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25,316,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14,540千元,均屬人事費
,其內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77,059千元,係職員255
 人,法警33人之待遇經費。
2.約聘僱人員待遇8,498千元,係聘用人員43
 人之待遇經費。
3.技工及工友待遇3,354千元,係技工2人,駕
 駛14人,工友12人之待遇經費。
4.其他給與1,895千元,包括:
(1)休假補助1,795千元。
(2)員工因公受傷慰問金100千元。
5.加班值班費10,489千元,包括:
(1)超時加班費4,305千元。
(2)不休假加班費4,825千元。
(3)值班費1,359千元。
6.退休離職儲金5,670千元,包括:
(1)依法提撥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經費4,959千
  元。
(2)依法提撥約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經費510千
  元。
(3)依法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及技工工友工
  資墊償基金經費201千元。
7.保險7,575千元,包括:
(1)健保保險補助4,977千元。
(2)公保保險補助1,826千元。
(3)勞保保險補助772千元。
114,540,000
0100 人事費 114,540,000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77,059,000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8,498,000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3,354,000
0121 其他給與 1,895,000
0131 加班值班費 10,489,000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5,670,000
0151 保險 7,575,000