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最高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46,485,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依法定程序及業務職掌辦理總務、人事、會計、統 計、政風等事務,以及加強資訊、財物、車輛與工友等管 理,上訴案件彙編及辦公廳舍維護。
預期成果
有效執行內部控制及管理,支援檢察業務之順利進行。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8預算 107預算 107差異 107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0,219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0,159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係員工參加相關訓
  練或研習等所需經費。
(2)水電費1,801千元。
(3)通訊費40千元,係郵資及電話費等。
(4)資訊服務費722千元,係資訊系統及設備
  之保養、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5)稅捐及規費44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
  料費等。
(6)保險費55千元,係對所執行之業務活動
  、所管財產等繳納之保險費。
(7)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6千元,係委聘專家
  、學者、講師之出席費、授課鐘點費等
  。
(8)物品1,344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567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2
  56千元。
<3>車輛油料費437千元,係按中小型汽車
  7輛,每輛每月耗油料139公升,油氣
  雙燃料汽車2輛,每輛每月耗油料71公
  升,液化石油氣81公升,按汽油每公
  升價格30.40元、柴油每公升價格27.0
  0元,液化石油氣每公升價格18.30元
  計列。
<4>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84千元。
(9)一般事務費3,058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164千元,係按員工82人,
  每人每年2,000元計列。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256千元,係按檢
  察官17人,每人每年14,000元,職員5
  人,每人每年3,500元計列。
<3>各類書表印製費等305千元。
<4>法警制服費20千元。
<5>司法二廈辦公大樓環境清潔及保全勞
  務外包等經費1,838千元。
<6>資訊安全管理、環境綠化、消毒、佈
  置及花圃養護等一般事務經費450千元
  。
<7>員工協助方案相關經費25千元。
(10)房屋建築養護費299千元。
(11)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492千元,包括
  :
<1>車輛養護費417千元,係按公務汽車未
  滿2年者1輛,每輛每年8,500元計列,
  滿6年以上者8輛,每輛每年51,000元
  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75千元,係按職員72
  人,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12)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676千元。
(13)國內旅費38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特
  定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14)運費48千元,係公物搬運及案卷運送等
  經費。
(15)特別費476千元,係按首長每月39,700
  元計列。
2.獎補助費60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金,按每人每年6,000元計列。
10,219,000 10,567,000 -348,000 -3.29%
0200 業務費 10,159,000 10,523,000 -364,000 -3.46%
0201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0202 水電費 1,801,000 1,980,000 -179,000 -9.04%
0203 通訊費 40,000 40,000 0 0.00%
0215 資訊服務費 722,000 389,000 333,000 85.60%
0221 稅捐及規費 44,000 76,000 -32,000 -42.11%
0231 保險費 55,000 47,000 8,000 17.02%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000 10,000 6,000 60.00%
0271 物品 1,344,000 1,234,000 110,000 8.91%
0279 一般事務費 3,058,000 3,473,000 -415,000 -11.95%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299,000 299,000 0 0.0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92,000 534,000 -42,000 -7.87%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676,000 1,847,000 -171,000 -9.26%
0291 國內旅費 38,000 38,000 0 0.00%
0294 運費 48,000 30,000 18,000 60.00%
0299 特別費 476,000 476,000 0 0.00%
0400 獎補助費 60,000 44,000 16,000 36.36%
0475 獎勵及慰問 60,000 44,000 16,000 3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