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544,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刑事案件等審理及民事執行、行政訴訟  等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3.辦理少年事件審判及少年調查、保護輔導等業務。 4.辦理家事事件審判及家事調解業務。 5.辦理公證及提存等業務。
預期成果
1.提高民事、刑事案件審理及民事執行、行政訴訟業務時  效,維護與確保民眾權益。 2.對失學、失業有犯罪習慣之少年或兒童施予高度輔導,  加強再犯少年之輔導個案調查及假日生活輔導工作。 3.審理家事糾紛。 4.加強推廣公證、認證業務,疏減訟源,提存事件依照提  存法規妥速辦理,以資便民。 5.預計完成民事事件2,100件,刑事案件1,600件,民事強  制執行5,600件,行政訴訟事件10件;少年法庭案件120  件,家事事件400件,少年及家事調查、保護輔導事件2  00人;公證事件300件,提存事件10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8預算 107預算 107差異 107比例
05 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44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保險費5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險
 費。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77千元,包括:
(1)聘請專家學者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
  導教授出席費20千元。
(2)辦理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所需授課
  鐘點費7千元。
(3)辦理採驗人犯尿液鑑定業務經費50千元
  。
3.物品88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8千元。
(2)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經費40千元。
(3)辦理少年親職教育經費7千元。
(4)舉辦保護管束少年家長座談會經費5千元
  。
(5)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經費10千元。
(6)篩檢少年吸食毒品反應試劑經費3千元。
(7)採驗人犯尿液用耗材5千元。
4.一般事務費20千元,包括:
(1)聘請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辦理協助調查
  保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補助11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9千元。
5.給養費71千元,係辦理少年安置等經費。
6.國內旅費83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少年保護官及家事調查官
  訪視及調查旅費43千元。
(2)採驗業務訓練旅費20千元。
(3)辦理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所需講座
  交通費20千元。
344,000 530,000 -186,000 -35.09%
0200 業務費 344,000 530,000 -186,000 -35.09%
0231 保險費 5,000 5,000 0 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7,000 27,000 50,000 185.19%
0271 物品 88,000 98,000 -10,000 -10.20%
0279 一般事務費 20,000 11,000 9,000 81.82%
0280 給養費 71,000 257,000 -186,000 -72.37%
0291 國內旅費 83,000 83,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