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856,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行政事件、刑事案件等審理及民事執行
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1.提高民事、行政、刑事及執行案件審理時效,維護與確
保民眾權益。
2.預計辦結民事事件2,300件、行政訴訟案件20件、刑事
案件700件、民事執行2,600件,合共5,620件。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6預算 | 105預算 | 105差異 | 105比例 |
|---|---|---|---|---|---|---|---|---|---|
| 03 | 辦理民事執行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516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298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13千元 。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285千元。 2.物品38千元,包括: (1)文具紙張12千元。 (2)例稿印製費26千元。 3.國內旅費180千元,係民事執行人員出外執 行民事事件旅費。 |
516,000 | 516,000 | 0 | 0.00% | |||
| 0200 | 業務費 | 516,000 | 516,000 | 0 | 0.00% | ||||
| 0203 | 通訊費 | 298,000 | 298,000 | 0 | 0.00% | ||||
| 0271 | 物品 | 38,000 | 38,000 | 0 | 0.00% | ||||
| 0291 | 國內旅費 | 180,000 | 180,000 | 0 | 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