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最高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7頁
預算機關
最高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45,426,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依法定程序及業務職掌辦理總務、人事、會計、統 計、政風等事務,以及加強資訊、財物、車輛與工友等管 理,上訴案件彙編及辦公廳舍維護。
預期成果
有效執行內部控制及管理,支援檢察業務之順利進行。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0,932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0,860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52千元,係員工參加相關訓
  練或研習等所需經費。
(2)水電費1,612千元。
(3)通訊費40千元,係郵資及電話費等。
(4)資訊服務費722千元,係資訊系統及設備
  之保養、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5)稅捐及規費34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
  料費等。
(6)保險費43千元,係對所執行之業務活動
  、所管財產等繳納之保險費。
(7)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9千元,係委聘專家
  、學者、講師之出席費、授課鐘點費等
  。
(8)物品1,086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567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1
  50千元。
<3>車輛油料費285千元,係中小型汽車,
  按汽油每公升價格29.00元、柴油每公
  升價格25.90元計列。
<4>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84千元。
(9)一般事務費4,780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164千元,係按員工82人,
  每人每年2,000元計列。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256千元,係按檢
  察官17人,每人每年14,000元,職員5
  人,每人每年3,500元計列。
<3>各類書表印製費等105千元。
<4>法警制服費20千元。
<5>環境清潔、保全及駕駛等勞務外包經
  費3,748千元。
<6>資訊安全管理、環境綠化、消毒、佈
  置及花圃養護等一般事務經費468千元
  。
<7>員工協助方案相關經費19千元。
(10)房屋建築養護費299千元。
(11)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339千元,包括
  :
<1>車輛養護費264千元,係按公務汽車未
  滿2年者1輛,每輛每年8,500元計列,
  滿6年以上者5輛,每輛每年51,000元
  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75千元,係按職員72
  人,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12)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300千元。
(13)國內旅費38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特
  定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14)運費20千元,係公物搬運及案卷運送等
  經費。
(15)特別費476千元,係按首長每月39,700
  元計列。
2.獎補助費72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金,按每人每年6,000元計列。
10,932,000 10,219,000 713,000 6.98%
2000 業務費 10,860,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52,000
2006 水電費 1,612,000
2009 通訊費 40,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722,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34,000
2027 保險費 43,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9,000
2051 物品 1,086,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4,780,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99,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39,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300,000
2072 國內旅費 38,000
2081 運費 20,000
2093 特別費 476,000
4000 獎補助費 72,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7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