000 19,597,000 -23,000 -0.12%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43,000 150,000 -7,000 -4.67%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062,000 1,118,000 -56,000 -5.01%
2072 國內旅費 578,000 578,000 0 0.00%
2081 運費 87,000 87,000 0 0.00%
2093 特別費 180,000 180,000 0 0.00%
4000 獎補助費 372,000 372,000 0 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372,000 372,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